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42149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电源、新能源储能、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三大品类,另外公司布局钠离子电池,希望。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自主品牌模式和ODM模式,ODM模式由公司根据客户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销售的产品使用客户指定合法的品牌商标。报告期内,公司在一直努力推行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公司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为通讯、电动交通工具、储能、电力、UPS、IDC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完善的电源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78,274,887.0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890,492.53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37.21%%。其中铅酸蓄电池业务营业收入2,148,159,693.72元,同比增长4.75%,锂离子电池业务营业收入1,797,886,979.62元,同比增长占比77.42%,燃料电池业务132,228,213.67元,同比增长186.29%
报告期内,基于铅酸电池产品逐渐被锂电池产品取代的时代背景,公司会主动引导原有的铅酸需求用户向锂电池方向转移,但是铅酸目前作为为公司提供最大收入的业务板块,公司依旧会牢牢把握铅酸电池业务。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近年来的利润主要增长点,公司一直在大力开拓锂电池下游新客户,除部分客户为原有铅酸电池业务客户转化外,锂电池板块绝大部分收入来自新开拓的客户。未来公司将在稳定原有铅酸业务板块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拓展公司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公司是京山落实荆门市“十四五”规划,争创全国氢能源产业示范市,重点招引的“回归经济”领军企业。公司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湖北锂电二期建设依照计划推进中。湖北雄韬锂电将作为公司新的增长点,为雄韬集团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上做出新的巨大贡献。
氢燃料电池方面,公司已实现在氢能产业链上制氢、膜电极、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整车运营等关键环节的卡位布局。公司生产的燃料电池相关零部件主要包含:燃料电池系统、燃料电池电堆及膜电极,其中公司燃料电池电堆搭配雄韬氢雄、杭州氢途等国内相关燃料电池系统企业,同时与国内知名乘用车车企联合开发合作。公司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主要同国内知名车企进行合作。公司产品涉及车型广泛,有公交车、重卡、物流车、环卫车等车型。同时,公司也在通信基站、叉车系统、乘用车、工程车辆、港口机械、无人机和船舶等领域积极布局,应用于船舶的氢燃料电池基本成熟,目前正在寻找和匹配合适的应用场景。
客户方面,已合作过的客车车企包含开沃汽车、金龙客车、宇通、吉利公交、中通客车、申龙客车、东风汽车、大运客车、中国中车、金旅客车、飞驰客车、福龙马等多家车企;重卡、物流车、环卫车等已建立合作的车企有三一重工、华菱、阳煤集团等;叉车目前正在与湖南衡力叉车联合开发中。公司时刻关注市场动向,保持同业间交流,对氢储能、无人机、工程机械、通信等方面更广泛的应用领域开展研究、探索。
公司在深圳、武汉、大同、广州、阳泉及青岛等地投资设立子公司推进氢能产业,现拥有标准实验与检测中心4座,直接投资产业链企业9家,合作产业内研究机构5家,参与研制多款氢燃料电池整车,拥有70余项氢燃料电池整车公告,搭载雄韬燃料电池系统及电池电堆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已超450余辆,行驶里程已超过2000万公里。其中由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雄韬氢雄以及雄韬氢瑞分别生产研发燃料电池的核心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及燃料电池电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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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香港雄韬将采用现金方式增资入股。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555万元记入深圳锂电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记入深圳锂电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香港雄韬持有深圳锂电10%的股权。深圳锂电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5,555万元。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689.0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481.9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12.37万元。
鉴于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业绩符合预期,现金流充足,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384,214,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8,421,491.3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满足股东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雄韬股份”)拟在2023年度向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关联方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瑞”)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持有恒润禾18%的股权,张华军的儿子张弛持有恒润禾42%的股权。恒润禾持有湖北雄瑞69.85%股权,张华军持有湖北雄瑞12.88%股权。
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了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拟在2023年度向关联方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1,774.17万元。
拟在2023年度向关联方湖北雄瑞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2,001.23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一)名称: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晓勇
企业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工业大道8号A5栋201
经营范围:五金、机电产品的购销(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日用化工产品的购销(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纸箱、五金制品的生产加工;普通货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润禾资产总额为39,372,706.17元,资产净额27,263,525.94元,资产负债率30.75%。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965,571.59元,净利润1,939,530.6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持有恒润禾18%的股权,张华军的儿子张弛持有恒润禾42%的股权,张华农的外甥女丁冬娜持有恒润禾36%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润禾资产总额为39,372,706.17元,资产净额27,263,525.94元,资产负债率30.75%。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965,571.59元,净利润1,939,530.63元。目前恒润禾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二)名称: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13.0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绍忠
