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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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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3,316,398.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272,766.6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327,276.66元,可供分配利润110,945,489.96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3-018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3-01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为15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十二、十三项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3-020号公告)

  (十四)《关于续聘2023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年度费用1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3-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龙庆养护增资的议案》,为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以全资子公司龙庆养护为主体参与市场化竞争,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龙庆养护增资3,00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23-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三)、(四)、(五)、(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证券简称:龙江交通公告编号:2023-01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14点 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1日

  至2023年5月22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15:00至2023年5月22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23-015、016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会议报告事项:《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15:00至2023年5月22日 (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日期: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1688 号 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吴丽杰

  4.联系电话:0451-51688007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龙江交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2年末,中兴财光华有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人员3099人。

  2022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先生,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守东先生,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多家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文先生,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海龙、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守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文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10万元。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事务所的法定条件。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5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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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内容修订及原各章节和条款序号及索引序号变动按修改内容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2名,刘霄雷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侯彦龙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彦龙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3,316,398.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272,766.6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327,276.66元,可供分配利润110,945,489.96元。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苏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945,489.9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315,878,57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0,408,6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411,785.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0.3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8,65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广大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3-01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上年度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存款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高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的经营计划,对2023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注册资本:52.05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春雨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技术进出口;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油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4亿元、净资产7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3亿元、净利润1.4亿元。

  2.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注册资本:43.60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2年度,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989.21亿元、净资产182.0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9.58亿元、净利润6.93亿元。

  3.黑龙江省交投龙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原动力区)和兴路1号和平大厦9层

  注册资本:3,63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刚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代驾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平面设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务秘书服务;酒店管理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住宿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

  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投龙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10,067万元、净资产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19万元、净利润-1,521万元。

  4.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99号

  注册资本:0.6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道桥建设中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交通工程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项目方面。

  2022年度,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8.42亿元、净资产1.5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7.4亿元、净利润0.7亿元。

  5.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南工业新城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注册资本:8.59亿元

  法定代表人:谭斌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

  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57.38亿元、净资产7.4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7.6亿元、净利润1.24亿元。

  6.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注册资本:0.1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主营业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

  2022年度,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总资产2.02亿元、净资产0.4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8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7.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规划05路以东、规划82路以南、规划08路以西、规划19路以北D13-A栋单元1至2层S04

  注册资本:1.01亿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涛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

  2022年度,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5.65亿元、净资产1.0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8.89亿元、净利润0.64亿元。

  8.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南工业新城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注册资本:10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翰

  主营业务:土木工程建筑业

  2022年度,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85.63亿元、净资产17.0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9.85亿元、净利润1.58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7%。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9677%的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

  黑龙江省交投龙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均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子公司,本公司与其同受交投集团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较强,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上述其他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龙江银行存款类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土地、房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资产租赁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和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公司日常经营使用。

  (三)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租赁和销售商品,符合客观必要、诚实信用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租赁和销售商品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3月成立之初,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款,一直以来银企之间的业务关系良好,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持有龙江银行7.97%的股份,并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龙江银行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但并不影响公司在其开设银行账户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龙高集团履行承诺回购房产的议案》,龙高集团回购哈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配套的分公司办公楼接楼、分公司车库、机电系统办公室、安达站接楼、三八站接楼、承平站接楼、哈站接楼和大庆站接楼及养护分公司车库等9处房产(包含公司上市时龙高集团承诺回购的8处房产)。2013年6月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租赁协议,向龙高集团租赁上述房产,年租金50万元,租赁期限至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终止或不再经营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时。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上述日常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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