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的相关意见与鉴证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七)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旭日先生、陆洲先生、贾秋栋先生和杜雪鹏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董事会的第一、二、三、五、七、八、十项议案将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2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7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栋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84,792.61万元,同比上升2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0.54万元,同比下降225.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2,983.07万元,同比下降-23.8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4,710.28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1,975.14 万元,尚存未弥补亏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7,688.73 万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亦不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报告符合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的意见;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合规性,切实管好、用好募集资金,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并报表范围
母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山西乾润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圣明源能源有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陕西升达子米能源有限公司共计9家。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主要费用情况
■
3、现金流情况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主要产品LNG销售均价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主要成本之天然气年度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土地使用权处置款,本年度无相关事项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对价,本年度无相关事项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解冻的受限货币,本年度无相关事项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主要系因历次债务重组导致本报告期内偿付本息金额减少所致。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84,792.61万元,同比上升22.19%;实现营业利润8,202.65万元,同比上升6.52%;净利润-6,310.54万元,同比下降225.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2,983.07万元,同比下降23.8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市场、主营业务成本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并执行完成。
1、2022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赵海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贾秋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
3、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6、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8、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评价与薪酬激励方案〉的议案》。
以上董事会会议涉及的相关公告均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对于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均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证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请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2022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俄乌战争等地缘政治冲突注入全球经济新不确定性,LNG价格剧烈波动。公司内部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化解。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危中求机,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债务重组、追偿“占用”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解决。
四、2022年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继续围绕“占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管理体系梳厘与优化等方面展开工作,以价值重塑、机制优化、安环达标为管理目标,在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支持、指导下,立足公司生存,积极寻求同所有利益相关方最大程度友好合作、异中求同、同向进取维系主营业务正常生产经营。
一、化解风险,价值重建
2022年,公司积极向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追偿“占用”,其中通过司法手段执行回款991.87万元。公司积极应对违规担保诉讼,厦门国际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等案件相继判决,后续将继续推进相关案件的再审程序,维护广大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债权人信托计划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并实现重组收益19,287.73万元;如约履行此前与各债权方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压降公司存量债务规模,舒缓资金压力。
二、聚焦主业,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双碳”引发的全球变革,地缘政治冲突的不确定性,国际原油、天然气等大宗能源价格呈现大幅震荡,天然气价格屡创新高。针对业务经营特点,公司经营管理层以预算管理为工具,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及工艺,努力实现极致效率及成本;多渠道拓展气源,降低主要原料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效益。
五、公司2023年的重点工作
一、化解风险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92,488.84万元。公司将继续采取司法等各种措施,穷尽手段敦促、追索升达集团“还占”,在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大背景下推进“占用”问题的解决。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在未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原大股东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担保本金余额6,125万元,公司将继续积极应诉,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管理提升
公司基于成为受人尊敬公众公司的战略理念,在各利益相关方尤其是华宝信托的支持下,秉持主营业务持续保持高效率理念,持续优化管理,培养并吸引优质人才,提升公司质量。在“条为主、块结合”的管控机制下,夯实基础管理工作,铸优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商业模式变革为“深耕下游、稳拓上游、对标一流”。
公司将加强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战略研究,通过系统分析经营环境与市场机遇、展业基础和竞争优势,遵循产业发展客观规律,进一步稳固发展现有主业,加快拓展业务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公司升级转型,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经营管理上将着重于行研及市场分析研判,提升量价动态优化调整机制;争取气源多元化,推进委托加工业务,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业务团队架构,建立科学、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主人翁精神,助力企业提升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修订完善内控流程,强化执行落实和内部监督工作;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财务预算编制、控制与评价,加强现金流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综上,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不尽余力推进风险化解、经营管理爬坡,提升公司质量;并切实肩负起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2022年度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董事会关于 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三季度报告》,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列席了2022年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2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但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存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的情况。公司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达成书面和解,解决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事项,解除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升达林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慎、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就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0元;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仅一笔,担保余额4,750万元,均已履行审批程序。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共计两笔,涉及违规担保本金余额6,125.00万元。
我们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相关违规担保问题,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要求,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或违规新增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余额93,480.71万元。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4,710.28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1,975.14 万元,尚存未弥补亏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7,688.73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亦不转增股本。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认真审阅,结合对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的深入了解,我们认为,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对此份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2022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可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六、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60,578.55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未被扣划。我们认为,公司所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我们对此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预计金额是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和未来计划而做出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的开展起到帮助和支持作用;融资费用按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议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迪迪 何淑静 赵海程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迪迪)二〇二二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于2020年9月11日经过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为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2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3次,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全部会议。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
