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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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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82%,其中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2.36亿元,占比为77.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4.53%;实现每股收益3.93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2.01%。

  (二)公司主要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锂业务和民爆业务两大板块,其中民爆业务又分为民爆生产经营、爆破两大类业务,同时公司还涉足危化运输业务。

  1、锂业务

  公司锂业务主要包括锂矿开采、深加工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动力和储能等领域。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将匹配相应的锂盐产能规模,通过多渠道储备锂资源,为锂产业扩能提供稳健的资源保障。

  2、民爆业务

  (1)民爆生产经营

  民爆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传统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和工业索类,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炸加工等领域。根据工信部关于推动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将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口或其它经许可的特殊用途外,传统雷管将停止生产与销售。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数码电子雷管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加快产能及市场布局,不断提高电子雷管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另外,根据民爆行业“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生产企业(集团)数量进一步降低到50家以内,排名前10家民爆企业行业生产总值占比提升至60%以上,并形成3—5家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公司将顺应民爆行业重组整合的产业政策要求,利用自身并购整合优势,积极参与行业并购整合、扩大产业规模,保持行业优势企业地位。

  (2)爆破业务

  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工程爆破业务,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主要包括土石方爆破、爆破服务、定向爆破、特种爆破、爆破加工以及爆破设计、咨询、监理等各类爆破业务,同时还积极拓展现场混装炸药爆破一体化、矿山一体化服务、城市整体拆迁等服务,系业内领先的爆破工程一体化方案解决专家。在国家通过内需拉动经济,加大铁路、公路以及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大环境下,公司爆破业务未来几年的持续增长将会得到有力保障。

  3、运输业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化运输是四川省最大的一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拥有涵盖各专业领域的运输许可资质和较为完善的营运管控体系,可提供民爆产品、危化品、危废品、放射性物品、普通货物等运输服务业务,以及综合物流、仓储一体化服务、汽车修理等业务,业务规模、区域和范围不断扩展,在四川、山西、内蒙、新疆、吉林、西藏等省区建立了专业的运输服务基地和网络,未来发展空间较好。

  (三)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

  1、锂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特点

  锂盐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金属冶炼、玻璃陶瓷、化工、特种工程塑料、医药、橡胶、核工业、航空航天等领域。国内及国际经济周期的变化对这些领域景气度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对锂行业的周期波动产生间接影响。

  在客户需求和销售方面,产品主要客户为下游正极材料厂商、电池生产厂商和整车企业,受动力电池市场的影响较大。在动力市场方面,汽车厂商的旺季主要集中在11-12月(4S店年末促销冲量),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在第四季度较集中增长。

  国内锂矿石资源主要位于四川甘孜州和阿坝州、新疆、江西等地,盐湖锂资源主要位于青海和西藏,其中盐湖资源受季节性和地理环境影响较大。国内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西、四川、青海、江苏、山东等地,主要因锂盐产品对上游锂资源依赖性较强,通常集中在资源产地。

  2、民爆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

  民爆物品广泛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和建筑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民爆物品的需求受国家基础建设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当国家大力推动基础建设或宏观经济处上行时,对民爆物品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反之亦然。

  民爆行业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一季度为民爆行业的淡季。由于北方地区冬季气候寒冷,部分户外爆破工程项目施工停止,对民爆物品需求降低;另外,春节期间民爆主管部门会出于安全管理的考虑强化安全生产、运输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同时,叠加中国传统的风俗习惯,部分矿山开采和基建项目出现较长时间的停工,产销量相对较少。

  民爆产品具有高危性,因此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均受到国家的严格管控,同时民爆产品若远距离运输,可能造成运输成本的不经济性。此外,由于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原因,水利和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地区,对民爆产品的潜在需求通常较为旺盛,这也构成了我国民爆行业区域化特征的另一个方面,即中西部地区的民爆产品市场需求明显高于东部沿海地区。

  (四)行业发展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锂行业

  受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锂盐产品产销两旺,价格持续攀升,2022年是近几年锂行业供需较为旺盛的一年。2022年,全球电动车市场格局主要以中国、欧洲和美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为主。中国电动车的市场保持销量、增速和渗透率第一,全年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达到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市场渗透率达到25.6%;欧洲八国电动车市场销量增速、渗透率、补贴政策呈分化,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07.8万辆,同比增长15%;美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和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呈现高增长的态势,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99.2万辆,同比增长近52%。中美欧三重共振,使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最佳成长周期。

