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炭贸易和金融投资,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鄂东火电等主要电力能源基地,逐步构建起湖北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和煤炭储配网络。

  2022年是公司极具挑战、极其艰辛、极不平凡的一年。火电燃料成本大幅上涨,清江流域来水严重偏枯、能源行业格局加速调整、竞争日趋激烈,面对挑战,公司上下顶压而上、迎难而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可控装机容量为1,241.05万千瓦,年内新增可控装机72.18万千瓦,均为新能源装机;在湖北省境内可控装机容量1,120.96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7,196.97万千瓦(不含三峡电站2240万千瓦)的15.57%。其中,公司水电装机465.73万千瓦(含秘鲁查格亚电站45.6万千瓦),在湖北省内水电装机420.13万千瓦,占湖北省水电总装机容量1,539.95万千瓦(不含三峡电站容量)的27.28%;火电装机463万千瓦(含新疆楚星电站30万千瓦),在湖北省内火电装机433万千瓦,占湖北省火电总装机容量3,563.17万千瓦的12.15%;风电装机103.69万千瓦,占湖北省风电总装机容量778.14万千瓦的13.33%;光伏发电总装机208.63万千瓦,在湖北省内光伏发电装机163.84万千瓦,占湖北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1,315.72万千瓦的12.45%。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业务已在湖北省内建成37座场站,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675公里(不含东湖燃机管道),城市燃气中压管线226.38公里,覆盖湖北全省13个省辖市、州中除十堰市外的12个;煤炭业务方面,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已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341.7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15%。其中,公司水电发电量为99.33亿千瓦时(含查格亚电站),同比减少25.34%;火电发电量为204.71亿千瓦时(含新疆楚星电站),同比减少2.56%;新能源发电量为37.70千瓦时,同比增长51.28%;销售天然气23.32亿方,同比减少3.04%;煤炭经销量3,864.90万吨,同比增长71.6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鉴于省煤投公司所属华中煤炭销售公司在2022年水运煤业务中对商品控制权主导能力减弱,与货物相关的风险主要由供应商和客户承担,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年报审计机构充分沟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相关监管指引要求,拟将华中销售公司2022年水运煤相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7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18鄂能源MTN001”、“19鄂能源MTN002”、“20鄂能源MTN001”、“20鄂能源MTN002”、“21鄂能源MTN001”、“21鄂能源MTN002”和”22鄂能源源MTN001(绿色)"存续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上述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发展规划

  1.行业发展情况

  (1)2023年湖北省电力总体供需平衡,高峰时段可能供需紧张

  根据《湖北省2023年电力电量平衡方案》,综合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测、用电需求及用电结构等因素研判,预计2023年湖北省社会用电量2,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按照“以用定发”原则,考虑三峡、葛洲坝、丹江水电外送和省外购电(全年预计185亿千瓦时),预计全口径发电量3,4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预计2023年迎峰度夏、度冬期间全省最大用电负荷分别为5,150、4,400万千瓦左右,较历史最大值分别增长6%、10%左右。结合我省发供电资源及电力外购情况,预计全年供需总体平衡,但时段性盈缺明显,春秋电力电量双盈余,冬季基本平衡,度夏期间最大电力缺口300万千瓦左右。通过采取争取三峡电增供、开展省间电力余缺互济、实施电力需求侧响应等措施,可基本实现电力供需平衡。

  (2)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3年,能源结构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中电联《2023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2023年新投产的总发电装机以及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再创新高。预计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达到2.5亿千瓦左右,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1.8亿千瓦。预计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8.1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4.8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52.5%左右。

  (3)煤电继续发挥主体电源的基础保障作用

  煤电作为煤炭清洁高效的利用途径之一,仍是电力系统中的基础保障型电源,2030年前煤电装机

  和发电量仍将适度增长。国家能源局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加强对煤电市场监管,促进市场交易价格合理形成。2023年,国家继续大力推进煤电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同时出台煤炭保量控价扩能系列政策,燃煤发电企业经营状况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2.公司发展战略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定“三峡集团综合能源发展平台”和“湖北省能源安全保障平台”两个平台战略定位,推进一批“发电、输气、送煤”等重点项目,加快天然气销售、煤炭贸易物流等市场化业务布局,完善湖北省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网络体系,巩固湖北省能源安全保障平台地位;强化创新引领发展导向和产业一体化优势,积极拓展清洁能源发展的新思路、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加快打造一流区域综合能源集团。

  3.2023年经营计划

  (1)主要业务经营指标:完成发电量370亿千瓦时;

  (2)新增装机:380万千瓦。

  (3)安全生产指标: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防范一般事故,有效控制重大安全风险。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效益为核心、以绿色为方向、以创新为手段、以安全合规为底线,加快打造一流区域综合能源集团。

