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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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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中文版及英文版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信息技术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章启诚、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陈丽英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章启诚、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陈丽英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经营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风险管理政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准2023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760万元,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算总额范围内确定具体捐赠项目以及每笔捐赠金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关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整体方案,包括负债主体与负债方式、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期限、发行价格及利率、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授权有效期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会议同意设立浙江产融协同创新研究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一并审阅了《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战略与ESG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9 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路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9、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会议审阅事项(非表决事项)

  1.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2. 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3.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上述审阅事项1、3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审阅事项2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4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宜飞、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2101室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真:0571-87823288

  (三)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七、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4名,郑杰监事因公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马笑渊监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本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推动其有效运行,有力保障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有效防控各项风险,保证公司及客户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下半年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事项确认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确认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并披露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经营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一并审阅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18,397,813.91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本次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实施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643,731,9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464,373,197.50元。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6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未来发展、股东利益、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作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790,566,037.74元。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90,566,037.74元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603号的验资报告。另减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126,415.10元(不含税)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

  2020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87,192,325.25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807,674.75元;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400,000,000.00元,产生利息人民币14,757,586.99元,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人民币90.00元,收到对公账户维护费退回人民币90.00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403,197,209.63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197,209.63元。

  (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4,713,2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050,147.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3,233,355.46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21,918,259.87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1,315,095.5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148,816,792.14元。上述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148,816,792.14元已于2022年4月1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135号的验资报告。上述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实收募集资金另扣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配股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774,029.56元并考虑上述可抵扣进项税的影响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7,147,357,858.17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162,058,447.32 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47,357,858.17元,孳生利息人民币14,087,381.60 元,减免发行费用人民币613,207.5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证发[2022]40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上市费用人民币650,000.00元(不含税上市费用为人民币613,207.55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36,792.45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可转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7月26日,公司因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更换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公司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述相关银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公司对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配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2年4月12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403,197,209.63元。其中,经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

  注:公司和配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由其辖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享有和承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公司资本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5)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6)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7)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8)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用于发展投资与交易类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加大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投入;

  (5)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1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059,488.03元置换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4日,公司已经提前归还了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均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403,197,209.6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资产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他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的专项账户中。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根据可转换债券面值和发行数量并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得出。

  注2: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0,377.36元调整国际业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附件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根据配售股票数量和发行价格并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得出。

  注2: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7,357,858.17元,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692,289.43元调整投资与交易类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4,087,381.60 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配股发行上市费人民币613,207.55元的合计金额。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广泛并且具有不确定性,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确认,并对2023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

  1.证券和金融服务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出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

  

  ■

  2.关联租赁支出

  ■

  3.自关联方取得的投资收益

  ■

  4.存放于关联方款项

  ■

  注: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债冲抵保证金业务取得相关账户非货币充抵的客户权益金额为人民币288,032,128.00元。

  5.与关联方进行衍生品交易的余额

  ■

  6.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融资产余额

  ■

  7.关联方持有由本集团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份额

  ■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29.16%。浙江金控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审议并认可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和《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对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通证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该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资本金。具体资金用途如下:

  (一)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三)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六)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4月4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3,212,076.65元(含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期限及归还情况

  2022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亿元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23年4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亿元可转债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五、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通证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该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资本金。具体资金用途如下:

  (一)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三)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六)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4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3,212,076.65元(含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

  (二)部分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原因

  2022年,受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全球化与区域化不断博弈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受到一定制约,资本市场呈现较强波动性。资产管理业务在资管新规等政策指导下通道类资管规模持续压缩, 投入资金有所放缓;国际业务受到全球流动性紧缩以及去年全球市场出现的剧烈波动等不利影响。

  三、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

  1.深入推进业务转型与创新,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作为浙江省属券商,以深耕浙江、服务浙江为己任,以党建为统领,打造一流现代投资银行为主线,聚焦聚力“服务大局、争创一流、除险保安”三大总目标。公司始终坚守金融服务实体之本源,围绕客户需求,为企业壮大、百姓富足奉献专业能力,为浙江省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立足浙江省金融“排头兵”站位,通过不懈努力,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力争领行业之先,创一流券商。通过可转债募集资金持续推动资产管理业务与国际业务转型与创新,有利于实现战略目标。

  2.资产管理行业存在重大发展机遇:2022年是资管新规正式落地实施的第一年,资产管理行业全面开启净值化时代,各类资管机构跨入迎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同时,行业创新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业务落地,基础设施REITs加速扩容,ETF和ESG等创新产品业态涌现,不断构建行业发展新格局。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第二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和财富市场。作为全球财富增长最快的地区,未来中国一定会产生全球领先的资产管理机构。

  3.资本市场开放加速,国际化已成趋势:尽管2022年中国市场面临全球地缘风险升温等多重挑战,但资本市场一系列高水平对外开放举措渐次落地。2022年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资本市场制度性开放迈出一大步。2022年年底,原有的沪深港通机制也持续优化完善,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并在年底扩大陆股通和港股通的合资格标的范围,进一步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相互深度融合,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放眼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

  (二)可行性

  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顺应市场需求。

  公司主要依靠子公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开展券商资管业务,公司通过加大对投研团队的投入,坚持以绝对收益为导向的投资理念,抓好产品净值,巩固“大固收”传统业务优势,进行前瞻性的公募产品线战略布局,进一步扩大产品规模。以业绩为支撑,财通资管公募业务快速崛起,成为公司发展的一大支柱。截至2022年底,财通资管资产管理规模2,227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1,123亿元,私募产品管理规模1,104亿元。

  公司目前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香港”)从事境外证券业务,拥有经纪业务(1号牌照)、研究业务(4号牌照)和资产管理业务(9号牌照)和IPO保荐业务(6号牌照)资格。财通香港将充分发挥作为公司进行国际化布局的“桥头堡”,目标打造涵盖资管、投行、经纪、基金等在内的“一站式”境外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的业务链服务,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发挥境内外业务的协同效应,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资产管理业务与国际业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国际形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于募投项目实施虽有一定影响,但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实施资产管理业务与国际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二)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三)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小熠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小熠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楠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女士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女士,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女士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乃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具有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至05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ts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黄伟建

  董事会秘书:官勇华

  财务总监:周瀛

  独立董事: 韩洪灵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至5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ts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821312

  邮箱:ir@cts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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