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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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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的方向发展。

  公司目前同时处于开发建设的项目较为集中,为保证公司中标项目的顺利执行,并带来公司在营业收入方面的快速增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等需要,为公司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实现提升长期的盈利能力,不断促进公司未来高质量增长与新价值创造,实现与投资者对未来利益的共享,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将就此次年度利润分配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2022年度的分红方案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主业优势的夯实,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现象的出现。独立董事同意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将详尽披露股东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2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5日(星期一) 至05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22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2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丰华

  董事会秘书:谢文杰

  财务总监:张进龙

  独立董事:费忠新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22日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5日(星期一) 至05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大丰实业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64-62899078

  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002557)、美邦股份(605033)、万朗磁塑(60315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俞华,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英力股份(3009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富春染织(605189)、永新股份(002014)、洁雅股份(301108)、大丰实业(60308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22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4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238.0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213.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039.78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945.24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6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97.9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912.5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4,773.3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95.28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2,935.58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0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004.16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4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年4月1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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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1 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 1.1 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8日,公司提前归还4,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3.70亿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1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6亿元)。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累计使用闲置资金循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21,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本期累计收益337.08万元(其中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产生收益17.98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产生收益319.10万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持有的结构性存款。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大丰实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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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于2023年4月26日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75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515,489.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398,11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7,601,88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1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8日,公司提前归还4,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2023年4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闲置原因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38,669.70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其中:“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35,233.94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3,435.76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8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丰实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4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闲置原因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38,669.70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其中:“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35,233.94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3,435.76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

  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债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票据池、金融衍生品、跨境直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低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商业银行天长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上海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0.56%。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孙)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1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0亿元.。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9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启鸿建设有限公司、DAHONG HOLDINGS SINGAPORE PTE.LTD和HONGKONG DAFENG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开拓海外市场等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1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0亿元。

  本次均为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不是关联方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

  1、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员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对外担保方式、签署担保协议等具体事项。

  2、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其中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以未来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5、本次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6、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

  ■

  3、宁波启鸿建设有限公司

  ■

  4、DAHONG HOLDINGS SINGAPORE PTE.LTD

  ■

  5、HONGKONG DAFENG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

  6、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

  7、浙江大丰文体设施维保有限公司

  ■

  8、杭州云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9、浙江大丰文化有限公司

  ■

  10、LIMITEDLIABILITYCOMPANY"DAFENGINDUSTRY"

  ■

  (二)截止2023年3月31日,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根据控股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拟开展的担保行为是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而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良性发展,可以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虽然部分控股子(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但公司能对该等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次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2.89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数量),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6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申请人民币33,000万元的授信,授权期限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2日,并提供以下资产作为授信业务抵押物:位于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厂房及工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5,322.24平方米,土地面积合计64,653.52平方米。

  公司本次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为2023年4月14日,公司注册资本由409,735,512元变更为409,627,512元,总股本由409,735,512股变更为409,627,512股。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事项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

  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丹桂街19号迪凯国际中心36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

  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9:00-14: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丹桂街19号迪凯国际中心36楼大会议室。

  (四) 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574-62899078

  电子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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