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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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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新增/删除导致条款序号变化而无内容变更的未在上表列示。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此次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6、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1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增长。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拟利用其获得的政策及资源优势,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按照其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

  广弘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广弘资产系公司关联法人,广弘资产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信息

  1、公司名称: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玉敏

  5、注册资本:177030.098万元

  6、成立日期:2000年08月22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4778854C

  8、经营范围:资产营运管理,投资基础上的经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商品贸易,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自有物业出租及管理,停车场经营,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广弘资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广弘资产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广弘资产合并报表总资产945,026.08万元,净资产249,744.5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83,527.60万元,净利润92,903.29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广弘资产合并报表总资产1,000,933.49万元,净资产270,003.29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2,852.20万元,净利润4,381.6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利用其获得的政策及资源优势,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按照其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弘资产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年化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执行。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与广弘资产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利用其获得的政策及资源优势,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按照其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该协议在双方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广弘资产财务资助,将为企业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并且以较低的资金成本开展生产经营,有助于促进经营提质增效,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广弘资产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年化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执行,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广弘资产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0,001.51万元(含接受广弘资产本次财务资助总金额5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5亿元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财务资助主要为广弘控股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年化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执行,费用标准公平、合理,无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财务资助主要为广弘控股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年化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执行,费用标准公平、合理,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7、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8、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9、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2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拍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于2022年7月22日在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畜禽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771.38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022年9月29日,公司已按文交所要求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2022年12月,公司已取得畜禽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畜禽公司 100%股权,畜禽公司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与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变化调整,公司相应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一)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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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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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202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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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广弘控股公告编号:2023-1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参会5人,通讯方式参会2人,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缪安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听取《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郭天武先生和胡志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6,758,390.04元,截至2022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397,637,953.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58,801,322.41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盈利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3,790,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7,568,549.50元 ,母公司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871,232,772.9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阅《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蔡飚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蔡飚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缪安民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缪安民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夏斌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夏斌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黄万兴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刘汉林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高子英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苏东明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欧立民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沈蔚涵女士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曾锦炎先生2022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公司聘任的立信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工作勤勉尽责,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融资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冻品贸易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开拓自营业务及冷链配送等新业务提供资金保障,董事会拟同意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5000万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粤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融资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含项目融资),具体融资产品、合作银行、融资种类、单次融资的具体金额、期限、费用等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补选缪安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补选后的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分别为李胜兰女士、胡志勇先生、缪安民先生;其中,李胜兰女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投资与审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补选蔡飚先生为公司投资与审查委员会成员,补选后的第十届董事会投资与审查委员会成员分别为蔡飚先生、缪安民先生、夏斌先生、郭天武先生、胡志勇先生,其中,蔡飚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同时,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部分条款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增长。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利用其获得的政策及资源优势,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的一年期LPR(按照其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3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4、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6、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 会计师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广弘控股公告编号:2023-2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上述议案中议案5和议案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梁燕娴

  电话:(020)83603985、8360399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1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参与表决4人。会议由监事潘瑞君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经营盈利情况及2023年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目前公司建立了不断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具备合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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