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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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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稳兴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旗下华夏稳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吴凡女士因休产假,自2023年5月4日起将暂不能正常履职。经公司决定,吴凡女士休假期间,其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孙蕾女士代为履行。孙蕾女士已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经理的注册,具备基金经理任职资格。

  上述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稳兴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稳兴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稳兴增益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17575(A类)、017576(C类),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3年4月28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3年4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90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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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3年4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基金代码:018064(A类人民币)、018065(C类))的认购业务。

  自2023年4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夏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国证2000指数增强发起式,基金代码:018292(A类)、018293(C类))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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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博脑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上申购、深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深业MTN001”)的申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三博脑科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网上申购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三博脑科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三博脑科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0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三博脑科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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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与23深业MTN001的申购情况

  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23深业MTN001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23深业MTN001本次按面值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本公司旗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23深业MTN001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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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2023年4月27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国忠旺”股票(原证券代码:1333.HK)按照0港币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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