  公司抓住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加大锂盐产能的释放与销售,2022年全年实现锂盐产销量分别为28,447吨和31,665吨,同比增长4.09%和8.68%。

  随着宏观经济的适度恢复,海外需求及新能源出口继续发展等有利因素,将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预计为900万辆,同比增长35%,总体增速或将回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迎来政策驱动到产品力驱动的转变。另外,新能源储能需求将进入高速发展期,从中下游扩产来看,下游电池厂、正极材料扩产激进,将进一步增强对动力电池的需求。

  目前,公司是锂盐产品尤其是电池级氢氧化锂的主要生产商,是全球知名车企、电池厂商、正极材料企业等行业头部企业的核心供应商,已发展成为行业优势企业。至2025年,公司锂盐综合设计产能将超过17万吨,建成后规模位居全球前列。

  2、民爆行业

  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和石油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个重要和特殊的行业门类。民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因此民爆行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开放程度有限,竞争相对温和,但其近可向爆破服务延伸,远可向新兴产业等延伸,仍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公司是中国民爆行业领先企业之一,通过前瞻布局,民爆需求较旺盛区域均提前开展了产业与市场布局。公司将顺应民爆行业重组整合的产业政策要求,利用自身较强的并购整合能力,积极参与行业并购整合、扩大产业规模,继续推进爆破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巩固行业地位,2022年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响应工信部电子数码雷管替换传统雷管的发展要求,积极推进电子数码雷管产能和市场布局,2022年,公司电子雷管产销量均位列行业第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与澳洲银河锂业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事项

  2017年12月,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与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采购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合同期限为5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约定,香港公司本次向银河锂业采购的产品为锂辉石精矿,在每个合同年度期间采购的最低数量为: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最低采购量为10万吨,2020年至2022年每个年度的最低采购量为12万吨。【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公司与银河锂业续签了关于采购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合同期限从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延长三年至2025年12月31日。银河锂业向雅化国际供应的产品为锂辉石精矿,2020年度供应量不低于4.5万吨;2021年~2025年每个合同年度供应量不低于12万吨,超出12万吨时,在同等条件下雅化国际有优先购买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澳洲银河锂业(现名ALLKEM)的承购协议正常履约中。

  (二)与澳洲CORE公司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事项

  2022年2月16日,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澳大利亚Core公司全资子公司锂业发展签署了《承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锂精矿的参考价格、最高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对以离岸价交付产品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Core公司达成协议,Core公司将在原协议四年向公司出售30万吨锂精矿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85万吨锂精矿供应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Core公司达成的协议按双方约定正常履行中。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启动雅安锂业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用于雅安锂业二期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2020年9月18日,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和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0次工作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777号《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名特定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XYZH/2020CDAA80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投资者缴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根据询价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07,066,381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9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将按变更后的用途实施。

  (四)雅安锂业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雅安锂业与厦门厦钨、沧雅投资共同投资在四川省雅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分期建设年产10万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线。其中雅安锂业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已完成设立并按计划推进双方约定的合作事项。

  (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3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9日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完成向14名激励对象、合计12,042,100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尚在限售期内。

  (六)认购ABY公司IPO前股权并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

  2022年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IPO前股权的议案》,为前瞻布局公司锂产业产能扩张对锂资源的需求,同意雅化国际自筹资金,以每股0.75澳元合计277.5万澳元的总对价认购澳大利亚ABY公司370万股股份,占ABY公司IPO前总股本的3.4%。

  ABY公司开发埃塞俄比亚南部奥罗米亚州的肯蒂查项目,向雅化国际销售和交付锂精矿产品。协议有效期从ABY公司通知产品准备装运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ABY公司每12个月度合同年提供不低于12万吨锂精矿。【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ABY公司IPO前股权认购工作,将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供应锂精矿产品。

