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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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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166,4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47%。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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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

  2022年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2022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为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有:能源综合生产力达到46亿吨标煤以上;单位 GDP 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单位GDP能耗降低13.5%;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达到39%;非化石能源消费达到20%;电气化率达到30%;灵活性调节电源占比达到34%;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

  2022年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 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

  2022年6月1日,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正式发布,《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紧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一是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二是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此外,各省市地区相继发布“十四五能源规划”,锚定本省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量。

  2022年6月24日,财政部官网正式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和新疆等省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其中,光伏补贴12.5亿元,风电补贴14.7亿元。同时,财政部确定了四个优先原则,优先拨付光伏扶贫、户用分布式、竞价项目、领跑者项目的补贴。

  2022年11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光伏预算约25.8亿、风电预算约20.5亿、生物质发电8,425万元。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开始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在能源基础等领域,部署煤炭、煤化工以及风能、光伏等能源基地建设成为重点。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5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其中风电新增3,763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8,74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334万千瓦、常规水电新增1,507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增880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1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较2021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风电3.6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3.9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0.41亿千瓦、常规水电3.68亿千瓦、抽水蓄能0.45亿千瓦。

  2022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到1.19万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加2,0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8%,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接近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较2021年提高1.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供应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国家能源局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公司是浙能集团所属的专业从事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2年底,公司控股企业98家,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437.81万千瓦,其中水电113.22万千瓦、光伏195.97万千瓦、风电128.62万千瓦,当年新增投产控股装机容量58.4万千瓦。

  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方针,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环保的能源产品,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力争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可再生能源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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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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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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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4040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骆红胜、周永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公司404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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