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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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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导致资金占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了解了相关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1,376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法定代表人:刘爱力

  主要经营范围: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1,687.00亿元,净资产为8,471.97亿元;2021年度营业总收入7,009.50亿元,净利润为676.73亿元。

  b.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98%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其同时也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还通过其下属单位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有公司10,229,332股,占公司总股本6.35%。因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c.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法人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国各省市邮政公司已由原集团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公司与邮政单位所有经营性业务往来将统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授权下属单位签署。

  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下属的子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或延迟支付货款的情形。

  根据公司对关联方了解,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与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承租关联方办公场地。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面向全国邮政行业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商及产品供应商,主要业务集中于邮政行业,公司关联交易较多主要是由于邮政行业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大、软硬件需求较多及公司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有关。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康代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罗浩,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时天职国际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续聘天职国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协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口头、专人、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三) 会议于 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2023年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6、《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2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口头、专人、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

  (六) 会议于 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四、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及报告摘要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摘要见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见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3年度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计划完成收入6.5亿元,比2022年度增加11.10%;经营力争实现扭亏(不包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由此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影响金额)。2023年度期间费用预算11,60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0.27%。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382,609.0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47,845,755.20元,可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7,228,364.26元。由于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赞成的独立意见。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审议〈湘邮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时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时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5月19日14:00在北京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实地盘点、鉴定,执行了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对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坏帐准备:本次计提坏帐准备-37.79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按单项计提坏帐准备-96.39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8.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2、其他应收账款坏帐准备:本次计提坏帐准备-38.13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按单项计提坏帐准备-49.68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3、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相关孰低原则, 对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75.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导致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99.54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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