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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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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140955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属汽车制造行业。公司是大众、丰田、戴姆勒、T车厂、通用、宝马、沃尔沃、捷豹路虎、Stellantis、红旗、上汽乘用车、长城、东风、奇瑞、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零跑等国内外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主要零部件供应商之一。

  公司主要产品:真木、真铝、IMD/INS、氛围灯透光等装饰条;主副仪表板、门板、立柱、顶棚、头枕、风管、格栅、加油/充电口盖、隐藏门把手、电动踏板等内外饰件;电池包壳体、冷冲压、热成型、天窗转向柱等车身金属件;后视镜系统、CMS电子后视镜、线路线束保护系统、高压防护塑料组件等电子和新能源产品等,主要配套车型如下表:

  ■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采用总部和子公司两级分权分级管理的模式。其中总部负责制定采购战略和总体目标,检查、指导、服务、监督各子公司的采购行为;子公司根据总部制定的《采购管理手册》在授权审批后实施具体采购任务,完成总部下达的采购目标。采购行为主要分为市场采购和客户约定采购。市场采购即公司根据对机器设备、基建工程、生产性物料等的产品需求和实际情况,在综合比较资质、信誉、产品品质、产品价格等因素后,进行供应商选择、招标、价格谈判。符合要求的一家或几家供应商将被公司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等。客户约定采购即由主机厂指定原材料供货商并负责供货合同条款的谈判,公司只负责执行采购即可。

  2、销售模式

  公司为OEM工厂,即根据主机厂的需求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首先,主机厂根据新车型开发计划向潜在供应商提出开发竞标邀请和发布询价信息。公司在参与竞标前,对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对本身的研发能力以及产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发并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多轮报价。主机厂经过价格评定并考虑供应商的综合能力后,依次通过签订约定意向书、模具开发合同、销售订单合同等确定供应商为其提供产品。

  3、生产模式

  物流部门根据客户的生产量纲,对接计划或生产部门制定排产计划,同时分析测算现有产能能否按时完成交付,是否需要新增投资(租赁厂房、购买设备、增加人工等)。生产部门按照周和日排产计划安排生产,并根据客户要求及时调整。质量部门按照产品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行为和产品质量进行抽检,针对异常问题成立专人小组进行讨论,保证生产产品质量,并在产品完工后根据质量部门和客户要求再进行产品抽检或全检。合格产品将入库并最终由物流部门交付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即追溯调整2021年相关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为了缩减运营成本,公司进行北美产能向墨西哥工厂转移的工作,因此造成北美业务出现大额的亏损情况。目前墨西哥工厂已处于批产阶段,北美业务调整基本完成。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欧洲业务布局,彻底解决海外亏损对宁波华翔整体业绩的拖累,从实质上提升公司国际化的能力。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3: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3)57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10,983,117.34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80,949,004.56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100,133,498.5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1,798,623.34元,按总股本81,409.5508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5.27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总股本814,095,508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62,386股后,以股本813,833,1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03,458,28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88,340,342.84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经与会董事审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宁波华翔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一汽华翔轻量化、宁波华乐特、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劳伦斯电子、劳伦斯表面技术、南昌江铃华翔、宁波峰梅及其下属子公司、拓新电子、华翔酒店、进出口公司、浙江三花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估算,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相关内容详见董事会单独公告。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德国、英国、宁波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德国全资子公司——“NBHX Trim GmbH”和NBHX AUTOMOTIVE SYSTEM GMBH(以下称“德国华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4,000万欧元,该担保合同将于2023年4月26日到期。为保证德国华翔经营计划的顺利开展以及日常生产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会议同意继续为德国华翔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4,000万欧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英国全资子公司—— “VMC”和“NAS”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万英磅,该担保合同将于2023年4月26日到期。为保证上述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不发生逾期,本次会议同意继续为英国“VMC”和“NAS”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1,500万英磅。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华翔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园区建设”),为保证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拟向商业银行借款,本次会议同意为园区建设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期限为 12 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不超过43,000万元额度融资租赁的议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车顶系统有限公司为其全资青岛和天津子公司提供担保,来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以直租和售后回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该担保合同将于2023年4月26日到期,本次会议同意继续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华翔金属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来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以直租和售后回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会议同意上述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22年对会计政策一系列的最新要求,本次会议同意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

  相关公告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一汽富晟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为49,857.77万元,2022年底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浙江坤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3)第315号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4,057.7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7,215.83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将相应减少宁波华翔2022年合并报表的归母净利润值。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6年10月,本公司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商誉98,796.36万元。2021年4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9,324.63万元,减值率为4.31%,减值后商誉余额为89, 191.35万元。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需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依据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13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9,807.45万元,减值率为4.03%,减值后商誉余额为79,383.9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相关公告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或出售 “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富奥股份”)25,256.88万股股票,基于看好其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其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

  同时为优化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会议同意视二级市场情况,出售部分持有的富奥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

  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和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等因素,在上述额度内,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期限为自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限内,富奥股份因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增持、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

  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严格遵守买卖富奥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孙润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孙润尧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聘任孙润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受聘人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孙润尧先生,42岁,本科学历,曾任宁波华翔市场部总监,敏实集团华东三区业务项目部负责人,丰田纺织集团(中国区总部)副部长等职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0,7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4: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3)57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10,983,117.34元。因期末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80,949,004.56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100,133,498.56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1,798,623.34元,按总股本81,409.5508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5.27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总股本814,095,508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62,386股后,以股本813,833,1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03,458,28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88,340,342.84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对董事会编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报告审核后,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6年10月,本公司收购宁波劳伦斯100%股权,形成商誉98,796.36万元。2021年4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9,324.63万元,减值率为4.31%,减值后商誉余额为89, 191.35万元。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需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依据北京中企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13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9,807.45万元,减值率为4.03%,减值后商誉余额为79,383.9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一汽富晟的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为49,857.77万元,2022年底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浙江坤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3)第315号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报告,本次会议同意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4,057.7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一汽富晟”长期股权投资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7,215.83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将相应减少宁波华翔2022年合并报表的归母净利润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22年对会计政策一系列的最新要求,本次会议同意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

  相关公告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4月26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3)572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714.35万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1,098.3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7,632.7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9,179.8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29,179.86万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以及落实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会议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按总股本814,095,508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62,386股后,拟以股本813,833,1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03,458,28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88,340,342.84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214,955,975.16元(不含佣金等其他固定费用)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418,414,255.6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54%。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9,268.25万元,考虑到公司与主机厂销售关系稳定,回款帐期没有发生变化等因素,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造成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62,38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对合理回报的诉求,兼顾了上市公司发展所需对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慎分析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和未来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我们认为公司发展阶段尚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180,1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5元,共计募集资金204,382.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6.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1,086.21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868,19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1元,共计募集资金161,754.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85.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0,968.96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6,476.5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33.39万元;2022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121.53万元,2022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7.4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8,598.1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80.8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974.20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置换的部分)。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0,968.9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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