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5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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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首次执行准则解释第 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追溯调整上年末资产总额15,813,794.82元、负债总额16,699,694.94元,所有者权益-885,900.12元。上述调整后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数据按照公司最新股本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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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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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普定水电站发电量为1,624.75万千瓦时,引子渡水电站发电量为3,051.20万千瓦时,鱼塘水电站发电量为605.89万千瓦时,清溪水电站发电量为74.03万千瓦时,牛都水电站发电量为51.60万千瓦时,光照水电站发电量为18,871.56万千瓦时,董箐水电站发电量为20,159.01万千瓦时,马马崖水电站发电量为10,516.45万千瓦时,善泥坡水电站发电量为5,913.73万千瓦时;光照光伏电站(岗坪光伏电站)发电量为6,374.73万千瓦时,马马崖光伏电站(永新光伏电站)发电量为6,282.92万千瓦时,董箐光伏电站(镇良光伏电站)发电量为2,919.14万千瓦时,镇宁坝草一期光伏电站发电量200.03万千瓦时。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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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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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罗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志卫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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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罗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志卫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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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