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6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4 选举周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5 选举杜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6 选举王海芝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何东平先生、董华先生、张光水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选举何东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02 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03 选举张光水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在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公司在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联董事孙新虎先生、周志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第14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辉先生,197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并于2012年8月-2015年7月在清华大学总裁(CEO)课程班深造学习。于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西王药业总经理、西王特钢总经理、西王食品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新虎先生,197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孙新虎先生自1997年7月起在青岛肯德基有限公司驻外事务部参加工作,2003年3月加入山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西王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西王食品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西王集团副总裁。

  孙新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志峰先生,1975 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大连山海优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西王集团董事、山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周志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勇先生,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入职西王集团,曾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西王集团北京运营中心总裁、北京奥威特运动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764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君先生,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油脂加工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杜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海芝女士,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西王特钢有限公司资金会计、资金结算主管、销售主管,西王食品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海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何东平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现任武汉轻工大学二级教授、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

  何东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华先生,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山东省财政厅技术服务专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兼职咨询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专家库成员。

  董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光水先生,1963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山东鉴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张光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1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 月26日09:15至9:25,0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0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023年5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议案7属于关联事项,关联人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提案1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等额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1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等额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等额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 5 月23 日、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5月24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0543-4868888。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超  张婷

  联系电话:0543-4868888

  传真号码:0543-4868888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

  附件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39”,投票简称为“西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为6 位,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为3位,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监事(如: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为2位,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5月26日09:15至9:25,0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女士\先生代本人出席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委托期自上述会议召开始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

  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

  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4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2、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维辉先生、尹雪利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十三届监事会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如下:

  10.01 选举张维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02 选举尹雪利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第十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维辉先生:197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曾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经检办主任,现任西王食品监事、西王集团法务部主任、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律师。

  张维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尹雪利女士:1986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人事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尹雪利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9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于2023年5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辉先生、孙新虎先生、周勇先生、周志峰先生、杜君先生、王海芝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何东平先生、董华先生、张光水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光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第14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2、股东大会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进行选举,逐项审议表决。

  3、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十三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四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第14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辉先生,197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并于2012年8月-2015年7月在清华大学总裁(CEO)课程班深造学习。于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西王药业总经理、西王特钢总经理、西王食品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新虎先生,197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孙新虎先生自1997年7月起在青岛肯德基有限公司驻外事务部参加工作,2003年3月加入山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西王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西王食品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西王集团副总裁。

  孙新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志峰先生,1975 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大连山海优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西王集团董事、山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周志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勇先生,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入职西王集团,曾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西王集团北京运营中心总裁、北京奥威特运动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764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君先生,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油脂加工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杜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海芝女士,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西王特钢有限公司资金会计、资金结算主管、销售主管,西王食品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海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何东平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现任武汉轻工大学二级教授、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

  何东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华先生,1977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山东省财政厅技术服务专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兼职咨询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专家库成员。

  董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光水先生,1963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山东鉴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张光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9证券简称:西王食品公告编号:2023-008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325人。

  业务信息: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

  中兴财光华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6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1,134.50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中兴财光华对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工作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财光华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17,740.49万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崔志彪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证劵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娜女士,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郎玉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10月28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6月19日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欧亚集团、吉林高速等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所处行业标准、公司的业务规模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沟通后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其作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请其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9证券简称:西王食品公告编号:2023-007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等综合授信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批复额度为准。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9证券简称:西王食品公告编号:2023-012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13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刘琳女士为公司第14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刘琳女士将与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14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出新一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计算)。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第十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琳女士:198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职工监事、人事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