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变更以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4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8日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23-025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因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7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年 04 月 17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文颖、秦拯、曹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到期届满独立董事许长龙、张跃、倪正东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3,666.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9%;实现利润总额-101,787.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31.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5.09%。2022年期末资产总额为449,290.58万元,较期初减少-7.53%;2022年期末负债总额185,151.69万元,较期初增加50.9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365,621,819.30元(母公司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96,294,015.67元(其中含会计政策变更影响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61,915,834.97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董事会拟定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5% 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未行使的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当期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8.5万股,注销第一个考核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361.2万股。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合计429.7万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71人调整为161人。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4、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因失职或渎职等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未行使的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未行使的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当期权益不得行使,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5万股,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8.75万股。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47.25万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调整为92人。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5、审议公司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为实现激励计划的一致性及公平性,从而进一步促使公司健康稳步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而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高度统一,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等待期/限售期、行权时间/解除限售安排的议案的修订。
详情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请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公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6、审议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5月9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 名激励对象授予68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 名激励对象授予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封模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7、审议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完善。
详情请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审议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3年 0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04月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9~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利害关系股东须对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全部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9:00-12: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霓虹、李梦诗 电话/传真:0731-88668270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8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261”,投票简称为“拓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0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04 月 17 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
(3)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3,666.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9%;实现利润总额-101,787.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31.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5.09%。2022年期末资产总额为449,290.58万元,较期初减少-7.53%;2022年期末负债总额185,151.69万元,较期初增加50.9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365,621,819.30元(母公司报表),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96,294,015.67元(其中含会计政策变更影响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61,915,834.97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累积不超过 40 亿元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 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8.50 万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 361.20 万股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50 万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8.7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行权时间/解除限售时间进行修订,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本次修订不会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等待期/限售期、行权时间/解除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确定以2023年5月9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 名激励对象授予68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8 名激励对象授予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3)截至出具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月 28 日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23-015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47,250,8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915,899,976.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9,051,197.9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6,848,778.01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63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2,848.3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7,836.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8,146.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7,836.5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310.2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518.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9,366.68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9,366.6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1,318.2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3,075.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1,318.20 万元,扣除手续费后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1,757.0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9月3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1,757.02 万元(其中2022年度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1,446.74 万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当前余额53,075.2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对现有的募投项目予以调整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新增一个由公司子公司湖南开鸿智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鸿蒙的行业发行版研发项目”,投资额为16,000.00万元;公司原执行的投资项目“行业智慧云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基石研究院建设项目”、“销售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分别更变为37,862.44万元、6,900.00万元、3,310.81万元,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4,991.05万元。2021年10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99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110A016669号《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本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六)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目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无。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无。
(三)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项目情况表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2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执业证书。在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敬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优秀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白晶,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斌,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对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并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有关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一致认可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规定对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致同所在相关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续聘致同所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职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