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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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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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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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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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裕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戚盈盈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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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黄裕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戚盈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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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裕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戚盈盈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名关联董事黄裕昌、张利英、黄轼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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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2号《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1,617,5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4,875,000.0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其他发行费用25,347,836.8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277,1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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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本文“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41.0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5日(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日),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911.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立信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5《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1.5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1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084.76万元,2022年1月,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2,826.81万元,合计置换投入15,911.5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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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包含在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的人民币1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内。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 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余姚市朗霞街道天中村(朗霞街道天华路东侧、籍义巷路南侧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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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德昌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德昌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昌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昌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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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合计数与明细相加不相等系各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尾差所致。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中原有生产线技术改造在持续推进,新建厂房工程仍处于建设期。
注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380万台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整体处于建设爬坡期间。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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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548,905.94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770,329,160.1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5,97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986,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4.7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派送红股。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5,97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106,388,8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72,360,800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3 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3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4月27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2022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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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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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胡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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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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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姓名: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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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同时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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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下转B8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