  (七)认购加拿大超锂公司股权并控股其子公司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加拿大超锂公司股权并进行矿业权投资的议案》,同意雅化国际出资500万加元,以每股0.235加元的价格认购超锂公司21,276,596单位股份(最终认购数量及单位价格以多交所批准的为准),占超锂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13.23%。同时,雅化国际以现金出资收购超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加锂业60%的股权,并控股旗下福根湖硬岩石锂辉石型锂矿项目和佐治亚湖硬岩石锂辉石型锂矿项目。【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终止对加拿大超锂公司股权认购及矿业权投资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14日,双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雅化国际按原出资额将所持合资公司北加锂业60%的股权转让给超锂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雅化国际将不再持有北加锂业股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雅化国际已退出该项目并收回所有投资款项。

  (八)收购普得科技股权并控股其子公司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兴晟锂业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9,290.47万美元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而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MC公司60%的股权,KMC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3日,普得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KMC公司正按计划推进资源勘探和矿建工作,计划2023年可产出部分锂精矿。

  (九)收购中非实业全资子公司70%股权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非实业全资子公司70%股权并涉及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雅化国际收购中非实业两个全资子公司70%的股权,并间接拥有纳米比亚达马拉兰矿区四个锂矿矿权70%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纳米比亚项目已完成股权变更和治理层人员调整,正按计划开展勘探工作。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2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为358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收费总额4.5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2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雯燕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258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208万元,审计费用同比增长24.04%,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内控审计工作,需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决定审计报酬等具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实际工作量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2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目的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

  (二)主要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风险或操作管理问题提出管控方案和处罚意见。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以单纯盈利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及整体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批准额度在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公告编号:2023-2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较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公司”)继续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担保期限为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在公司提供担保时,金恒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出具反担保函,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51271U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郊北合流村

  注册资本:16,552.25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维东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1995年5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事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允许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事项: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业机械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

  股权关系图:

  ■

  金恒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恒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5,898万元,负债总额为39,156万元,净资产为6,742万元;营业收入为41,567万元,净利润为-49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金恒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4,392万元;负债总额为37,284万元,净资产为7,109万元;营业收入为8,361万元,净利润为2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事项未签订正式协议,经与银行协商,公司为金恒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金恒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需继续向银行进行贷款融资,本公司对其贷款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金恒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继续对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贷款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金恒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因此,董事会同意继续为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并授权金恒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3亿元的担保实施后,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为6,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62%,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2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加粗部分为修改或新增内容):

  ■

  ■

  该修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职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通过对组织机构的优化调整,以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和效率。本次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安全技术部、技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企业文化部、民爆市场部、爆破事业部、锂业生产运行中心、雅锂建设项目部、矿山事业部。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同步规划与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07,066,38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72,650.1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127,347.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CDAA80020)。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变更情况

  公司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原项目整体计划投资236,491.1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5,700.00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1.08%。截止目前,该募投项目已投入50,135.07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为61,686.14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

  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已建成一条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拟将项目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将纳入雅安锂业三期同步规划与建设。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成 3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时间 2 年;二期建成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 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生产线,在一期达产后启动建设,建设时间 2 年。本项目总投资 236,491.18 万元,工程建设投资(含增值税)207,744.25万元,建设投资(不含税)187,960.53 万元。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448,666.00万元,年均净利润 58,301万元。

  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一期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已建成投产,首批产品的多项理化指标和磁性异物等均优于国家电池级产品标准。由于公司在该生产线的建设过程中对生产过程的自控水平进行了重点提升,使其实际用工和能耗指标在一期的基础上大约有20%的下降,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极大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为三期项目的实施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经验。

  截止目前,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对锂业板块的发展战略进行了重新定位与规划,在结合公司上游资源保障和下游销售渠道的拓展情况,拟通过扩能建设以加快锂产业发展,实现锂业务战略目标,因此,拟将“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该生产线的建设纳入雅安锂业三期同步规划与建设,这样将会使建设成本得到更大地节约,项目建成后与三期其他产线更好地形成规模效益,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三)已履行的备案及环评程序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备案手续已完成,目前项目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雅安锂业第三期年产10万吨高等级锂盐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备案名称为: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四川雅安

  4、项目建设内容和周期:新建电池级氢氧化锂产能6万吨(按两条3万吨生产线进行建设),电池级碳酸锂产能4万吨,本工程项目建设期为2年,计划于2024年底建成。

  (二)投资计划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294,027.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8,551.87万元,建设期利息5,475.59万元,全额流动资金50,000万元。建设投资中含设备购置费109,266.64万元,主要材料费10,660.88万元,安装工程费12,602.52万元,建筑工程费78,699.92万元,其他建设费27,321.91万元。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

