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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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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268                            公司简称:华特气体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9,890,527.44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0,310,88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78,556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19,732,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892,929.60元(含税)占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40,003,367.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占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40%,上述回购已经实施完毕。

  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62%。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的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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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辅以普通工业气体、气体设备与工程业务,打造一站式服务能力,能够面向全球市场提供气体应用综合解决方案。

  2、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情况如下: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内容

  公司主要采购气体原料、初级包装容器和气体设备相关配件。对于气体原料,供应商包括空分企业、大型金属/钢铁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生产粗产品的气体公司、气体贸易商等;对于初级包装容器,供应商为生产钢瓶、储槽、储罐等的企业;对于气体设备相关配件,供应商为生产钢板、铝材、五金、阀门等产品的企业。

  (2)供应商选择

  公司通过广泛调查全国及全球相关原料的供应商情况,经比对筛选,初步确定供应商,再对其经营资质、生产能力、质量及稳定性、服务能力、价格等多方面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经样品检测合格方可纳入供应商名录,建立采购合作关系。建立正式合作关系后,公司仍将围绕交期、价格、品质、服务四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通过严格、合理的供应商管理,公司保证了采购货源、质量的稳定以及采购价格合理。

  (3)采购方式

  对于气体原料,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或更长期的框架协议,提前对产品的规格、价格、品质等要素进行约定。实际需求时根据具体生产要求提前1-3天通知供应商备货,经供应商确认后货源充足后以单次订单实施采购,在订单中再对具体采购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进行明确约定。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并结合销售合同、过往销售状况及对销售订单的合理预测,确定合理库存量。

  在生产过程方面,由于特种气体的精细化特点,针对不同的客户在杂质参数、颗粒物含量、包装规格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生产工序存在一定程度的定制化特点。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以直销为主,按客户类型可分为终端客户和国际大型气体公司。

  终端客户主要包括: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润微电子、士兰微、英诺赛科、HW、HS、合肥晶合、晶科能源、华虹半导体、芯恩(青岛)、和舰芯片制造(苏州)、京东方、华星光电、爱旭股份、润阳新能源、仕佳光子等。

  气体公司主要为液化空气集团、林德集团、日本酸素控股、日本大金工业集团等国际巨头,也包括部分气体贸易商。

  公司建立了“境内+境外”的全球销售网络。境内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通过自身销售团队、品牌影响力、客户推荐等方式进行市场开拓,境内业务包含气体销售、气体设备和管道工程;境外业务方面,收购AIG之前公司暂不具备海外仓储、物流和技术服务能力,因此:(1)部分产品交于国外客户指定的国际专业气体公司,由后者交付最终客户;(2)部分产品销售给国际大型气体公司,由后者销往最终国外客户;国外市场开拓主要通过展会、网络宣传、客户介绍、子公司亚太气体建立境外客户的销售渠道等方式进行,境外业务多为特种气体的销售,公司海外销售比例及客户层次在国内气体公司中居于前列。收购AIG之后,公司在新加坡拥有了仓储、物流和技术服务能力,海外销售将逐渐转为直销。

  销售定价方面,公司综合考虑成本、市场竞争情况及客户的用气规模、稳定性、信用期等因素后确定。特种气体由于具有定制化、高附加值、客户粘性强等特点,议价空间较大,毛利率较高。公司与特种气体客户的合同由框架合同和具体订单构成,客户下订单多为逐笔交易逐次下单,价格在具体订单中确定。因此,单个品种的气体产品易受供给变化、下游产业发展、竞争环境变化、客户结构区别等因素影响,其产品价格或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境外业务客户主要为大型气体公司,行业认知度高且议价能力强,出于快速扩大境外销售规模和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考虑,其定价相对国内终端客户通常较低。公司普通工业气体销售定价主要采取随行就市,当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较明显波动时,公司可及时与客户进行协商,将原材料价格变动反映至销售价格。气体设备与管道工程业务由于工程设备项目多与国企单位合作且采用投标模式,客户招标以定额预算执行,最终实行定额结算制。包装容器和单一撬装汽化器等设备以成本加成为核心原则,结合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数量制定价格范围,并以设备相关增值服务获得盈利。

  毛利率方面,对于境内业务,公司的普通工业气体业务属于大宗商品,供应商较多,客户用量较大,毛利率与特种气体有所差异;特种气体由于具有定制化、高附加值、客户粘性强等特点,毛利率较高。对于境外业务,客户主要为专业气体公司,需要通过其销售渠道打入国际知名半导体制造企业,其产品毛利率相对国内直销产品略低。公司亦同时通过海外布局方式优化海外销售模式,进一步提升直供比例及盈利能力。

