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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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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33   公司简称:北汽蓝谷

  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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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的新能源乘用车板块属于制造业下的“汽车制造业”(行业代码:C36)。

  (一)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2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全年产销量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分别同比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相较2021年高出12.1%。从车型来看,2022年,纯电动车在市场上仍旧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销量536.5万辆,同比增长81.6%。从月度销量来看,12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79.5万辆和81.4万辆,同比均增长51.8%,市场占有率达31.8%,这也是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连续三个月超过30%。总体来看,全球电动化大势所趋,新能源汽车仍将保持向上增长动能。行业预计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将超90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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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二)政策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我国“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到聚焦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型的主流。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导向不会变,短期政策调整基本利好。一是从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角度,坚持推进“油改电”,解决我国的石油进口依赖问题;二是从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充分发挥中国汽车产业在新能源领域的先发优势,加快汽车强国建设;三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积极达成“双碳目标”,推动产业升级。

  (三)存量市场替代有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

  在电动化、智能化技术快速迭代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产品力持续提升,消费者认可度正与日增长,对燃油车替代效应正逐步加速。根据全国乘联会(CPCA)的统计数据,截止2022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3.19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为131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渗透率不足4.1%,远低于销量渗透率。从销量变化上看,自2013年年销量突破2000万辆之后,高增速一直持续到2017年,意味着自2023年开始,汽车换购的需求将迎来高峰。目前,新车销售中有50%以上的比例来自于换购,意味着换购群体已经成为新车销售的核心驱动力。换购的市场需求区别于新购车市场,消费者更注重产品性能与产品体验,这也是新能源车的优势所在。

  (四)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高歌猛进、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我国各车企自主研发的三电技术、动力电池、车载操作系统等技术的不断更新与突破,消费者对于国产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与满意度越来越高。

  根据全国乘联会(CPCA)的统计数据,2022年,自主品牌乘用车零售累计份额达到47%,同比增长了6.1%,新能源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销售占比达到79.9%,同比提升5.4%,随着国内众车企及造车新势力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投入,各类新能源品牌车型陆续上市,新能源市场化竞争正在进一步升级。

  (五)逐步推进的充电设施建设为新能源车市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EVCIPA)的统计数据,2022年1-12月,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59.3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同比上升91.6%,私人充电桩增量同比上升225.5%,截至2022年1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521万台。预计到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将增加至1466万根。逐步完善的充电设施将充分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公司是一家以新能源汽车为商品的创新科技公司,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是我国首家独立运营、首个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也是国内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纯电动乘用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

  目前公司全力打造极狐、BEIJING两大品牌。其中,极狐是公司聚合全球优质资源打造的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品牌。报告期内,极狐在售三款车型:全地形性能纯电SUV极狐阿尔法T、智能豪华纯电轿车极狐阿尔法S、定位高阶智能驾驶纯电轿车的极狐阿尔法S全新HI版。(见下图)

  BEIJING品牌是公司基于北汽集团六十年造车经验打造的经济智能新能源汽车品牌。报告期内,BEIJING 汽车的产品阵容中包括EU7、EU5车型,其中EU5在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名列国产A级纯电动汽车销量第一。(见下图)

  公司在新能源乘用车方面已经构建并形成了系统的研、产、销、服全价值链体系。在研发方面,公司基于先发布局优势以及1,741人的研发队伍,在三电、智能网联、整车集成方面开展深入研究,目前已掌握自主可控的高性能电驱总成技术、电池系统核心关键技术、整车电控测试技术开发能力、面向多车型的域控、屏幕、UE的平台化及差异化开发等能力;在生产方面,公司产品以公司自建基地、公司控股的与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麦格纳合资成立的工厂以及与公司关联企业北京汽车合作生产三种形式开展;在销售方面,公司持续进行营销模式创新,报告期内建立“传统营销+直销管理+用户运营”的组织模式;在服务层面,公司通过布局超冲桩、合作推优桩、智能换电、储能、电池梯次利用等完善的服务网络提升用户能源服务体验。

  2022年主要在售车型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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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公司将推出以下车型:

  1、极狐考拉

  考拉定位为纯电智能亲子车,是公司基于场景化需求开发的全新车型。目标用户为亲子及准亲子(孕期)家庭,续航里程500公里。

  考拉通过时尚科技造型、场景化设计、舒适选装包等为用户提供贴心的温馨驾乘感受。围绕关爱孩子健康成长方面:考拉首发几乎接近0醛0苯的除醛降苯技术,融合中科院抗菌/抗病毒滤芯,内置医疗级的紫外线杀菌装置,对于细菌病毒的消杀率达到99%以上。随车配备的智能车控儿童座椅,可以实现电动角度调节、旋转、迎宾以及通风加热功能。围绕妈妈轻松出行方面:自动感应开启式电动侧滑门、方便喂奶的魔方茶几(集成电滑动、升降小桌板、智能冷暖箱)、便于换尿布的副驾工作台让妈妈从容不迫;专属“沙滩躺椅”,补妆换装空间让妈妈元气满满;面部识别和流媒体传输多功能高清摄像头,时时查看后排宝宝的状态,配合空调、娱乐及儿童座椅形成多模式智能调节。

