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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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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永冠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定价与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4.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47.9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81.83万元后,余额38,166.07万元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于2019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0.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95.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9年3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9]0539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7,435.98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01.8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4,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61.05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39.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318.44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6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39.24万元。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78.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106.68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66.85万元。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3.3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2.34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06万元,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395.8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52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1,470.00万元。该款项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账号为:446880574699)。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286.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183.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489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159.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3.00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0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剩余533.92万元尚未置换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560.40万元。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921.19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533.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91.40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2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5,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96.47万元。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16.6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262.63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42.31万元。

  (三)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7,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77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76,576.00万元。该款项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朱家角支行(账号为:436483112270)。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697.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302.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194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5,504.05万元,置换并支付发行费用697.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165.61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8,7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263.9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19年4月11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区泗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兴业证券签署《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并与东兴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持续督导义务,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2020年6月2日,公司连同兴业证券、各家银行重新签订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就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1年1月1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朱家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就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2年7月1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朱家角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连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395.82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因公司“山东永冠新型包装材料及胶粘材料智能化一期生产项目”和“江西永冠智能制造产业升级一期技改项目”已结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7004012200046966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44688057469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151120702920026009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452080884731已销户,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已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朱家角支行03881900040093901。

  3、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73.57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1日出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126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2)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本年度,公司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395.82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度《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159.7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69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注:2022年3月17日赎回2,500万元,2022年3月30日赎回3,000万元。

  2022年1-12月,公司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金额为225.5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山东永冠新型包装材料及胶粘材料智能化一期生产项目”、“江西永冠智能制造产业升级一期技改项目”已于2022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667.95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转至“线束、医用胶带产研一体化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度《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12.6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6日出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321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2022年1-12月,公司未收到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为38,700.0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调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不变。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公司拟延长“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公司拟将“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至第A189号”变更为公司新征用土地,新征用土地占地约106亩,同属于布基胶带项目原实施地园区内,位于原实施地南面。由于公司将以国产设备代替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进口设备,设备投入预算缩减3,800万元,缩减的金额将用于变更后新实施地的新征用土地购置及厂房建设。同时,公司拟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期限,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3月调整为2021年4月。

  公司拟将“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美纹纸胶带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赣(2017)东乡区不动产权第0004619号”变更为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东土国用(2015)第A185号”及“东土国用(2015)第A186号”的公司现有土地。同时,将美纹纸胶带项目总投资由原11,996.07万元增加至14,000.00万元,新增的投资额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并用于变更后新实施地的配套厂房建设。同时,公司拟延长该项目实施期限,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1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所有权变更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用地所有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重点发展车用胶粘新材料、消费电子胶粘材料、功能性保护膜、OCA光学胶膜等功能性胶膜材料。本项目原计划由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连冠”)租赁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的生产车间作为实施地。为更好、更快地推进本项目,江西永冠拟将使用的房地(面积为44,606.89平方米)以及其拥有的车间、仓库、门卫室建筑面积合计21,244.32平方米,转让给江西连冠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属于高端新材料领域,为进一步便于江西连冠募投项目的实施,合理利用厂区布局,优化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的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变更江西连冠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所有权。(公告编号:2022-076)。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冠新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永冠新材公司2022年度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 PVC 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2]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3]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山东永冠新型包装材料及胶粘材料智能化一期生产项目”、“江西永冠智能制造产业升级一期技改项目”已结项,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应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山东永冠新型包装材料及胶粘材料智能化一期生产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4]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3

  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注2]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3]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故“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授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投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范围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券商、信托等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的公司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适时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信息披露及财务报表中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永22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975,266.9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33.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2]6194号《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2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年第一季年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信息披露及财务报表中在“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永冠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套期保值。

  ●交易品种: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纸桨、橡胶、动力煤及其他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品种。

  ●交易工具:期货合约、期权合约。

  ●交易场所:大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合规且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

  ●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套期保值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4 月 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期货价格发生与公司预判趋势相反方向波动的风险,存在期货和现货基差拉大的风险,存在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存在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导致无法以预定价格成交的风险,存在因交易对手方到期不履行合约导致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风险,存在因流程执行偏差、违反职业道德、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的风险,存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重大变化或公司对规则、流程执行不到位导致期货市场大幅波动或公司违规风险。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概括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二)、拟投资资金及交易期限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纸桨、橡胶、动力煤及其他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主业经营需要的品种。

  2、交易工具为期货合约、期权合约。

  3、交易场所为大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合规且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

  4、交易类型: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进行套期保值,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4)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头寸。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但同时,也存在期货价格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导致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或者部分期货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从而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的风险。

  (二)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若发生期货价格走势与公司预判趋势相反,可能导致套期保值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公司将采取平仓止损措施,或者部分期货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会计处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降低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价格风险,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交易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韩元等币种;

  ●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合约

  ●交易场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交易时间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3年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根据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控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2、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同时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四、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兴业证券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证券简称:永冠新材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0、2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2、13、14、15、28、29、

  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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