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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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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各级管理层次、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以及决策、执行、检查、监督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规范管理运作、健康发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68证券简称:飞科电器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上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3日9:00-15: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3、在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5、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邮政编码:201613

  联系电话:021-52858888-839

  传真:021-5285505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8证券简称:飞科电器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26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丐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0,135,044.26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1,497,824,372.53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35,6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2,359,416.79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71,200,000.00元。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0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对部分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理。按照公司内控制度,董事会对部分单项金额重大的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进行了审议。其中,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391.24万元,按单项金额重大并核销的坏账准备640.0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及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775.6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0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0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0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1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68证券简称:飞科电器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2.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0,135,044.26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1,497,824,372.53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35,60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2,359,416.7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期初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为217,800,000.00元,为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执行稳定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保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以良好、持续和稳定的现金回报水平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公司近年通过产品升级和营销改革实现良好发展,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进一步向好,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情况等经营现状以及公司后续资金使用规划和经营预期,公司董事会制订的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71,200,000.00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5.86%,占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49.15%。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差异化分红的情况。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2.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68证券简称:飞科电器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合理变更,对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财会〔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第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及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通知第13号

  通知第13号文件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 年6 月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文件规定的2022 年6 月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2020〕10号文件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解释第16号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解释及通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5号、通知第13号及解释第16号相关要求,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按其规定要求执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饶海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敖琴

  ■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按照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聘请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担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68证券简称:飞科电器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开展委托理财事项的决策、审批和执行,审慎地选择较为优质的主体作为受托方,确保委托产品为中低风险等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会计准则开展相关账务核算,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六、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68证券简称:飞科电器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股票发行注册制已全面实行,为进一步提升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融资事项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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