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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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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2022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林汝捷先生、独立董事 张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慧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青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互动易”平台将在云访谈举办日的前5个交易日发布访谈链接,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提前登录“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中,被担保对象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工程”)、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以及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连”)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雪人工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为了满足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拟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雪人工程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雪人制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为了满足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拟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继续为雪人制冷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佳运油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佳运油气业务发展的需要,佳运油气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佳运油气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均未发生,现就上述担保事项作出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佳运油气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结算中心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2年;

  4、成都科连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成都科连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成都科连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为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发生额上限,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 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雪人工程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发生之日为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12个月内签署合同有效;如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12个月内签署合同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雪人工程

  1、名称: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陈瑜

  4、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9年3月12日

  6、经营范围:压力管道GC类GC2级安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制冷、空调设备、压缩机、发电机组的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截止2023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3,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685.13万元,雪人工程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工程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雪人制冷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截止2023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5,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4,007.60万元,雪人制冷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制冷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佳运油气

  1.企业名称: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 744、746 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1 年 10 月 12 日

  6.经营范围:劳务派遣服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截止2023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3,8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0,603.89万元,佳运油气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佳运油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成都科连

  1.企业名称: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6幢1单元13层1308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8年7月15日

  6.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办公机械、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五金交电、阀门;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石油天然气工程、通信工程的技术服务;销售、研发及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测绘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软件开发。(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

  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8、截止2023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总额为2,118.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280.81万元,成都科连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成都科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雪人制冷、佳运油气以及成都科连向商业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本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6,1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1,7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3.1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佳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佳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部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

  李佳琳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8号

  办公电话:0591- 28513121

  传真:0591- 28513121

  电子邮箱:jialin@snowkey.com

  李佳琳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佳琳女士,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办,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截止本公告日,李佳琳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佳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佳琳女士在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在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39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3: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五)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3〕001098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73.41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七)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长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产品、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代付、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担保函、代客资金交易额度等授信业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由于雪人工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2.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回避表决。

  12.4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是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13.1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7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2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XXXXXXXX)、林长龙先生、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以及陈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李佳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5.1《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15.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制度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3年5月18日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5月18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

  (1)议案9需逐项表决;

  (2)议案5、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联股东原则上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3年5月1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9.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3: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并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4. 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3〕001098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73.41万元。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阅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对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7.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8.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无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四、备查文件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止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7,237,430.08元,其中:

  ■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060,458.94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15,919,766.10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等合计6,140,692.8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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