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聘任袁秋丽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聘任潘旭翔先生、俞毅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韩雨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丹妮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本发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9、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未来整体审计的需要,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秋丽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3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165号)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177,990.9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75,890,820.6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母公司净利润575,890,820.6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7,589,082.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01,292,472.90元,扣除报告期已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164,293,865.68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55,300,345.80元。
基于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情况,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后,考虑公司后续整体发展规划所需资金安排,为更好的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股东共享企业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规则、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3,806,672,18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0,333,609.15元,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4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15 号》《解释第 16 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4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泰奥华”)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广和钛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和”),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广州广和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注销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广和钛白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CUN3G
3、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高波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1号1109房-1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泰奥华持股100%
9、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化学工程研究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10、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泰奥华的全资子公司
11、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12、广州广和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中,未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3、广州广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广州广和,是公司根据整体的战略规划,整合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举措。
注销完成后,广州广和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广州广和的注销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4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平台: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2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3OiGg2vJ2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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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平台: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秋丽女士,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韩雨辰先生,独立董事彭国锋先生,财务总监王丹妮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OiGg2vJ2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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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韩雨辰
电话:020-88526532
传真:020-88520623
邮箱:hanyuchen@sinotio2.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互动易、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3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并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相关章节。
(二)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彭国锋、李建浔、卓曙虹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三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81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加1.07亿元,上升1.99%;营业成本43.61亿元,同比增加9.26亿元,上升26.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亿元,同比下降47.14%。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目前良好的经营情况,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后,考虑公司后续整体发展规划所需资金安排,为更好的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股东共享企业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规则、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3,806,672,18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0,333,609.15元,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相关章节。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关于制订〈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广和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公告编号:2023-04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双创基地D栋中核钛白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彭国锋先生、李建浔女士、卓曙虹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第7项议案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海平。上述回避表决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双创基地D栋中核钛白8楼会议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韩雨辰 电话:020-88526532
传真:020-88520623
邮箱:hanyuchen@sinotio2.com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5
2、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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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3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树人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81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加1.07亿元,上升1.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亿元,同比下降47.14%。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评价是全面、客观的。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关于制订〈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自身利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其他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4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5 号)核准,公司向王泽龙非公开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2,427,745股,发行价格为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7.70元,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城支行,账号:44050158010700002762),扣除发行费用12,658,4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87,341,507.1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0XAA1032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0年10月9日,公司将230,000,000.00元划转至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632319667)(20万吨后处理项目),该账户为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75,510,011.03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9,561,031.36元,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195,654.69元,均为募投项目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1、中核钛白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城支行(44050158010700002762):
■
注: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安排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拨付子公司资金如下:单位:元
■
2、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63231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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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1,587,341,507.13元,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8,744,100.94元,减去累计各项支出1,446,266,697.0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9,818,910.99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存放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231966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9月14日,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 44050158010700002762。专项账户仅用于“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1年2月22日办理销户。
2020年9月,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 632319667,该专户仅用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1月,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 632319667,该专户仅用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时间和履行的决策程序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银行账户:632319667),用于募投项目后续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 元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9,818,910.99元(包括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1,090,098.25元(扣除手续费)),存于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