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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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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8,153.5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拟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为8,153.59万元,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8,153.59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公司划分为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划分为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划分为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2)应收质保金、押金及保证金;(3)应收其他款项。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 3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导致存货的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下属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0.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9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被担保人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数据”,资产负债率低于70%)提供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智能”,资产负债率高于70%)提供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此次年度担保预计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未来12个月内,同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在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额度内,后续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事项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单独审议。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超过本次授权担保范围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55号11幢221室

  法定代表人:张宇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

  营业期限:2008年1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中介、数字视音频产品的设计、研发、组装、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安装调试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上市公司关系

  新智数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新智数据100%的股权。

  (二)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C-7号楼一层101、102室

  法定代表人:王曦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2日

  营业期限:2010年08月12日至2030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与上市公司关系

  博康智能为新智数据的全资子公司,新智数据直接持有博康智能100%的股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且上述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仅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及担保额度以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五、论证担保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担保事项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8亿。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向下属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0.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公告编号:临2023-026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责任。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责任险”)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费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自保险合约签署后12个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公告编号:临2023-022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鉴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已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拟不再派发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2022年度公司累计支付19,035,042.50元用于集中竞价回购股份,该笔资金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6.5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致同审字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7421号《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2,929,945.54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871,075.57 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165,655.19元,截至2022年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881,449.31元。

  公司已于2022年内累计回购股份2,411,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035,042.50元(不含佣金、其他费用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鉴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已经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拟不再派发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2022年度内公司回购资金累计使用金额,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公告编号:临2023-024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保持主业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营效率实现收益最大化,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额度内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上述资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由财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一、本次投资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产投资,旨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理财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交易金额(含上述授权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

  (三)理财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理财产品,进行中短期投资理财。公司开展委托理财将坚持安全稳健的原则,在坚持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

  (四)投资行为及额度授权

  该笔授权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由财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财务相关部门对委托理财受托方及时开展理财业务尽职调查。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秉承“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资金使用,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委托理财规划;负责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经办和日常管理;负责委托理财产品的财务核算。主要职能包括:负责投资前论证,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风险性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负责投资期间管理,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董事会;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帐。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后续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中列示。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保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决策程序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授权额度内的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有利于效益最大化。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理财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授权期限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前,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 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授权期限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

  ■

  

  四、定价依据

  公司对以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主营业务范围内发生的,该等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公告编号:临2023-027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背景

  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增补及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要求,公司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

  

  本次《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此次修改完善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有利于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更好地做好公司治理工作,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等相关工商报备登记事宜。

  三、本次章程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有利于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更好地做好公司治理工作。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9证券简称:新智认知公告编号:临2023-028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号新奥广场聚数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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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会上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司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十二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五、议案六、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十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天津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新绎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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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8:00-09:3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17:00 前

  2、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地址/书面回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号新奥广场

  电话:0316-2595752

  电子邮箱:Encdigital@enn.cn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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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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