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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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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公司长期经营发展的要求以及提高公司资金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公司拟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持理财和结构性存款额不得超过10,000 万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期限

  自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理财种类

  公司投资低风险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三)理财额度

  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持理财和结构性存款额不得超过10,000 万元。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来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存在风险

  虽然公司拟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和结构性存款投资,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3,142.2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0,142.2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82.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198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446,720股,发行价格为19.52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4,799,974.40元,扣除发行费用12,258,91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2,541,062.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7〕第02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变更为“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2,430,455.87元。

  经公司于 2022年 12 月19日召开的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结项并将截止 2022年10月 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0,442,547.00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87,899,632.97澳元,折人民币431,520,794.94元,全部用于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

  经公司于 2022年 12 月19日召开的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结项并将截止 2022年10月 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31,071,585.90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11月28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8日,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WeilongWines(Australia)Pty  Ltd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账户,仅用于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离岸账户,仅用于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止日余额中包括Rabo bank Australia Limited存款余额为1,157,828.27澳元,折合人民币5,457,770.90元。

  2.存储余额中包括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大于手续费支出后的差额350,503.73元;Rabo bank Australia Limited利息收入大于手续费支出后的差额3,779.19澳元,折合人民币17,814.35元。

  3.离岸账户产生的汇兑损失为196,649.98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离岸账户存款余额为7,709.67澳元,折合人民币36,341.84元。

  2、存储余额中包括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大于手续费支出后的差额267,758.15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离岸账户手续费支出大于利息收入后的差额42,657.36澳元,折合人民币201,078.26元。

  3、离岸账户产生的汇兑损失为14,676.96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469,249.46澳元,折合人民币27,935,285.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上述募投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定报告》(中喜专审子(2017)第114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公司已于2017年4月1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公司已于2018年2月2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9年4月2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0年4月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4月7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500万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4月1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500万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前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500万元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1个月。到期将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如果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资金需求,可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5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月1日至11月16日,公司累计归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9,975万元,截至2019年11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5,025万元。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的不当行为导致公司陷入违规担保诉讼,为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上市公司未按期归还上述15,025.00万元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已将未按期归还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11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800万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9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100万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1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前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100万元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和“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结项并将截止 2022年10月 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首发募投项目90,442,547.00元、非公开募投项目131,071,585.90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有机酿酒葡萄与生态环境关联性强,近年来国内酿酒葡萄种植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因此公司选择自然资源和环境优势更为明显的米尔迪拉市墨累-达令产区开展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同时该项目达产后将为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提供部分原料。优质的原料与当地先进的酿造技术进一步结合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威龙品牌的竞争力。因此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变更为“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3

  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酒类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酒类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公司2023年1-3月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12家,退出经销商4家(退出的经销商主要系部分销量少、市场营销能力差的客户)。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449家,较2022年年末增加经销商8家。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因执行上述政策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因执行上述政策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孙公司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广州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02681514233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惟杰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25日

  住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清源镇刘广村

  经营范围:葡萄的种植及销售;牧草种植;畜禽养殖;苗木培育和种植;畜禽肉制品加工及销售;有机肥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477.28万元,净资产为-16,265.19万元,营业收入1,439.78万元,净利润为-752.7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2、名称:广州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731548977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德鹏

  注册资本:叁佰伍拾壹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1年9月4日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65号十层1008房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酒类批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 599.66万元、净资产-230.70万元 、收入4869.65万元 、净利润1336.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广州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二、注销孙公司的原因、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公司全资孙公司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广州市鲁威酒业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上述公司清算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022年度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89,526.38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65,601.79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21,738,650.38元,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98,638,500.2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受公司原控股股东股份被多次拍卖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造成融资渠道和成本增加,现金流量紧张,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决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从公司长远发展、以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为公司中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

  相互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全资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信贷业务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各全资子、孙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未来一年期间,对银行为公司以及各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信贷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互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担保),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

  2、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

  3、甘肃威龙欧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

  ■

  4、武威市威龙有机葡萄种植有限公司

  ■

  5、龙口市海源经贸有限公司

  ■

  6、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

  7、威龙贸易有限公司

  ■

  8、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9、霍尔果斯威龙葡萄酒有限公司

  ■

  10、山东威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担保事宜,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期内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为其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相关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经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经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985万澳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客

  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监事会认可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采取的行

  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龙股份”)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一)由于未能对威龙股份子公司WeilongWines(Australia)PtyLtd(以下简称“WeilongAustralia”)2021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02,402,289.53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威龙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截至本审计报告日,威龙股份管理层仍未就上述资产减值是否与2020年及之前年度有关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证据,由于该事项对2022年度利润表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可能存在影响,我们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

  见。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六)所述,威龙股份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子公司WeilongAustralia确认的原酒存货跌价损失人民币13,288,144.65元,子公司山东龙湖威龙酒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酒庄”)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438,015.83元,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929,891.14元。威龙股份管理层尚未确定WeilongAustralia原酒的未来使用计划,亦未能就龙湖酒庄上述资产减值测试所使用的未来产量等重要参数提供充分依据,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

  出调整。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威龙股份、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威龙股份原控股股东王珍海签订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抵债协议的诉讼请求。威龙股份2022

  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账面价值48,806,834.02元的生产性生物资

  

  产和账面价值22,456,119.82元的固定资产系抵债取得资产。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尚未判决。我们无法就该案件对威龙股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年度审计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并对会计师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尊重和理解,并提请投资者在充分关注保留意见相关信息的同时,充分关注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的期后情况及影响消除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对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聘请专业机构对威龙股份子公司WeilongAustralia和龙湖酒庄涉及形成保留意见的减值资产进行评估、审计,为审计工作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

  2、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机构对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威龙股份、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威龙股份原控股股东王珍海之间签订《以物抵债三方协议》的诉讼案件进行积极应诉,现案件仍在审理阶段,公司将

  积极关注案件进展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说明。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龙股份”)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该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强调事项的基础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威龙股份在对存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未对重要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进行充分验证,影

  响资产减值损失的准确性,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立信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立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我们对立信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

  项段的说明无异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 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管理,跟踪本年度存在的缺陷整改情况,通过对各类风险事项过程控制,加强内部监督职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说明。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

  事会出具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

  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

  要求,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监事会认可公司董事会对于审计报告中的保留事项段事项采取的行

  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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