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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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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430,897.66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2,682,596.82元,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3,571,548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5%;2、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世界领先的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产品制造商,致力于为客户打造全生命周期服务,以“科技赋能,引领产业发展”为使命,坚持放眼全球,秉承“不忘初心、诚信智慧、砥砺精进、融合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在光伏支架领域内进行全球布局,整合全球资源,锻造全球竞争力,主营业务为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业务全球布局,截至报告期末,产品已累计销往全球40余个国家和地区,成功交付案例约1,500个,累计出货约50GW,在印度、美国、西班牙、墨西哥、越南、澳大利亚、阿联酋、阿根廷、巴西和智利等地区设置了分支机构或服务中心。

  2、主要产品

  公司聚焦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领域,主要产品为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BIPV光伏屋顶及BIPV车棚等。

  (1)支架产品

  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骨骼”,其性能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及投资收益,是所有地面光伏电站的主要设备之一。尤其是跟踪支架,在技术门槛、发电效率上明显高于固定支架,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要分为平单轴跟踪支架、斜单轴跟踪支架等产品。平单轴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目前推出的天际、天智系列,及2022年8月最新推出的“天双”系列跟踪系统都属于平单轴跟踪系统的一种。

  ■

  (2)BIPV产品

  BIPV是建筑光伏一体化的光伏发电系统,通常与建筑结构相集成或相结合,为建筑物的一部分。BIPV产品既能达到建筑物屋顶遮风、挡雨、隔热、防水等传统目的,又能发挥光伏发电的作用,实现建筑物的绿色、节能、环保功能,持续产生经济效益,实现双碳战略。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光伏项目因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土壤、气候、客户差异化要求等环境客观因素各不相同,各项目间均存在差异性,所以光伏支架系统解决方案有定制化属性,每个项目的涉及方案及相应产品都需要符合不同国家地区的技术标准、自然条件及客户的其他要求,提供的支架产品也属于部分定制化产品,以此满足不同项目及客户的需求。

  1、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订单采购与备料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一般情况下,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基础上,执行订单采购,最大程度减少库存成本。由于钢材是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在市场波动比较大的时点,为降低钢材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会提前储备一部分钢材。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为部分非标准化产品,关键部件和核心工序均自主生产和制定,依据客户的需求及不同项目差异化设计方案进行定制化生产,其他可标准化部件公司流水线生产或外购。因此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按单生产、降低经营风险。

  3、销售模式

  (1)支架类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电力投资公司(业主)和电站工程总承包商(EPC),公司为其提供定制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服务。业主是电站投资建设和受益主体,其直接采购或指令EPC采购。EPC则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EPC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可自主采购或按照总包合同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

  (2)BIPV类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BIPV销售模式有三种:一是定制BIPV产品销售,即向客户出售BIPV产品(客户是业主或EPC),由客户自行进行安装或者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公司不负责安装等后续工作;二是定制BIPV产品销售并负责安装,公司向客户出售BIPV产品,并负责BIPV产品的安装;三是承担BIPV有关分布式太阳能项目的分包或总包服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中信博是一家世界领先的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制造商,主营产品为光伏跟踪支架、固定支架及BIPV系统,分别隶属于光伏行业支架和建筑光伏一体化细分领域。

  (1)光伏行业发展预期广阔,国内外光伏装机规模快速增长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和全球清洁能源加速应用背景下,国内外光伏行业发展势头强劲,行业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国际部分地区间的地缘性冲突对全球传统能源市场带来强大的冲击,部分国家纷纷加速能源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期减少能源依赖、实现能源独立和能源安全,光伏市场开启加速模式。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报告,2023年国内新增装机预计95GW至120GW,全球市场预计装机约280-330GW。

  ■

  (2)光伏组件价格有所下降,集中式地面电站安装需求有所回暖

  2022年,集中式地面电站新增装机36.3GW,同比2021年增长41.8%。报告期初,受供需矛盾影响,上游硅料价格持续上涨,给中下游厂商及电站投资方造成较大影响,抑制了集中式地面电站的建设进度和市场规模。报告期末,随着产业链上游环节产能的释放,供需得到进一步缓解,组件价格有所回落。2023年初,产业链价格再次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预计未来产业链价格将在波动中整体呈现回落趋势,预期会促进集中式地面电站安装需求的进一步提升。

  ■

  数据来源:CPIA

  (3)分布式发展迅猛,BIPV装机需求旺盛

  2022年3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 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 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政府政策有力支撑了BIPV行业的发展。

  2022年国内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GW,同比增长74.5%,超过全年集中式新增装机规模。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及国际专业第三方机构伍德麦肯兹预测,未来中国BIPV装机规模将逐年增加,占光伏装机比重将持续上升。

  ■

  (4)行业技术门槛

  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骨骼”,其技术水平和性能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及投资收益。同时,光伏支架为非标准定制化产品,对企业的设计开发能力与经验具有较高要求。光伏支架行业,尤其是跟踪支架细分领域,在整体方案设计与排布、机械结构设计、生产工艺、跟踪控制技术、可融资性认证等方面皆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光伏行业支架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尤其是跟踪支架领域,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BIPV领域,公司亦具有先发优势,且持续研发创新,是BIPV领域少有的已承接国内多项大型项目的企业。

  (1)跟踪支架技术行业领先

  中信博自成立以来,在光伏支架领域实现了从固定支架、固定可调支架到单排独立跟踪系统、多排联动跟踪系统的全覆盖,在结构、控制、驱动、算法、风洞各方面均实现了突破和升级。天智、天际跟踪系统作为中信博“天字”代表产品获得了全球市场的广泛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全新一代1P双排多点平行驱动跟踪系统产品“天双”,系全球首家1P多点平行驱动+联动组合的跟踪系统产品,安全运行风速可达22m/s,减少大风保护启动频次,有效发电时间更长。同时,天双跟踪系统拓展更灵活,优化场地布局,可实现相同面积更高装机容量,并可有效减少立柱安装数量,降低系统整体成本。

  ■

  (2)BIPV领域的先行者

  在建筑光伏一体化领域,公司2017年就实现了BIPV产品交付,在此先发优势的基础上持续研发创新,目前已经取得多项专利技术。中信博BIPV系统,先后推出智顶、双顶、睿顶、捷顶、智棚系列光伏屋顶及光伏车棚等BIPV系统解决方案,旨在为客户提供全场景系统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服务。至今,中信博已在全国17个省市成功地交付了五十余个BIPV项目。

  ■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本着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以研发中心为平台,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从人、财、物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公司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具体进展如下:

  (1)智能跟踪系统实现多点平行驱动的天智II和天际II产品的量产,同时完成针对1P跟踪系统完成天际II天双联动多点平行驱动产品的开发及优化,现已经进入优化量产阶段,整个智能跟踪系统实现全系列从单点驱动到多点平行驱动的升级。

  (2)BIPV领域,实现光伏组件直接做屋顶及构件式建筑一体化产品全场景工商业屋顶解决方案及光伏车棚解决方案,可以满足全场景工商业屋顶建筑光伏要求。

  (3)通过自主开发的光伏跟踪系统运行监控平台,完成光伏跟踪系统运行数据搜集和大数据分析,实现远程诊断的目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宗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聘任及审计费用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中信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就2022年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一致同意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及相关客户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同意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0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等业务,统筹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业务,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一致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5%。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430,897.66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715,4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1,548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2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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