  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其中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1)锂产品应用广泛,发展空间大

  锂产品在现代工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电池工业、陶瓷业、玻璃业、铝工业、润滑剂、医药、制冷剂、核工业、有机合成及光电行业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有广泛的应用。由于锂及其化合物产品性能优异,用途非常广泛,被称为许多工业产品生产的“工业味精”。锂作为电池材料的大量应用,更被誉为“能源金属”。随着技术的进步,锂产品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需求保持较快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根据SQM公司分析,近年来世界锂产品的需求年增长率保持在7%左右,超过同期世界经济的增长速度。我国作为重要的新兴经济体,近年来经济一直保持了快速增长,对锂产品的需求增长也保持了较高水平,预计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其需求增长率仍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由于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高端锂产品需求强劲,特别是动力电池、特种工程塑料、玻璃陶瓷和有机合成等领域需求旺盛,成为锂产品行业主要增长点。随着世界锂产品消耗量的日渐增加,锂产品的生产和发展直接影响着工业新技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标志着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加快锂资源的开发建设,丰富锂产品种类,提高锂产品附加值,成为我国锂工业的紧迫任务。

  (2)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旺盛,将拉动三元材料及磷酸铁锂材料需求增长

  2020年9月,习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明确中国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时间表。2020年1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在“双碳”目标下,国家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政策,鼓励和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为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市场占有率达25.6%,对比此前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制定的“2025 年新能源汽车销售量达到新车总销量的 20%”的目标已提前完成。同时,据海关总署数据,中国汽车出口量居全球第二,仅次于日本,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已占全球三分之一。

  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景气度提升,锂电池企业扩产及正极材料订单增长等综合因素影响,中国正极材料产量同比增长113%至130万吨左右,叠加中美联手推动储能的利好,对于氢氧化锂和碳酸锂需求拉动明显,新能源汽车成为碳酸锂需求最主要来源。2022年我国碳酸锂产量39.50万吨,同比增幅约为32.5%,氢氧化锂产量24.64万吨,同比增幅约为29.5%。在用量上,1GWh磷酸铁锂电池生产平均需要 625 吨碳酸锂;在三元电池中,1GWh 容量的电池平均需要684吨碳酸锂。据韩国SNE Research统计,2022年全球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517.9GWh,同比增长71.8%。高工产业研究院(GGI)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为1485GWh,产量为 1782GWh,折合碳酸锂用量为115.16万吨LCE。

  随着宏观经济的适度恢复,海外需求及新能源出口继续发展等有利因素,将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同时,储能的高速增长将为锂产品迎来新的发展阶段。从中下游扩产来看,下游电池厂、正极材料扩产激进,将进一步增强对动力电池的需求,带动磷酸铁锂材料以及三元材料需求的持续增强。

  (3)项目符合公司锂产业战略定位,将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氢氧化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配有碳酸锂产能,生产工艺水平和装备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积淀了大量的工艺诀窍和技术诀窍,确保了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同时,公司与国内外头部正极材料企业、电池厂商及车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销售渠道的不断拓展能够保障公司锂产业的持续发展。近年来,公司通过产业整合将锂业务延伸至上游资源端,未来将实现自主可控资源 50%以上的占比,从而满足公司锂盐产线扩张对资源的需求,并为公司创造可持续的经济效益。

  伴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的持续发展,公司的主要客户对氢氧化锂和碳酸锂的需求量也将大幅提升。公司产能规划主要基于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新增产能规划带来的锂盐需求增量,随着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效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2、项目选址

  厂址位于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项目选址符合雅安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雅安工业园区的总体功能定位,该地具有便捷的交通,优越的地理位置,园区通讯、公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该项目规划用地总计约942.8亩,项目占用土地属于土地资源部门批准的规划工业用地。

  3、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

  本项目投资较大,涉及到的产品主要有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面临市场方面的风险主要是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产能不断扩大等方面。电池级锂盐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宏观经济走向息息相关,且产品收益对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较高。如果未来越来越多的厂商加入竞争行列或老厂商不断扩大产能,将使整个行业竞争更加激烈。

