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至3月,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收到约人民币7,212.47万元政府补助,具体情况下如下:
■
注:其他小额补助(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下)共计988.90万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前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约3,795.11万元,列入公司2023年1-3月收益。此外,前期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分摊转入其他收益约859.35万元,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分摊转让其他收益约2,053.70万元。
2023年1至3月公司合计确认的当期政府补助收益约6,708.16万元。
三、其他
上述政府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公告编号:2023-02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长城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谢庆林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经营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
2023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涉及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038元,母公司净利润221,041,952.0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4,353,168.25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52,257,659.24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711,033,265.8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之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4月27日总股本3,225,799,0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580,593.61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280,878.14元的18.77%。
如在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六、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2023-022号《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详见同日公告2023-025号《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245.52万元;公司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计金额134.43万元以及确认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合计金额5.75万元予以核销。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事项。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日常结算业务、基建项目及专项科研项目等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236.57亿元,其中母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6亿元,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应收账款保理额度人民币1亿元和2,5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融资保理额度)约合人民币80.57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授信额度在符合规定的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详细情况如下:
■
注:1、湖南长城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分别申请的人民币2亿元、1.5亿元及1亿元授信额度中包含约合1,5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出口融资保理额度;湘计海盾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分别申请的人民币2亿元、5,000万元及5,000万元授信额度中包含人民币1亿元的无追索权融资保理额度;2、栢怡香港向中银香港申请的USD1,000万元授信额度为应收账款保理额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详见同日公告2023-026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全资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总计人民币23.85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详见同日公告2023-027号《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的公告》)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修订《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详见同日公告2023-028号《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5日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四、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七、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2023-030号《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九、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2023-029号《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其他事宜
1、上述第2至6项、第9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上,进行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事项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3号长城大厦16楼
9、公司将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提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7、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
8、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披露情况
第1至7项议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3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4号)和相应的专项公告;第8项议案已经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9号)和相应的专项公告。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王习发 谢恬莹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长城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晨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董事会《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款项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予以执行和落实,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客观真实,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公告编号:2023-02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圣非凡”指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长城”指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湘计海盾”指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湘计海盾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电长城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广西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为长城电源全资子公司
“中电财务”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是指经2021年4月28日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中国长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后,中国长城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中约定中国长城及其下属控制的公司向中电财务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有效期三年。在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050号《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2021-059号《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3-02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全资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85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二、担保预计情况表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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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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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公司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个别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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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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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列示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
四、担保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中原电子和长城电源本次所提供的信用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和利息,因违约产生的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及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主债权最高额的债务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新增或展期的综合授信等,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签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担保余额约为69,733.94万元(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5.10%,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50,100.00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3.67%;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19,633.94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1.4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38,500.00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7.45%。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在前述被担保对象中,中电长城、圣非凡、湖南长城、海盾光纤、湘计海盾、中元股份、长江科技、中原电子信息和广西电源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本公司、中原电子和长城电源对前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其在经营中资金需求问题的解决途径,有利于满足前述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展的资金周转需求。
公司了解该等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公司对整体资金管理建有良好的风险管控体系,经公司财务管理部综合评估认为对上述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七、备查文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2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245.52万元;同时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134.43万元以及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计金额5.75万元予以核销。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3-023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4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8,245.52万元,具体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6,120.94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397.7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26.85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03.67万元;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496.96万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600.18万元、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127.48万元、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103.67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本年计提20,689.4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6,440.4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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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各单位应当定期或在年终,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下属公司个别项目一直未达预期目标,存在减值迹象,本年计提1,344.53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90.5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2年度利润总额38,245.52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账款情况
1、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134.43万元,款项为经法院判决裁定、客户破产清算或已注销或被吊销且账龄较长等,基本没有收回的可能,因此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收账款134.43万元。
2、核销部分应付款项、预收账款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5.07万元、预收款项0.68万元,应付款项为与供应商达成一致无须支付尾款,预收款项为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账龄较长,基本无法支付,因此决定予以核销。
3、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不涉及关联方款项核销;本次核销共增加2022年度利润总额5.75万,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款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款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应付款项以及预收款项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