2022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本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事先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运用专业知识,及时提出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切实地履行了各项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送达的文件、资料,对有效监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
五、2022年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累积天数
■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迪迪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9,008,267股,每股发行价为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31,43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中海”)为投资主体。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
2016年6月3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本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12日自行扣划10,029.24万元用于抵偿公司对其债务,违反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18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共计22,000万元的“‘名利双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持有期间累计产生投资收益442.32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及收益已于2019年7月被司法扣划完毕。
(四)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情况
公司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提供担保,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因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到期不能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60,578.55万元,其中2018年度被扣划31,702.01万元、2019年度被扣划28,845.63万元、2020年度被扣划30.91万元、2021年度与2022年度未被扣划。
(五)募投项目终止并处置
该项目重点市场定位于成都以西和彭山以南1,000公里范围内的城镇燃气、车辆和船舶用气以及工业用气等。
由于受实体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转型的影响,西南地区LNG工业用户未能形成规模,LNG工业用户不及预期。各地天然气经营采用排他性行政许可,也一定程度制约了LNG工业用户市场的发展;因柴汽油价格的波动,导致货运车辆油改气的使用经济性不稳定,区域内重型货车油改气推进缓慢。替代能源(如太阳能,电能)挤占LNG城镇燃气用户市场等,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目标市场区域LNG需求增长缓慢。因此,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已终止该项目后续募集资金投入并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1年11月8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土地进行处置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由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协议收购方式回购,土地处置价款及收回的履约保证金共计3,660万元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继续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为0元,前期置换及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前述,土地处置价款及收回的履约保证金共计3,660万元于2021年11月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如“二、(四)”所述,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60,578.55万元,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本期未发生新的司法扣划。
2.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基于市场环境变化、LNG行业状况等因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并处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二、2”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3.95亿元,其中:已和解并展期的债务2.78亿元,逾期债务1.17亿元,另有预计负债2.07亿元,主要为计提的诉讼赔偿款。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升达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对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升达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升达林业对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采取了相关应对措施,我们认为升达林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升达林业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作出充分披露,故我们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段落,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带有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升达林业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有关说明
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以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针对审计报告中带有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拟采取措施
公司拟积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做好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工作。
(1)自身现金流保障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2.17亿元,其中未受限资金1.15亿元。近3年,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切实履行了已和解债务的正常还本付息。2023年,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优化经营模式,强化上下游合作,深挖经营潜力,提升盈利能力,预计有能力解决逾期债务及预计负债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2)华宝信托的支持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受托管理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将在合法合规的基本框架下,继续给予公司支持,协调各方以债务展期、重组或以其他形式化解债务危机。同时,华宝信托将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在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前提下,以市场化原则对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受影响。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王迪迪、何淑静、赵海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同时,我们认为《董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通过董事会、管理层的努力是具备可行性的。未来,我们也将监督董事会、管理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迪迪 何淑静 赵海程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升达林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慎、认真地在事前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认可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对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迪迪 何淑静 赵海程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淑静)二〇二二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于2020年9月11日经过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2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3次,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全部会议。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
2022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本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事先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2年度,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2022年度,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计委员会3次,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监督作用,做好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审议并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大事项及审计进展和结果沟通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送达的文件、资料,对有效监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
五、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对每次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材料,均认真阅读、仔细研究。通过视频方式对公司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淑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海程)二〇二二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于2022年1月26日经过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2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22年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3次,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全部会议。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
2022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本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事先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2年度,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监督作用,做好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审议并同意公司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送达的文件、资料,对有效监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
五、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海程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
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监事签名:殷栋 周科 罗明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