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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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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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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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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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1-3月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992,273.81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55,309.52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12%。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485.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7%;利润总额37,545.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3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07%。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加强风电等可再生项目的开发与运营,公司风电收入及利润在报告期内同比大幅提升。公司持续进行发电机组节能改造与运营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发电机组能耗下降以及电价上升,热电联产机组盈利能力提升。在国家绿色低碳金融政策的支持下,公司在调整融资结构和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有所下降,业绩提升。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开发、优化资产结构,报告期内取得有关债权与股权的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倾力打造从清洁能源生产、补能服务到储能的便捷、经济、绿色的出行生态圈,为电动化出行提供一体化能源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移动数字能源科技运营商。目前,公司在移动能源行业已具备较强的品牌认知度和市场影响力,业务全面覆盖重卡货运、轻卡物流、网约出租等全场景,在全国20多省市落地产业布局。
1、移动能源业务
公司秉持车电协同、电动汽车与数字能源协同的理念,依托在绿电、储能、算力、售电与能量管理等领域的优势,创新打造"车、电池、站"三位一体解决方案。公司整合汽车生产、电池制造、出行平台、物流企业等行业以及政府资源,聚焦出租车、网约车、重卡、轻卡换电场景,携手吉利、福田、三一、东风、货拉拉、宁德时代、地上铁等整车生产、出行平台、电池制造、物流行业等头部企业,拓展钢厂、煤矿、电厂等重点应用场景,重点布局北方、西北、蒙疆、华东、华南、西南六大区域。截至2023年3月31日,运营及在建的乘用车综合能源站72座,运营及在建的商用车综合能源站43座。商用车站主要分布在河北、内蒙、陕西、山西及江苏徐州等地区的煤电、矿山、钢厂及城市渣土场景,乘用车站主要分布在杭州、广州、无锡、苏州、东莞、荆州及衡阳。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参与60项标准编制,包括5项国家标准、14项汽车行业标准、2项电力行业标准和35项团体标准。受理专利426件,授权专利183件。完成6款换电港产品开发,包括重卡换电港、移动换电港、物流车换电港、乘用车共享换电港、小型换电港、轻卡手动换电港;完成包括福田、吉利、三一、东风、苏州金龙、宇通等16款自研重卡换电车型公告发布;完成吉利1款自研轻卡换电车型公告发布;完成适配东风E70、柳汽S50、吉利枫叶60S、80V自研乘用车换电港开发;开发一包多车、一包多能、硬件预埋、智能OTA、智能运维、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电池评估等核心技术,完成乘用车换电港线上值守试运营;完成运营平台、APP、小程序发布;完成8家11款换电站设备、6款充电设备、21款车型平台对接开发;完成服务机器人应用试点、分时租赁功能开发上线、契约锁签约对接、商户结算及逾期管理功能开发上线;完成无人值守功能迭代开发、站端考勤和预约换电功能开发以及自动化凭证配置中台开发上线。
2、清洁能源运营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并网总装机容量为3659.04MW,其中:燃机热电联产2437.14MW,风电743.90MW,生物质发电60MW,垃圾发电116MW,燃煤热电联产302MW。
在燃料成本仍持续高位、冬季迎峰度冬用电需求大增,叠加春节假日下游电热需求减弱的波动经营环境,公司通过优化运行方式,适当控制产能,最大程度保障单位产能盈利能力。此外,公司控股持有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装机规模2400MW,建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被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重点实施项目,同时也被列入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前项目已开工,正按建设节点稳步推进中。
公司将继续加大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比例,聚焦内蒙、新疆等地风电大基地及资源禀赋有优势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聚焦广东、江苏、浙江,适度开发或收并购优质的燃机热电联产、燃煤背压热电项目;依托运营电厂热用户,进一步开拓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协鑫高淳2×100兆瓦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全面投产,这是公司在江苏省会南京布局的第二座燃机电厂,将为持续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打造"绿色金陵"作出新贡献。
公司注重清洁能源机组提质增效及节能降耗,持续强化设备运行维护。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广西中马燃机1号机组、2号机组分获全国100MW以下纯凝机组能效水平对标4A、5A评级,1号机组获评100MW"F"级纯凝机组"供电煤耗指标最优机组",公司下属南京燃机1号机组获评江苏省2022年度电力行业标杆机组。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化交易服务电量47.53亿KWh,配电项目累计管理容量2111MVA,浙江和四川售电市场业务全面开展,服务用户超600家;全面开展了碳资产管理、碳中和认证、绿电、绿证交易等碳中和服务,碳中和园区(泰州产业园)、碳中和大楼(协鑫能源中心)等碳中和示范项目已投运;公司拥有国家“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一级资质,用户侧管理容量超1400万KVA;已投运储能、分布式能源、微网等能源服务项目超33项。报告期内,申报“智转数改”科技项目“配电网数字化智能提升项目”,提升能源系统智能运维水平。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进展情况
1、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就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修订相关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后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4、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648号),并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5、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167号)。
7、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55号),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截至目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报告期内重大事项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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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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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朱钰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述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述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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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钰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述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述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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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