企业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京山经济开发区祠堂塆路
经营范围:自动化玻璃纤维隔研发、生产、销售;纸箱生产加工及销售;卡板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研发、生产、销售电源及蓄电池设备、工装模具、蓄电池配套的金属非金属材料、各类标准件、蓄电池配套附件;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类产品;安装、维修、维护、保养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电池、UPS(不间断电源)、风力发电机组及电动车、电源开关、检测设备及零配件、各种电源零配件、新型充电电池、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板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雄瑞资产总额为29,722,783.54元,资产净额13,766,591.65元,资产负债率53.68%。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90,617.9元,净利润1,951,832.98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持有恒润禾18%的股权,张华军的儿子张弛持有恒润禾42%的股权,张华农的外甥女丁冬娜持有恒润禾36%的股权。恒润禾持有湖北雄瑞69.85%股权,张华军持有湖北雄瑞12.88%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雄瑞资产总额为29,722,783.54元,资产净额13,766,591.65元,资产负债率53.68%。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90,617.9元,净利润1,951,832.98元。目前湖北雄瑞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1、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恒润禾就纸箱、连接板、端子采购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购销合同框架协议》。主要包含: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以采购订单形式确定交货时间和数量,付款方式为月结60天,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与湖北雄瑞就隔板及相关设备采购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购销合同框架协议》。主要包含: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以采购订单形式确定交货时间和数量,付款方式为月结60天,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恒润禾是公司生产所需纸箱、端子、连接板辅助材料的供应商,湖北雄瑞是公司生产所需隔板及相关设备的供应商,满足了公司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了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000万元,达到3,000万元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恒润禾及湖北雄瑞采购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恒润禾及湖北雄瑞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恒润禾及湖北雄瑞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11层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截止2022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4,466.38余万元,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若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需要比照前述要求披露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分支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是中勤万信在深圳区域设立的专业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持有深圳市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裙楼540、541、544号房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中勤万信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止2022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4,466.38余万元,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使用限额:8,000万元
分支机构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22年12月31日):70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2022年12月31日):351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数量(2022年12月31日):186人
(三)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2年度):45,348.27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2年度): 37,388.66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2年度):9,582.40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2年度):31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2年度):89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姓名:陈丽敏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业经历:自201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李建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业经历:自201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拟IPO企业改制及申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宏敏,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计9份。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二份,无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敏女士、李建航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勤万信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且中勤万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综上,认为中勤万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919,699,988.40元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1067643817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0265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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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30,000万元变更至“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万元,原计划在2024年5月14日建成。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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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仍在建设中,暂未产生财务效益。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
