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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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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账号:110916452710606)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告编号:2022-091)

  三、2022年1-12月份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全部相关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3,243.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5月6日,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国联股份二层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33)。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全部授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3-001)。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12亿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月28日、3月1日、9月27日、9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12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932,739.75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51)。

  2021年1月29日、3月3日、3月12日共计使用3.7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3、2021-016)。

  上述3.73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73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8,625,561.64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0)。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购买了结构型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5)。

  2022年1月13日、1月18日、1月20日,公司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2.5亿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双秀支行2.5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5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6.5亿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745,068.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05、2022-006)。

  2022年9月16日、9月19日,公司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1.2 亿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1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2.2 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 4,077,733.49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11月28日公司购买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双秀支行1.3亿元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3,831,260.27元,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7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10亿元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无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22 年1月28日、2022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变更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 AI 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中场地取得的实施方式。实施方式由“场地购置”变更为“直接购买及/或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国联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国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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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5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18,884,518.88元。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余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1,379,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98,655,40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379,000股,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2,881,744.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拟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98,655,40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379,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223,774,384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8,655,409股变更为722,429,793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125,791,802.1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2,231,498.7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2,881,744.8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多年来我国 B2B 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规模一直以较快速度增长,2022年中国产业电商市场规模达31.4万亿元,较2021年的29.11万亿元同比增长7.86%;同时,2018-2021年中国产业电商市场规模(增速)分别为22.5万亿元(9.8%)、25万亿元(11.11%)、27.5万亿元(10%)、29.11万亿元(5.85%)。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产业电商(B2B)在垂直工业领域的快速崛起,公司业务不断深入钢铁、化工、煤炭、建材、涂料、造纸、玻璃、卫生、医药、农资、粮油、纺织、机械、电子和物流等传统产业链,产业互联网和产业数字化进入战略发展机遇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定位B2B电子商务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以工业电子商务为基础,以产业大数据和产业数字化为支撑,为相关行业提供工业品和原材料的网上商品交易、商业信息服务和数字技术服务。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77.52%,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92.05%。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0,268,974,930.85元,归母净利润1,125,791,802.17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3.17%,盈利水平较高,公司业务还处于持续发展中,增长较快,为保障公司业务增长,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鉴于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了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是从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留存适量的现金用于业务拓展,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上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2020年至202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38%、14.21%和23.17%,收益较高。

  基于此,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有利于回报公司广大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 召开情况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拟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98,655,40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1,379,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223,774,384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8,655,409股变更为722,429,793股,主要修订对照如下:

  ■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通过,《公司章程(2023年4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将部分自营交易额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因此对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进行更正公告。

  一、业绩公告情况

  (一)业绩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业绩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8月16日、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情况请见公告。

  (三)将部分自营交易额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前后的业绩情况对比

  单位:元

  ■

  二、业绩更正的主要原因

  2022年,公司将部分交易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02.69亿元,其中按总额法确认收入396.92亿元,按净额法确认收入5.77亿元,由此公司对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进行了修正。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公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2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计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立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编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除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会议表决结果:监事刘锐、王惠娟、焦小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证券简称:国联股份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6区3号楼二层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泉、钱晓钧、刘源、田涛、刘俊宅、潘勇、王挺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3号楼一层。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3号楼一层。

  电话:010-63729108 邮箱:dongmiban@ueiibi.com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为本公司同行业9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顺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娅丽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娜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核委员会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许可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3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独立董事李玉华先生、刘松博先生、马江涛先生、边江先生任期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即将六年届满。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4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玉华先生、刘松博先生、马江涛先生、边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玉华先生、刘松博先生、马江涛先生、边江先生将继续履职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素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素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颜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其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颜色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素艳女士及朱其胜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交所独立董事培训,尽快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未持有公司股票,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赵素艳女士、颜色先生、朱其胜先生三位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素艳女士简历:

  赵素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7年4月出生,北京大学管理学学士,Boston College会计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与规划部总经理,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综合财务部总经理,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航运事业部财务负责人。

  颜色先生简历:

  颜色,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资深经济学家。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朱其胜先生简历:

  朱其胜,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5年7月至2002年9月,在山东省临朐县委办公室工作;2002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Windows ITPro (北京耀鑫世纪广告有限公司),担任国际中文版大陆区业务主管;2009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职于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安锐卓越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邮箱dongmiban@ueiib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1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泉先生

  董事、总经理:钱晓钧先生

  董事会秘书:潘勇先生

  财务总监:田涛先生

  独立董事:刘松博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ueiib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63729108

  电子邮箱:dongmiban@ueiib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与注册会计师沟通,自2022年起,公司将部分自营交易额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应2022年营业收入由7,396,376.00万元调整为4,026,897.49万元,同比增加8.16%,其他财务数据不存在差异。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2022年营业收入为 7,265,000.00 万元至 7,340,000.00 万元,同比增加95.14%至97.15%。

  (三)更正后的业绩情况

  自2022年起,公司将部分自营交易额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应2022年营业收入由7,396,300.00万元调整为4,026,897.49万元,同比增加8.16%,其他财务数据不存在差异。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841.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120.89万元

  (二)每股收益:1.68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时,尚未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经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公司对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净额法调整,该调整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偏差及更正情况。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的数据是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审慎确认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致歉说明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差异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保障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今后的财务核算工作中审慎判断,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2022年4月27日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8666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国联股份2022年对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交易金额为3,369,479.38万元,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11.3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为:“我们认为国联股份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对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立信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项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长远发展。

  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一定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密切关注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后续将深入贯彻“平台、科技、数据”产业互联网发展战略,持续稳定推进公司主营业务体系,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同比快速增长的同时,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在企业和产业内的落地和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的产业影响力、竞争壁垒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与董事会和立信会计师充分沟通,我们认为,立信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我们对公司被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现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立信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玉华、马江涛、刘松博、边江

  2023 年4月28日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7日对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866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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