  4、供气模式

  公司供气模式主要有气瓶和槽车两种。

  (1)气瓶模式

  针对用气规模较小的客户,公司根据客户用气需求,将瓶装气送至客户处。由于特种气体的产品种类众多,且单一品种在下游产业的使用中占比较小,客户用气存在多品种、小批量、高频次的特点,因此对于特种气体,公司多采用气瓶模式,特种气体由于单位价值较高,且基本无运输半径限制,客户在关注配送和服务能力的同时,更关注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而普通工业气体的气瓶模式销售相对于槽车模式量更小,其运输半径一般为50km左右,客户则更着重于气体公司的价格竞争力、配送和服务能力。

  (2)特易冷模式

  针对用气规模中等的客户,通过特易冷将低温液体产品运输并充装至客户储罐内。特易冷模式配送具有更方便、快速、及时等优势,可为使用频率较高的客户节省物流成本。特易冷模式运输半径一般为100km左右。客户更着重于气体公司的价格竞争力、配送和服务能力。

  (3)槽车模式

  针对用气规模较大的客户,提供的用气方案一般为在客户现场设置储罐和汽化器等装备,公司通过低温槽车将低温液体产品运输至客户处并充装至客户储罐中,客户有用气需求时对储罐内的液态气体通过汽化器进行气化使用。槽车模式较多见于普通工业气体和用量较大的客户,槽车模式有运输半径一般为200km左右,且由于普通工业气体产品易复制化的特点,客户更着重于气体公司的价格竞争力、配送和服务能力。

  (4)现场制气模式

  针对用气规模量大的客户,提供的用气方案一般为在客户现场安装空分等装备。公司通过在客户现场建立气体生产装置,直接向客户通过管道直接输送的方式供应。由于制气设备投入较大,因此需要与客户签署长期供应协议保证投资的回报。客户更着重于项目的现场管理能力。

  5、仓储和物流模式

  (1)仓储模式

  由于普通工业气体运输半径的限制,公司必须在销售地建立仓储物流中心,同时特种气体、气体设备业务也可借助该基地辐射周边客户,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增强供应稳定性。目前,公司立足佛山,通过在深圳、中山、江门等地设立子公司,完成了珠三角地区的仓储布局与网络建设。同时公司还在湖南、江西、浙江、上海、黑龙江、四川、江苏等地设立子公司,全资收购东莞、新加坡公司,投建泰国现场制气项目,辐射范围扩至华东、华中、西南、东北等国内其他地区和亚洲乃至全球,仓储布局与网络建设日趋完善。

  (2)物流模式

  公司的物流模式以自主配送为主,同时以有资质的第三方配送为辅。自主配送方面,公司目前拥有的大宗液体槽车、特种气体槽车、货车等运输车辆,半径200km内均可一日送达;第三方配送方面,公司与多家有资质的物流公司签署了物流运输协议,对公司的配送能力进行有效补充。海外业务采用海陆联运模式,公司将货物运输至境内港口,此后由第三方船运公司进行运输,并根据双方约定的不同方式完成交货。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特种气体

  ①行业发展阶段

  特种气体种类繁多,根据不同用途,对纯度、有害杂质最高含量、产品包装储运等都有极其严格的要求。特种气体按应用领域分类可分为电子特气、医疗气体、标准气体、激光气体、食品气体、电光源气体等。公司的特种气体包括:电子特种气体和其他特种气体。电子特种气体,简称电子特气ElectronicSpecialtyGases(ESG),是特种气体的重要分支,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特点,电afa子特气作为泛半导体的重要耗材,是半导体、液晶显示面板、光伏、LED等电子工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基础和支撑性原材料,为第二大半导体材料品种,被广泛应用于清洗、光刻、刻蚀、掺杂、外延沉积等工艺中。目前国内自主生产的电子特种气体市场份额占比较小,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经济新常态下更加强调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制造、新能源、AI等战略新兴产业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愈加突出。集成电路为全球电子特气的第一大下游,近几年全球晶圆厂进入加速投建阶段。随着国内晶圆厂快速扩产及下游光伏行业、汽车行业需求驱动,以及国产替代的推进,电子特种气体需求量快速增加。

