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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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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小超、吴定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9.14万元,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39.14万元。现将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9.14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应收款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3.3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18万元。

  2、存货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于期末对存货进行了清查,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42万元。

  3、固定资产的减值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闲置设备依据市场价判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6.24万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经营范围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解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4.00元(含税),拟送红股38,400,000股,现金股利76,800,000.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115,200,000.00元。2022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9.1、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宏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孟学、张宏清回避表决。

  9.2、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孟学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孟学、张宏清回避表决。

  9.3、审议通过《董事肖海兰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回避表决。

  9.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伟坤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伟坤回避表决。

  9.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贤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贤畅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经营范围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13为特别表决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 6、7、8、9、11、12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30-18: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传    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zhendai@newgl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绚绚女士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4.00元(含税),拟送红股38,400,000股,现金股利76,800,000.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115,200,000.00元。2022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7.1、审议了《监事会主席黄绚绚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绚绚回避表决。

  7.2、审议了《监事吴桓桓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吴桓桓回避表决。

  7.3、审议了《职工代表监事陈建华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陈建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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