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23转债”自2023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天23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6,475.1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23转债”自2023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23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璟投资”)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2.17%减少至11.1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因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由2,167,587,415股增加至2,173,242,22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11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以及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因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归属登记的影响,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2.17%被动稀释至12.14%。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兴银资本、兴璟投资的减持告知函,兴银资本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2,203,800股,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7,712,366股,兴璟投资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400,467股。截至2023年4月27日,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从263,775,093股减少至242,458,46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兴银资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46%的股票,即10,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31%的股票,即50,000,000股。兴银资本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31%的股票,即50,000,000股。兴璟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64%的股票,即13,961,807股。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截至本公告日,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璟投资”)股份减持、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6.99%减少至11.1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了11,364,12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于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以及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2年2月21日,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天合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2022年4月12日,天合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93,851,727 股。
因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归属登记、“天合转债”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由2,068,026,375股增加至2,173,242,227股,兴银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了0.82%。
兴银资本、兴璟投资于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108,931,033股,减持比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2,458,4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16%。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
注:本次“变动前”以上市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表相关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及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天合光能
股票代码:68859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1层03-2房屋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幢6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21弄107号P78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幢6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的持股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兴银资本拟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2.31%的股票,即50,000,000股;兴璟投资拟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64%的股票,即13,961,807股。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兴银资本持有公司股份为310,959,486股,持股比例为15.04%,兴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40,430,007股,持股比例为1.9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兴银资本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7,712,366股,占公司总股本0.36%;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7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2%。
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兴璟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00,467股,占公司总股本0.06%;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9,818,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
本次权益变动后,兴银资本持有公司233,24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兴璟投资持有公司9,211,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具体情况如下: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以下限制性股票归属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82%。
(1)2022年1月8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5,641,432股股份完成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月11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2022 年2 月17 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67,881 股股份完成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 年2 月23 日上市流通,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2022 年2 月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3)因公司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提前赎回条件,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决议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截至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93,851,727股,转股部分体现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2022 年4 月1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合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4)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1,737,858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7日上市流通,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2022 年11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5)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3,916,954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1月31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变动前”以上市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各分项之和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陈爱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欧阳明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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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陈爱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欧阳明
签署时间: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