本次变更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原因主要为:
1、公司氢燃料电池建设项目推进弱于预期、且公司已就氢燃料建设项目储备较为充足资金;
2、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受限于关键材料、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目前氢燃料电池的产能充足,期待市场的订单爆发;
3、公司2020年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超过5亿元拟用于投资氢燃料电池的产业化项目及研发项目,资金较为充足;
4、公司目前锂电池产能短缺、急需扩大产能。锂电池业务是公司近年来利润提升的主要增长点。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现有产品在锂电池领域的优势,公司一直并将继续大力拓展锂电池业务板块的细分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支持。目前公司锂电池扩产所需资金缺口较大,锂电池产能提升是公司目前面临最紧迫的需求。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2、项目实施主体: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开发区(镇)智能产业园A6、A7、A8栋
4、项目建设期:2年
5、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拟新购一条锂电池生产线。完成湖北锂电京山工厂厂房装修、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锂电产能增加1.5G瓦时。
6、项目投资额: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5,000万元,其中30,000.00万元拟将原募投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变更投入此项目,另35,000.00万元为公司自筹资金及后续项目运营回款。
7、预计经济效益:项目整体完成投资建设后,预计年均经营收入为131,889.5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8,250.40万元,年均净利润为7,012.84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1)锂电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近年来,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全行业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先进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有力的支撑了“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
据统计,2021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324GWh,同比增长106%,其中消费、动力、储能型锂电产量分别为72GWh、220GWh、32GWh,分别同比增长18%、165%、146%,锂电全行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
此外,全行业持续深化创新,先进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单体能量密度分别平均达到280Wh/kg、170Wh/kg,骨干企业电池系统循环寿命超过5000次。锂电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完善,《电能储能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安全强标正式立项,相关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建立健全。
(2)储能市场、通信市场等逐步扩大给锂电池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新电改方案出台后,分布式发电及微网建设在政府的鼓励下,将带动储能市场需求增加。在新通过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区域试点,推进以智能电网为配送平台,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平台,融合储能设施、物联网、智能用电设施等硬件以及碳交易、互联网金融等衍生服务于一体的绿色能源网络发展,推进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技术的应用。
现有的主要储能电池铅酸电池由于不可深度充放电,且充电末期水会分解为氢气、氧气体析出,需经常加酸、加水,维护工作较为繁重,不适合在智能电网领域应用,因此锂电池作为具有能量密度大、自放电小、可快速充放电、使用寿命长、没有环境污染等优点的绿色电池,在储能领域成为较为可行和理想的选择。
在通信领域,随着锂电池产品的技术不断进步、成本逐渐降低,主流通信设备的后备电源已逐步从铅酸蓄电池升级至锂电池,同时,5G基站的大规模建设将会进一步推动锂电池应用的快速普及。在UPS领域,锂电池在生命周期成本与性能等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其市场占有率将会快速提高。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锂电池新建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收入规模的提升
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中,公司主要从事铅酸蓄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产品主要销往中国、欧洲、东南亚和南美等区域。
近年来,在公司铅酸蓄电池市场增速放缓、政策上鼓励锂电池生产与销售的情况下,公司持续加大锂电池业务的投入,既有助于公司收入规模的提升,也是公司在产品转型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之一。
(2)锂电池新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通过锂电池新建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在质量、外形和性能等方面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同时,也可以扩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的生产规模,进一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公司扩充锂电池的产能可以快速顺应市场趋势,尽早切入新兴市场,依靠品牌和技术优势在市场中谋得有利位置,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持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的优质客户基础为锂电池业务扩张奠定了基础
在锂电池市场快速发展之前,铅酸蓄电池市场占据着全球电池市场的领导地位,但由于铅酸蓄电池含有重污染物、充电时间慢、能量密度低等不适宜现有生产和消费环境的特性,随着锂电池性能的提升与成本的下降,铅酸蓄电池被性能更加优异的锂电池取代是行业趋势。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铅酸蓄电池从2016年1月1日起征收4%的消费税,政策性的导向无疑加快了铅酸蓄电池在市场的弱化步伐。
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之一,铅酸蓄电池业务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密封铅酸蓄电池出口量第一,还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通讯、电动交通工具、光伏、风能、电力、UPS、电子及数码设备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完善的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在锂电池逐步取代铅酸蓄电池的过程中,公司可持续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无缝隙地替代公司自有品牌锂电池,为公司锂电池产品的推广提供了充分的市场基础。
(2)公司对研发的大力投入为锂电池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
公司是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高能蓄电池为主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方面,公司注重自主创新和科技开发,紧跟市场脉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