  1.稳中求进提质效,以良好的业绩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以赴抓好生产经营。火电板块结合区域电力供需形势,科学研判燃料价格走势,尽可能提高煤炭长协量,积极做好煤炭集采工作,有效降低燃料成本。水电板块加强水库调度,在发挥水头效益方面挖潜增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当好公司利润压舱石。新能源板块能投尽投、早投多投,为公司稳定业绩基本盘贡献更多增量。

  二是千方百计降低成本费用。坚决压减非生产性支出,年度“六公”经费原则上只减不增。多渠道优化融资方式,争取存量借款利率进一步下调。

  三是协同高效开展市场营销。树立“大营销”理念,加强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的协同、火电企业和煤投公司的协同、天然气上下游产业的协同,确保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积极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深度参与碳资产、绿电、绿证交易,多途径增加收益。

  2.转型升级调结构,以绿色低碳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业务发展。积极争取省内外新能源资源,充分利用公司深耕湖北的资源优势,加快省内新能源大基地建成投产,积极争取新建火电和抽蓄项目配套新能源资源,形成规模化集中开发格局。

  二是推动抽蓄业务发展。统筹推进三大抽蓄项目,加快推进罗田平坦原项目建设及长阳清江、南漳张家坪项目可行性研究。跟踪省内抽蓄电站容量电价核准进展,深入研究电价构成机制,控制投资成本,提高项目收益率。

  三是多元拓展综合能源业务。加快推进热力供应、分布式光伏、综合智慧能源等业务,把握能源发展趋势,加强对新型储能、分散式风电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跟踪研究,努力开辟发展新赛道、培育业绩新增长点。

  3.精益求精抓管理,以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巩固安全生产基础。完善新开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强化氨站、LNG站、天然气长输管线等安全管理,保障危化品储运安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二是夯实生产管理基础。学习借鉴火电行业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动火电企业对标达标创标,加强机组运维管理,加大检修技改投入,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质量风险管控措施,强化不良质量事件惩处机制。

  三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投资论证分析,提高投资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投资后评价制度,有效控制投资成本、保障项目收益。加大工程变更审查力度,建立变更管理台账,科学编制项目执行概算,对突破概算的要严格审查。

  (三)报告期内审议重点事项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

  (1)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同意公司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批限制性股票和2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9元/股,授予日为2022年2月9日,股票上市日期为2月21日;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5元/股,授予日为9月20日,股票上市日期为11月22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和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2.21万股,回购价格为2.24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该部分股票于2022年10月19日回购注销完成。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2015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会议同意终止大悟三角山项目,并将2015年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等及2022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结余金额134,645.88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聘任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未进行轮换。根据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业务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部分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开展股份回购工作

  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回购股份,回购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4.67元/股,回购总金额5-10亿元,并对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公司董监高变动

  报告期内因工作原因,公司多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去相应职务。其中李昌彩先生、柯晓阳先生于3月28日分别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文振富先生于3月30日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张堂容女士于3月31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丁琦华先生于7月4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杨贵芳先生于9月16日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王志成先生于10月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经公司于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谢香芝女士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于5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彭吉银先生任和姜德政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14日、2022年5月27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9月17日、2022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制定公司“十四五”期间相关专项工作规划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人力资源规划〉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信息化规划〉的议案》,为公司未来5年人力资源工作、科技创新工作和信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投资建设平坦原抽水蓄能项目

  加快清洁能源业务发展,推动公司能源结构转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由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9.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制度,适应公司发展需要。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2023年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其他重点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23-02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朱承军董事、李锡元董事、李银香董事现场参加会议,陈志祥董事、关杰林董事、黄忠初董事、杨汉明董事均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独立董事分别出具意见,相关核查意见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及《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新能源补贴电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会议同意将公司应收账款下“应收账款——发电业务”组合进一步细分,分为“应收账款——发电业务(不含新能源补贴电费)”组合及“应收账款——发电业务(新能源补贴电费)”组合,其中“应收账款——发电业务(不含新能源补贴电费)”组合会计估计不变,“应收账款——发电业务(新能源补贴电费)”组合按资金占用成本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自2022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预计将使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计提约7,209.8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当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鉴于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陕煤华中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水运煤业务对货物转移过程中的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按照谨慎性原则,会议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相关监管指引要求,将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水运煤相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按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当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2,540,445.2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386,965,607.55元。以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金额进行利润分配。母公司202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5,648,095,424.14元,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为2,386,965,607.55元,处置股票致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增加未分配利润2,827,343.79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38,696,560.76元,本期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本期已分配利润985,462,632.90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813,729,181.82元。

  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现拟以公司总股本6,568,972,98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394,138,379.16元,剩余6,419,590,802.66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发生变动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在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的金额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结转至以后年度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下转B815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