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和资产核销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和资产核销,有关依据充分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07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10: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21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雪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制度并予以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7,548,928.5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15,884,196.82元。公司合并报表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1,912,519.58元,因历史的原因,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13,044,537.69元。由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较大负数,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不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资产核销的事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012号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九)《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拟维持2022年度的政策执行,具体如下:
1.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领取所担任职务工资,公司不另行支付专门的董事报酬。
2.对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公司将参照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支付董事报酬。
3.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拟维持2022年度的政策执行,具体如下:
公司除将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便利外,还拟以税前6万元/人/年度的标准向独立董事发放工作津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认真、严谨地开展有关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有关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以及收取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009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011号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雪峰、肖融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的关联交易分别为公司采购关联方产品、向关联方出租部分生产经营场地和设备、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所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分别为公司采购关联方产品、向关联方出租部分生产经营场地和设备等,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会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相关交易。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010号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五)《关于调整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变更完毕后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013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张雪峰先生、肖融女士、姚铁鹏先生和陈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后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肖融根据我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高学敏先生、李历兵先生和宋玉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选举董事、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审议,认为有关候选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同意张雪峰、肖融、姚铁鹏、陈定四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学敏、董博俊和宋玉琦公司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同意担任我公司独立董事,相关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提出异议,相关简历详见后附,有关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八)《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12.《关于调整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请见公司2023-015号《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九)《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张雪峰,男,196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
理硕士。2013年3月至今担任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雪峰先生无直接持有我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肖融,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4月至2019年7月担任西藏正库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我公司董事。
肖融女士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我公司56,762,789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姚铁鹏,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第二化肥厂设备技术员、青海中药制药厂设备科科长、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长、青海益欣药业有限公司厂长。2008年至2019年12月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我公司董事。
姚铁鹏先生无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陈定,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担任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原名)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担任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4年4月至今担任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定先生无持有我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高学敏,男,193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中医
药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临床中药学学术带头人,历任国家药典委委员会七、八、九、十届委员、十一、十二届顾问委员,并任第八届药典会中医专业委员会主委,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基础理论分会主委、名誉主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主委、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委,国家药监局、新药、中药品种保护、保健食品审评委员会委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理事,《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部分)》遴选专家、现任卫计委儿童用药专委会名誉主委。2020年6月至今担任我公司独立董事。
高学敏先生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无持有我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包括我公司在内,高学敏先生所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二)董博俊,男,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律师。2007年1月至2018年6月担任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2017年4月至今担任西宁市律师协会会长,2018年6月至今任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6月至今担任我公司独立董事。
董博俊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
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包括我公司在内,董博俊先生所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宋玉琦,女,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6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玉琦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包括我公司在内,宋玉琦女士所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09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2)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于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室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0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青海春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青海春天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青海春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青海春天2020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到2021年度审计报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春天、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经公司与大信事务所友好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10万元,与2022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其审计结果均能客观、公正、公允、反映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维护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认真、严谨地开展有关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2. 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有关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以及收取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11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务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务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 15 号和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 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有关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13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007号公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了梳理,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变更完毕后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14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会议选举职工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倪军霞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倪军霞,女,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青海湟中县畜牧站会计、青海方州产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经理;2007年7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17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381 证券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15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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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2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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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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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股东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事宜。
(二) 登记及资料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时间: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下午17:00止。
前述参会资料、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与此相同。
(四) 联系人:付晓鹏
(五) 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8816171
(六) 电子邮箱:investor@verygrass.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会议召开费用由公司负担,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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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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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3-016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工作和管理效率,办公地址已搬迁,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办公地址为: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
变更后公司办公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2号五楼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办公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联系电话、传真、网址、邮箱等其他信息不变,原办公地址停止办公,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