  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统计,2022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为5801亿美元,较2021年的5559亿美元增长4.35%。根据SEMI报告,2022年全球有75个正在进行的晶圆厂建设项目,计划在2023年建设62个。SEMI预测2020-2024年全球8寸晶圆总产能预计将增长18%,12寸晶圆总产能预计将增长48%。IBS预测,2030年全球芯片行业的年收入将比2021年翻一倍,达到1.35万亿美元。同时,我国正积极承接全球第三次半导体产业转移,中国半导体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1,075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1,925亿美元,CAGR达12.36%,2021年同比增速高达27.06%,随着半导体市场的持续增长,将带动电子特气市场规模的快速提升。

  ②行业基本特点

  特种气体国产化趋势明显。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特种气体行业经过了30年的发展和沉淀。通过不断的经验积累和技术进步,业内领先企业已在部分产品上实现突破,达到国际标准,逐步实现了进口替代,特种气体国产化具备了客观条件。特种气体在技术进步、需求拉动、国家政策刺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国产化进程的增速将尤为明显。

  全球范围内,集成电路领域技术快速更迭,晶圆尺寸从6寸、8寸发展到12寸,制程技术从28nm、14nm、7nm到5nm,乃至未来的3nm、1nm。国内在产业政策推动、国家各级产业基金扶持等多重因素的促进下,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在面向世界前沿水平加速追赶。以上这些变化均对特种气体纯度、杂质含量、混配精度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行业竞争将由单纯提供产品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随着客户对供应商实力的不断认可,供应商依次可以依次提供以下服务:(1)提供单一气体产品;(2)提供多样化气体产品和定制产品,就近供应;(3)提供气体包装物的处理、检测、维修,供气系统、洁净管道的建设、维护等全面的专业性增值服务,形成TGM(TotalGasManagement)业务,供需双方形成深度、长周期绑定;(4)客户和材料供应商联合开发新制程中所需要的新材料。

  ③特种气体主要技术门槛

  特种气体在其生产过程中涉及合成、纯化、混合气配制、充装、分析检测、气瓶处理等多项工艺技术,以及客户对纯度、批次稳定性、物流稳定性等的高要求,对拟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门槛。

  气体纯度:气体纯度是特种气体产品的核心参数,要求超纯、超净,超纯要求气体纯度达到4.5N、5N、6N、7N甚至更高纯度,超净要求严格控制粒子与金属杂质的含量,纯度每提升一个N以及粒子、金属杂质含量浓度每降低一个数量级都将带来工艺复杂度和难度的显著提升。

  混合气配制:混合气配比的精度是核心参数,随着产品组分的增加、配制精度的上升,常常要求气体供应商能够对多种ppm(10-6)乃至ppb(10-9)级浓度的气体组进行精细操作,其配制过程的难度与复杂程度也显著增大。

  气瓶处理:气瓶处理是保证气体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中不会被二次污染的关键,对气瓶内部、内壁表面等的处理涉及去离子水清洗、研磨、钝化等多项工艺,而磨料配方筛选、研磨时间设定、钝化反应控制等均依赖长期的行业探索和研发。

  气体分析检测:气体分析检测方法建议的基础是对气体生产过程的熟悉,在不具备对应产品纯化或混配能力的情况下,对于气体可能含有的杂质组分、可能得浓度区间均难以判断、也就难以针对性建立检测方法。

  全球化的物流体系:全球领先半导体晶圆企业Fab厂分布于全球各地,要求供应商具备全球化的仓储、物流和技术服务体系。

  (2)普通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中国逐步进入经济新常态,中国经济的产业不断升级换代,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普通工业气体的需求将持续平稳增长。

  工业气体根据其用量大小可以分为特种气体和普通工业气体两类,其中普通工业气体又可分为空分气体(氧气、氮气、氩气及稀有气体)和合成气体(H2/CO、乙炔、CO2等)。

  根据亿渡数据统计,2017年全球工业气体行业市场规模为7,202亿元,2021年增长至9,432亿元,复合增长率为6.97%。在全球经济稳步增长,工业发展稳定的环境下,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将持续稳定增长,预计到2026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3,299亿元,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为7.11%。2018年林德和普莱克斯合并后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公司,大阳日酸收购普莱克斯欧洲业务后更名为日本酸素控股,全球工业气体并购重组此起彼伏,目前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空气产品、日本酸素控股、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等龙头企业,且其占据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较高的市场份额,垄断的格局短时间仍将持续,国产替代空间较大。

