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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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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审计工作期间,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执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6.7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969,741.6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6,355,612.21元。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际建设实施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对消费电子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主动控制产能建设进度。因此,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延长本项目实施期限12个月。

  (二)本次延期后项目的相关情况

  根据“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产品产能和市场需求状况,本次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变更情况如下:

  ■

  本次延期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四、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现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状况的考虑,针对现有生产能力、产品结构、检测能力、研发方向及实验环境而策划的整体升级方案。项目实施后将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满足下游客户在未来对液晶显示配件的需求,以及改善检测和实验环境,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从而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总体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为该行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产业政策环境,有利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同时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半导体显示器件的技术研究和工艺探索,并与京东方、华星光电、彩虹光电、夏普等国内外知名显示领域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三)项目预计收益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液晶面板、功能性器件/结构件的生产与研发,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及收入如下表所示:

  1、4K-8K液晶面板

  ■

  2、功能性器件/结构件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论分析

  结合上述论证分析,公司认为“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仍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国家政策等,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但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6.7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969,741.6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6,355,612.21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际建设实施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对消费电子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公司结合自身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主动控制产能建设进度。因此,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延长本项目实施期限12个月。

  ■

  本次延期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内部制度,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3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巍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633,045.91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628,460.2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197,022.8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3,099,561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8,187,150.83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第三项、第五至第七项、第十二至第十三项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等相关信息将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3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宏胜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比例合理性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633,045.91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628,460.2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197,022.8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3,099,561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8,187,150.83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633,045.91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628,460.2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197,022.87元。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8,187,150.8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显示产业已成为当今信息社会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国家产业政策的长期扶持,为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半导体、材料学、精细加工等领域的相关学科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显示技术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结合愈加紧密,推动显示产业快速向前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显示技术已进入发展快车道,进一步加强超高清显示面板创新,加快显示器件开发和量产,突破曲面、折叠、柔性等关键技术,加速推进柔性AMOLED量产,是我国显示技术发展的主攻方向。

  受益于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显示技术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市场空间不断扩展,行业将长期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利用资金把握上述行业机会。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在建项目顺利推进,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同时公司将努力实现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因素,严格遵守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针对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公司主要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更好应对市场竞争风险。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2489号”文《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4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1,100,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5,232,57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67,927.7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9日“XYZH/2021BJAA12048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9,969,741.62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5,049,603.11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920,138.5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6,355,612.2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由于银行内部制度要求,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苜蓿园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保荐机构、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由于银行内部制度要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保荐机构、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930.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12048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余额为4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止报告出具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全额赎回。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BJAA21F001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冠石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冠石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冠石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冠石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冠石科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本保荐机构对冠石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自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2年初公司新增超大尺寸的偏光片贸易销售业务,相关业务流程与总额法下业务模式相似,且相关交易和结算条款均采用原自产模式下购销框架合同,公司承担了源于客户的信用风险,因此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均采用总额法进行了收入确认。2022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与审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将该类业务模式下的数据和交易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总结。鉴于公司此项贸易业务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实质上并不独立于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公司更倾向于协调代理人角色,未获得总额法风险下应有的回报,采用净额法确认更能体现业务实质。故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拟将外购模式下的超大尺寸偏光片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部分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二) 对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 对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鉴证报告

  公司已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上述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sl@njkeysto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1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巍

  总经理:门芳芳

  董事会秘书:王顺利

  财务总监:潘心月

  独立董事:刘汉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1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 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sl@njkeysto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顺利

  电话:025-85581133

  邮箱:wsl@njkeysto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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