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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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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震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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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利息支出242.00万元,上年同期利息支出0元,主要变动原因为本期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投资收益变动情况说明:根据参股企业提供的未经审计的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本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3,771.18万元,上年同期投资收益金额-2,592.26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6,363.44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87.56万元,较上期增加3,076.42万元,主要为子公司裕维生物销售回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9.96万元,上年同期为0万元,主要为子公司裕维生物改扩建生产线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2.00万元,上年同期为0万元,主要为本期支付利息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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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428,802.80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1,338,587.46元,同比增长9,643.76%,本期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裕维生物。

  本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97,530.60元,上年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08,287.63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本期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子公司裕维生物盈利。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59.14亿元人民币。公司现持有华夏银行股票61,504,100股,为全流通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0.39%。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出售部分或全部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完成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关于拟出售华夏银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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