  近年来,随着国内逐步进入经济新常态,工业平缓增长,中国工业气体市场的整体增速也随之由快速增长时期过渡到稳步增长时期。中国工业发展迅速,工业气体市场增速高于全球水平,中国未来工业气体的市场空间将持续扩大。据亿渡数据预计,2026年中国工业气体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2,842亿元,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为9.59%。中国工业气体行业增速保持较好但市占率较低,2021年国外企业(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产品、日本酸素控股)在中国的工业气体市场份额为55.7%,属于寡头竞争市场。国内头部企业与海外气体在规模上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但随着国产化进程的推进,未来国内的气体公司将有很大的发展机会。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特种气体在泛半导体等高端应用领域由液化空气集团、林德集团、日本酸素控股、Merck(收购由AP拆分出的电子特种气体和半导体材料公司Versum)等国外气体公司垄断的情况下,公司经过长期的产品研发和认证,成功实现了对国内12寸集成电路制造厂商超过85%的客户覆盖率,解决了长江存储、中芯国际、华虹宏力、华润微电子、台积电(中国)等客户多种气体材料的进口制约,并进入了英特尔(Intel,美国)、美光科技(Micron,美国)、德州仪器(TI,美国)、台积电(TSMC,台湾)、SK海力士(SKHynix,韩国)、英飞凌(德国)、三星(SAMSUNG,韩国)、铠侠(KOXIA,日本)等全球领先的半导体企业供应链体系。公司产品已批量供应14nm、7nm等产线,并且公司的部分氟碳类产品、氢化物已进入到5nm的先进制程工艺中使用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半导体领域,公司产品得到境内外大半导体厂及海外气体巨头的一致认可,充分彰显了行业下游对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认可。

  公司自主研发的Ar/F/Ne、Kr/Ne、Ar/Ne和Kr/F/Ne4种混合气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通过荷兰ASML公司和日本GIGAPHOTON株式会社认证的气体公司,充分显示了行业下游客户对公司技术水平和生产管理能力等方面认可。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公司的技术积累日益深厚。截至报告期,公司主持或参与制定包括多项电子工业用气体国家标准在内的48项标准,6项行业标准,1项国际标准和11项团体标准。公司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02专项)中的《高纯三氟甲烷的研发与中试》课题等重点科研项目,还承担了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新一代显示技术)项目中的“平板显示器用特种气体”研发,公司于2017年、2019年、2021年作为唯一的气体公司连续三届入选“中国电子化工材料专业十强”。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近年来,随着产业技术进步,带动了新材料的应用与发展。如高纯三氟甲烷、高纯氪气、乙硅烷、甲烷等产品在3DNAND制程工艺、新型光伏电池中得到大量的应用。

  (2)新产业

  随着中国经济新常态下更加强调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愈加突出,带动了特种气体在新兴行业中的发展和应用。同时随着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半导体芯片及器件产品在半导体照明、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数据中心、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如3D打印、5G技术、新能源汽车、云服务器、第三代功率器件、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的市场增长,也将会带动特种气体产品需求量的增长。

  (3)新业态

  随着国内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我国特种气体的发展潜力巨大。国内气体企业相较于国外的气体企业整体规模较小,加快并购重组及资源整合,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以适应新业态的发展。

  (4)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对特种气体产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要求也更多,对品质要求也更严格。新发展模式下行业和产品的纵横向延伸是企业有力的竞争力,如其他特种气体中民用类(医疗、食品级)特种气体市场需求明显加速。公司在发展民用特种气体方面吸收了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产品销售具备由厂商直接销售到消费者的模式,以国内14亿人口计算,民用类特种气体市场的市场发展潜力较大。

  (5)新政策

  半导体是数字经济产业转型、双循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我国“十四五”规划对半导体产业链中包括先进制程、高端IC设计和先进封装技术、关键的半导体设备和材料、第三代半导体等领域各个关键“卡脖子”环节提供重点支持,工业气体行业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部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均明确提及并部署了气体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特种气体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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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各部委及各地政府官网

  (6)未来发展趋势

  ①政策的大力支持将助推行业快速发展

  特种气体作为新材料领域的关键性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能源、光纤光缆、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环保、医疗等领域,近年来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尤其是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连续出台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业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多部战略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将特种气体列入新材料产业,大力支持和推动特种气体产业的发展。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下游需求的不断增长,特种气体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②下游产业发展迅速,市场需求持续扩大

