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475,245.5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8,834,652.5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7,226,843.46元。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现金流量(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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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智能交通行业,处于智能交通行业生产制造中间环节,按照产品应用场景,涵盖智能公交及其他商用车行业。
智能交通行业是根据建立智能交通系统所需的设备、服务、技术而衍生出来的行业。智能交通系统是将先进的电子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数据通信传输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体系,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管理系统。人工智能、大数据、5G、自动充电等交通新基建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智能交通与智慧城市的成型与成熟发展。
商用车作为公路运输的载体,是我国公路运输发展的重要内容,其中城市公交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关系民生的刚需行业。2021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智能化载运工具和关键专用装备研发,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应用等智慧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等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目标。“十四五”规划期间,智能交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无人驾驶、智能网联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锂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的深入研发,推动商用车智能化、绿色水平不断提升。
目前,商用车行业正处于调整周期的低谷阶段,并处于绿色化转型、商用车企业向物流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转型等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城市公交企业也面临收入减少、经营压力大,以及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
长远来看,一方面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公交及城际客车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建设和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实现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绿色出行以及交通运输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是国内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
2022年3月,交通运输部联合科技部印发《“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对接《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在交通装备领域,提出包括“推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突破燃料电池、高效驱动电机、车路协同无线通信、车辆主动防护及自动预警等技术”在内的智能绿色载运装备技术的重大研发方向;在运输服务领域,围绕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与服务品质,降低运输成本,提出了开展高品质智能客运、经济高效智慧物流、便捷城市交通运行服务关键技术研发等任务;在智慧交通领域,提出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2023年1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23年-2025年作为试点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2021年末(2022年数据未公布),全国拥有载货汽车1,173.26万辆,载客汽车58.70万辆,城市公共汽电车70.94万辆。据新华社报道显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认为,目前我国新能源商用车整体渗透率不足9%,其中新能源货车仅为7%左右。基于目前全国商用车保有量,以及每年新增的商用车需求,按照城市公交、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的要求,包括城市公交在内的商用车将会有较大的更新替代需求,相应的车载电气产品将会有较大市场需求。
随着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法规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加快了智能交通市场的优胜劣汰,对行业内企业技术研发、市场拓展、成本管理、人才储备、以及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快速高效个性化定制能力,形成了为客户提供智能车载软、硬件一体化配套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各省市,为多地公交运营企业提供良好的产品与服务,多年来一直是宇通客车、比亚迪、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多家国内知名客车生产厂商长期合作的配套商之一,在业内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已与部分商用车生产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商用车生产厂商及终端用户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产品研发能更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丰富的订单承接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模式的改进,可以使公司更加高效地完成“新产品开发到形成产品优势”的过程,有利于保持公司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车载电气产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和公交运营企业提供车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硬件产品,具体分为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四大类;此外,2020年以来,公司积极布局移动医疗产业,目前已推出一站式CT体检服务车、5G智能眼科巡诊车等移动医疗系列产品。
公司产品和服务目前主要应用于大中型客车和城市公交车,公司正在积极开拓物流车、环卫车等其他商用车市场及工程机械市场,推进租赁、销售双重运营模式的移动医疗业务发展,开拓轨道交通市场,并通过自主产品研发尝试开拓乘用车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现有技术积累,积极探索业务开拓可能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产品研发,保持在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先地位,引领国内车载电气产品研发方向。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一方面通过股权激励政策、技术研发人员绩效指标与产品销售情况挂钩等方式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市场敏感度,另一方面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及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合作,共同承担省市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克服行业技术难点和瓶颈,不断将新的技术理论转化为有效生产力。
公司软件系统及配套硬件产品均采取高度定制化、个性化的市场策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快速定制化研发及服务能力,以及配套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具备先进的生产能力,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和组织安排生产,采用柔性生产模式,可以快速切换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交付需求,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规格不一的订单要求。公司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科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以及生产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量等数据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并确保到货时间;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以及仓储管控流程。
公司的销售模式,按照销售渠道,可分为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直销模式指公司直接向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经销模式指经销商根据客户需要向公司定制化采购再销售的业务模式。按照产品销售面向的对象,可分为标配销售模式和终端销售模式:标配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商用车生产厂商;终端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客车最终用户(主要为各地公交公司)。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通常需要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因此公司以直销、标配销售模式为主。
公司产品定价原则为“成本费用+合理利润”,综合考虑销售规模、销售区域、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后,通过商务谈判或投标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上年同期没有发生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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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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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其他季度相比波动大,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销售订单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2、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其他季度相比波动大,主要系第四季度获得的投资收益减少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3、受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季节性波动、信用期及货款支付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同季度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其中第二季度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及收到的税费返还所致;第四季度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及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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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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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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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1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0%;营业成本37,402.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7.52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475,245.5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8,834,652.5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27,226,843.46元。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现金流量(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情况说明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前述“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一)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二)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现金流量(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均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我们认为,基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现金流量(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外部环境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综合考量的结果,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电气”)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共计募集资金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57,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3,226,415.0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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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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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上述两个开户行的上级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或者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大额存单或者存放于定期存款户19,748.49万元,累计赎回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本金19,748.49万元,对应获得利息收入500.35万元。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2023年1月16日,通达电气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通达电气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各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合计1,433.26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结余,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待支付金额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注销,公司就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将扣除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640.69万元转出
公司代码:603390 公司简称:通达电气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84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