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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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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实现产研结合,有利后续研究院产品的转化及产业推进等考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乐清,并将该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尚未开始实施,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062.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856.65元。截至2022年1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内容,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9万元,少于本次发行预案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0,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并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募投项目中“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及延长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实施地点变更及延长期限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原因

  智慧矿山相关政策逐步推进实施的背景之下,相关市场的发展劲头良好,智慧矿山相关智能化产品的推进是公司未来重要的业务增长点。上海电光在浙江省乐清市设有分支机构,研发、生产都在乐清,为了方便后续研究院产品的转化故将项目地变更至乐清。公司新厂房的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已经规划新产地设研发中心和展示中心。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状况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与布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实现产研结合,有利后续研究院产品的转化及产业推进等考量,因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相应的将该项目的建设期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延长期限,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符合项目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事项符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00-9.00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80号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联系人:杨涛

  (3)联系电话:0577-61666333      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diangua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0。

  2、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9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公告编号:2023-01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2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初步资产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983,783.65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323,428.52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60,355.13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24,983,783.65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1-12月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98.38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1-12月净利润2,498.38万元。本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考虑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时在“电光科技IR”小程序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电光科技IR”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电光科技IR”;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电光科技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石晓霞女士,财务总监陈爱微女士,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曹汉君先生,独立董事吴凤陶女士,保荐代表人汪建华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有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无需对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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