  近年来,国内半导体市场发展迅速,在建及未来规划建设的产能为特种气体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半导体芯片及器件产品在半导体照明、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实现快速增长。下游产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在规模上增加了特种气体的需求,产业创新、技术迭代带来新工艺、新产品等,也进一步拓宽了特种气体的应用领域,不断产生新的特种气体产品需求,电子、新材料、医药等行业的快速增长,也带动特种气体的需求结构优化。

  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统计,2022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位5801亿美元,较2021年的5559亿美元增长4.35%。根据SEMI报告,2022年全球有75个正在进行的晶圆厂建设项目,计划在2023年建设62个。SEMI预测2020-2024年全球8寸晶圆总产能预计将增长18%,12寸晶圆总产能预计将增长48%。IBS预测,2030年全球芯片行业的年收入将比2021年翻一倍,达到1.35万亿美元。同时,我国正积极承接全球第三次半导体产业转移,中国半导体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1,075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1,925亿美元,CAGR达12.36%,2021年同比增速高达27.06%,随着半导体市场的持续增长,将带动电子特气市场规模的快速提升。

  根据Acumen数据,2021年全球特种气体市场规模为97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07亿美元,2022-2030年的CAGR为8.9。根据亿渡数据,2021年中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达到342亿元,预期未来五年行业复合增速达到19%。

  随着先进逻辑制程及存储技术需求增加、显示市场持续增长、“碳中和”及“碳达峰”对光伏需求的增加将驱动特气市场规模的高速发展。

  ③特种气体国产化需求推动产业发展

  随着电子、新能源等产业的迅速发展,特种气体长期严重依赖进口所导致的产品价格高昂、交货周期长、服务不及时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甚至用于军事、国防、航天等国家安全领域的特种气体更是受到国外的限售。目前中国半导体市场在稳步提升,但进口依赖问题依旧严峻,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21年我国进口半导体6355亿个,同比增长16.9%,进口半导体的金额约4400亿美元,同比增长25.6%左右,国产化水平亟待提升,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国内特种气体的技术突破,客观上国内的特种气体开始逐步具备替代进口的能力。当前我国正积极承接全球第三次半导体产业转移,随着全球晶圆厂的加速扩建以及产能的逐步释放,中国半导体产业加速发展,下游产业对特种气体国产化的需求明显,根据卓创资讯预计,2022年中国特种气体市场将达411亿元,2018-2022年复合增速达19%,预计2022-2025年行业将维持15%以上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期公司由于市场变化影响所致的稀有气体销售增长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第一季度启动前公司对市场作出有效预判,为保证客户供应做好备货准备,第四季度开始市场恢复,价格急跌,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市场情况对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章节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公告编号:2023-058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平湘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2022年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照规定出席会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对2022年经营情况的总结和2023年经营形势的分析,公司2023年的财务预算遵循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计划的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此议案是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经营的需求,同意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傅铸红、张穗华、石思慧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结合公司2022年度加强环境保护、优化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员工利益、打造可持续供应链及主力社会公益等具体实践编制,全面展示公司在ESG方面的表现以及为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不懈努力,故一致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故一致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为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万股。故一致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22年11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施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66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白天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3年5月22日10:00-17: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5月22日17:00前送达

  (二)现场办理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可通过现场、信函及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恕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1.股东以邮寄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请在登记材料中注明联系电话及在信封外注明“股东大会出席登记”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5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

  2.股东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3年5月22日17:00前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engqb@huategas.com进行登记。

  (四)登记材料: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带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有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五)参会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并出示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自行承担。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灵芝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家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会议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帮助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对2022年经营情况的总结和2023年经营形势的分析,公司2023年的财务预算遵循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计划的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监事会一致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为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万股。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60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562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2.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4,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1,738,898.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061,101.8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7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人民币31,248.53万元(含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支出3,457.71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800.00万元, 2021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837.47万元,2021年度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405.6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人民币7,646.2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

  2019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5个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97.0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307号《专项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56.5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307号《专项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本期投资支出资金均已收回。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3,255,489.67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24.99%。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包含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实际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超过了“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列示的超募资金总额,原因系超募资金总额未含实际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400.66万元,由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未实际置换相应资金留存于超募资金账户内。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改建公司第三车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投资改建公司第三车间。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特气体累计通过募集资金户广发银行南海分行(账号为9550880078183000708)累计支出4,000.00万元。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后,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和“智能化运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17.4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系公司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且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截至本意见出具日,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向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3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收到但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230,112.71元。

  2、公司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气体中心建设及仓储经营项目”和“电子气体生产纯化及工业气体充装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2年4月延长至2022年12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华特气体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特气体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特气体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下转B8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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