  公司将在技术选择上立足高启点,积极采用先进技术,生产高端产品;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制定适销对路的营销策略,开拓稳定的目标市场;寻找潜在的目标客户,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强化产品的售后服务;同时,积极进行价格预测,合理确定各年度及年度内各月份的开工率,在恰当的时点进行维修,以尽量将价格风险降到最低;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加强管理,节能降耗。

  (2)技术风险

  与本项目类似的工艺装置,已在国内建设许多,雅安锂业也已建成一二期项目,拥有较为丰富的运营实践,因此整体看,本项目工艺、设备风险不大。考虑到对新建装置运营的理解、掌握需要一个过程,会给项目会带来一定风险,特别是在试车及运营的初期阶段。

  公司将在设计及试车阶段,加强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利用已有的工程建设、运营经验,校验、优化、运用新技术,使之转化为自身竞争优势;在成套工艺系统技术合同中,斟酌相关条款,分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为了确保装置工艺技术先进、设备可靠,降低风险,后续工作中可考虑对国内同行业进行调研考察,充分吸收各企业的先进经验;对关键设备的制造企业,进行加工能力、检验能力等的考察评比、落实。

  (3)人才风险

  是否拥有相关的技术、管理人才队伍是新建化工装置能否一次试车成功、迅速达产并在随后的生产运行中保持长周期、高负荷生产的重要制约因素。雅安锂业在生产经营中培训、积累了大量人才,对项目的实施非常有利。从员工主体对现有化工装置的操作经验等来看,项目建成后组建高水平的操作、运营团队风险不大。

  公司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依托工厂管理骨干、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经验的员工,按照新建装置工艺技术的特点尽早制定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安排对内培训,重视上岗前和工作中的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工厂的生产能够安全、稳定、低能耗、长周期运转,提高企业效益。同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采用以待遇、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深造留住人才,规避潜在的人才风险。

  (4)社会稳定性风险

  当前,民众环境、安全意识逐步增强,频发的环境、安全事故及日益恶化的大气、水体环境,使化工装置的建设、运营变得更加敏感。由于民众的不了解、误解、以及建设、运营过程的环境、安全事故在一定的条件可能升级为群体事件。

  公司将组织落实各项目环境、安全措施,强化管理,加强操作培训,严格操作规程,避免发生重大的环境、安全事故;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时将不利社会影响降到最低;营运过程加强宣传、沟通,配合园区让民众了解生产情况,及环境、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减轻民众疑虑,增强对项目的信心。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假定未来生产出的主要产品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分别按30万元/吨和32万元/吨进行测算,项目建成投产后第 1 年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的 30%,第 2 年达 80%,第 3 年开始达 100%生产能力,则三期项目整体达产后将实现年均销售收入3,119,198.88万元,年均净利润78,801.55万元。由于公司已建成的一二期项目与三期项目在同一个园区内,必将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对公司业绩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锂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锂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并提高锂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和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天风证券同意雅化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5、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4名激励对象全部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25日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5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14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12,042,100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5月16日。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具体如下: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5月15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

  综上,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1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解锁条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本次1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1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公告编号:2023-3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邹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庆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邹庆先生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邹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庆先生持有公司1,413,202股份,辞职后将履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中关于离任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由于邹庆先生的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选举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胡冰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胡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1年9月至2001年12月历任雅安化工厂工人、技术员;2002年1月至2003年11月任四川省雅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2003年12月至2009年5月历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主管;2009年6月至2012年5月历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总部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6月至2022年3月历任雅化集团雅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任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公告披露日,胡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冰女士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3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孟岩先生、董事会秘书翟雄鹰先生、财务总监杨庆女士和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2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郑家驹先生、罗华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拟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审议《总经理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3CDAA6B0324)。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1,445,683.79万元,比上年增加921,549.72万元,增长17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825.79万元,较上年上升384.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89,082.93万元,较上年增长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精神,经董事会研究,就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10,000,054股的总股本1,142,562,46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53,700.44万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奥博”)、凉山龙腾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腾爆破”)、乐山市沙湾区昌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昌平爆破”)、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立安科爆”)、攀枝花市瑞翔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翔爆破”)、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六家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了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瑞翔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金奥博的日常关联交易授权额度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4,020.7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3,020.75万元主要是因为金奥博2022年7月并购了天津泰克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亦为公司硝酸铵供货商。董事会认为这是基于金奥博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差异,同意上述超过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高欣、翟雄鹰、梁元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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