  2、N50

  N50为极狐品牌新一代产品,面向主流A级SUV市场,以年轻家庭首购用户为主,通过时尚的造型、智能化优势,全方位满足用户个人及家庭的多人多场景使用需求。续航里程630公里。

  N50新车特点:安心呵护——630km的续航里程加持超充技术,打消里程焦虑,五星碰撞安全,高端制造标准,提供安心品质保障;舒适空间——越级乘坐空间,2,845mm轴距,1,936mm车宽,配备256色变幻氛围灯和全景天幕,环保材质、自动空调、杀菌净化、专属香氛、智慧助手共同营造五感享受。全方位的智能化:L2+级自动驾驶辅助,全场景自动泊车;采用无仪表简洁设计,大尺寸HUD、15.6寸高清大屏、业内领先的8155芯片,全方位打造懂你、守护你、解放你的座舱体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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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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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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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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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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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14亿元,同比增长9.40%;营业利润-54.25亿元,亏损同比增加4.75%;实现利润总额-54.25亿元,净利润-53.96亿元,亏损同比分别增加4.72%和4.3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5亿元,亏损比上年同期增加4.22%;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5.22亿元,比上年同比减少29.3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冷炎先生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5项议案,放弃表决。放弃表决原因,请见本公告正文。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实收股本为4,287,310,130股,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2020年至2022年亏损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86,899.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宇、顾鑫、代康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出具<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刘宇、顾鑫、代康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确定其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12月前延期至2023年12月前。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董事冷炎先生审议认为:该议案未达到本人作出决策的要求,故投该议案的弃权票。

  公司说明:公司经营层尊重董事意见,在公司经营工作中全力落实。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信息化资产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2022年度购买信息化资产类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39.1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信息化资产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关联董事刘宇、顾鑫、代康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向股东大会申请在责任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每年保险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3年保险期限的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3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北汽蓝谷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北汽蓝谷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3 年

  董事会同意并向股东大会申请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3证券简称:北汽蓝谷公告编号:临2023-024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文)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3,650,7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999,995.49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47,081,376.86元(不含税),扣除律师费用人民币849,056.60元,扣除会计师费用人民币377,358.49元,扣除登记费人民币529,365.08元,扣除印花税人民币1,362,790.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9,800,047.75元,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

  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26日到位,2021年4月27日,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19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帐户余额为1,342,287,605.62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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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2021年5月,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公司和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及中信建投,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7月,公司和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及中信建投,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231.77万元,经鉴证后的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7月23日,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231.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4062号)。中信建投发表了《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中ARCFOX品牌高端车型开发及网络建设项目和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正在实施中,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正在后续结算阶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无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北汽蓝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汽蓝谷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汽蓝谷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12月前延期至2023年12月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93,650,793.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999,995.49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9,800,047.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19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和“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和“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行,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当前市场总体环境、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总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原因

  1、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

  目前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尚待完成项目资金结算,使得募集项目资金支付有所延期。

  2、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

  为充分应对市场竞争,在综合考虑整车性能、智能驾驶等需求下,公司对底盘、车身、网络架构及智能驾驶进行技术升级和完善,使得项目研发周期有所延长。

  基于上述判断,为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决定调整“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预计投资完成日期由原定的2022年12月前延期至2023年12月前。

  (二)本次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的延期是从项目实际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进行的延期,避免资金过早、过多投入造成资源浪费和成本费用增加,是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安排。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基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决定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3证券简称:北汽蓝谷公告编号:2023-030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和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有限公司、渤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六、其他事项”)。

  (四)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公司访客接待室。

  六、 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10-53970788

  邮箱:600733@bjev.com.cn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5 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女士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底和2022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修订规定及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案例,主要包括:

  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4、 解释第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规定,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采用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定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规定,公司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采用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公司作为发行方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公司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公司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宏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86,899.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基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12月前延期至2023年12月前。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信息化资产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的购买关联方信息化资产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子公司2022年度购买信息化资产类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39.1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信息化资产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向股东大会申请在责任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每年保险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3年保险期限的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焦枫女士为公司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公告编号:临2023-023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86,899.00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委员顾鑫系关联董事,其在审计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886,89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宇、顾鑫、代康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公司和子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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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B104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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