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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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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业绩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45.43万元,亏损金额同比增加 453.02万元。本期业绩亏损主要原因为(1)燃料电池行业现阶段仍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市场规模较小;(2)公司始终坚持以研发驱动发展,持续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3)公司根据持续扩大的经营规模,相应的加大了在市场拓展及人才储备等方面的投入,以充分把握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化发展的机遇,员工人数从去年同期的812人增加到1014人;(4)为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对部分已不能满足客户市场需求或适配公司在售产品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计提了减值损失。

  面对上述影响公司管理层采取措施积极应对,2022年公司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基本保持了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811.66万元,同比增长17.28%,但如果未来行业发展未达预期导致市场需求持续下滑,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随着各方面支出成本的不断增加,如公司不能获得足够多的订单并扩大销售至公司扭亏的规模经济水平,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并将继续亏损。

  2、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公司所处行业目前进入快速发展期间,资金需求仍将快速增长,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由于公司尚处于研发及产业化初期阶段,债务融资能力较为有限,如果未来不能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则公司存在导致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四)项的标准上市,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3,811.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645.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451.5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A+H)118,189,837股,本次拟合计转增47,275,935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5,465,772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权益分派总股数。

  该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并实现了燃料电池系统的批量生产。公司先后承担多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北京市科委、上海市科委项目等燃料电池领域重大专项课题。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燃料电池系统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目前主要应用于客车、物流车及重卡等商用车型,公司与国内主流的商用车企业宇通客车、北汽福田等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搭载公司燃料电池系统的燃料电池车辆已先后在北京、张家口、上海、成都、郑州及淄博等地上线运营。

  2.2 主要经营模式

  研发模式

  公司秉承“预研一代、开发一代、推广一代”的研发理念,遵从纵向一体化的研发路径,并坚持自主研发为主,同时通过承接国家科技重大课题以及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与行业技术优势企业、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合作研发的模式,致力于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功率密度、耐久性以及降低产品成本。

  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燃料电池系统的主要物料包括电堆及相关部件、空气压缩机及直流电压变化器等,公司已具备国产电堆量产能力。公司采购程序主要包括零部件承认、供应商开发与管理、订单采购。

  生产模式

  公司一般在取得客户订单后安排生产,并根据市场预判进行适量的备货,主要生产程序包括生产准备、首件生产、正式生产、生产过程监控以及成品检验入库等,整个过程严控质量关,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

  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属于直销,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商用车生产企业,公司销售程序主要包括形成初步销售意向、样机技术匹配及认证、公告目录以及批量化销售。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氢能作为一种二次能源,具有来源多样、清洁低碳、可储可运、灵活高效的特点和优势。氢能可广泛应用于化工、运输、建筑、储能、发电等领域。为应对全球环境危机,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通过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的决定来应对全球环境危机,并在国家层面制定了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氢能已成为全球共识。

  发展氢能产业是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且对于改善我国能源结构、推动交通领域低碳转型以及提升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力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我国高度重视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2021年氢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未来产业布局,氢能产业已成为我国能源战略布局的重要部分。在《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中国制造202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均明确了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战略地位。2022年3月《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了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各地方政府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方面也纷纷发力,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有数十个地区发布了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政策,推动了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

  目前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市场由于处于商业化初期阶段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综合成本较高,但随着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冬奥会等赛事上的规模运用,全球双碳目标背景及国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政策释放的机遇,氢燃料电池汽车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动能。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销量超过3,000辆,同比增长超过112.8%,同时从应用场景看,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已由前期单一的公交领域商业化示范应用向公交、环卫、城市物流配送、冷链运输、渣土运输、大宗货物等多场景示范应用转变,同时也在船舶、热电联供等新领域展开应用。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我国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及商业化的先行者,公司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具备燃料电池系统及电堆的量产能力。

  公司基于行业经验及前瞻性市场判断,提前拓展百KW级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并积极与国内主流整车厂合作拓展开发客车、环卫车、牵引车、冷链物流等新车型,扩大了产品市场覆盖度,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

  随着国家在顶层设计方面对氢能产业的明确定位及全国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政策的实施,燃料电池行业市场参与者的数量日益增加,但燃料电池系统产品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目前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发布791款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公告(不含底盘公告),其中搭载公司燃料电池系统的整车公告121款,位居行业前列。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燃料电池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及示范应用,燃料电池相关产业链基本健全,目前国内企业基本掌握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关键技术,实现了从燃料电池系统到电堆、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再到双极板、膜电极等核心零部件的批量国产化应用,系统综合成本、产品可靠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改善。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氢能相关基础设施将不断完善,同时随着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政策的推广,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效应将逐步显现,燃料电池成本将快速下降。未来国家将通过构建氢能制、储、运、加供应体系,通过区域示范应用和财政奖励等措施刺激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扩大下游应用规模,并制定了“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5万辆”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此外,作为新兴产业,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不仅仅是汽车工业的机会,还可以进一步壮大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氢能及燃料电池还可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船舶等交通领域,还可以应用于分布式发电,建筑热电联供等领域,从氢气的制、储、运,到氢能产业链下游应用,横跨能源、材料、装备制造、汽车、电力、建筑等多个领域,能有效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出全新的绿色低碳产业链,助力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在2022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45.43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8.78万元。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为保证正常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189,837股,本次拟合计转增47,275,935股,其中包括39,956,555股A股及7,319,380股H股股份。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65,465,772股,其中包括139,847,942股A股股份及25,617,830股H股股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涉及现金红利分派且不送红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15号》及《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三) 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禾召集并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着对企业、股东和员工负责的宗旨,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议案,对公司合规运作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上市公司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04月26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566.23万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66.11万元,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12万元(项目经费补贴)。上述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已确认补助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39证券简称:亿华通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

  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拟出席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将于同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及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三个会议顺次召开)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二)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股东类型

  ■

  注:(1)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对A股类别股东会议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同时需要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H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对A股类别股东会议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进行表决。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6月15日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二)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邮编:100192

  会务联系人:鲍星竹

  联系电话:86-10-62796418-82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

  三、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建一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方建一先生拟逐步实现退休计划,故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时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方建一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缺少会计专业召集人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建一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方建一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上述辞职生效后,方建一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方建一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方建一先生在其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 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志杰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志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志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该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李志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将尽快获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李志杰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李志杰先生简历:

  李志杰,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与金融专业博士。2008年10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中国电信(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创新部(集团互联网事业群),任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就职于鑫苑集团,任副总裁等多家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任副主任;2021年2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265),任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就职于智安链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任董事及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华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代码:688339                公司简称:亿华通

  (下转B9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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