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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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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先进储能及火电、供热、生物质能、电站服务为主营业务,报告期末,公司发电总装机容量1236.42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906.42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73.31%,发展项目已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形成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5个区域新能源基地;火电装机330万千瓦,占比26.69%,发电及热力业务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均为所在城市主要热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充换电业务快速拓展,成功开发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密山清洁供暖示范项目、浙江“百兆瓦时”用户侧铅碳储能项目等一批三新产业项目,初步实现公司在新兴能源领域的布局和产业链延伸。凭借近年来的良好业绩,公司连续4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五百强,2022年名列第249位,较2021年提升21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5号的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第44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长春华友开元名都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8人,董事牛国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才延福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金额1.08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为0.57 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为0.51亿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25)。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15.19亿元,负债总额515.81亿元,所有者权益199.38亿元,资产负债率72.12%;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55亿元,营业成本113.78亿元,毛利率23.92%;税金及附加1.16亿元;管理费用1.71亿元;研发费用0.62亿元;财务费用18.34亿元;信用减值损失0.57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51亿元;其他收益0.84亿元;投资收益0.83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31亿元;利润总额14.24亿元,实现净利润11.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72 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2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00元。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2亿元,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5.64亿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2.35亿元。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8亿元,期初未分配利润-8.4亿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2亿元。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026)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27)。

  (七)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八)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发电量292.87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57.74亿元,利润总额18.09亿元。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264.85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3-028)。

  (十)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2023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80.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71.18亿元(新能源项目64.47亿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4.51亿元、水电项目2.2亿元);并购计划投资0.69亿元;参股计划投资2.99亿元;技术改造计划投资3.35亿元(火电项目2.08亿元、新能源项目1.27亿元);科技开发计划投资 1.97亿元;数字化计划投资0.32亿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029)。

  (十二)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030)。

  (十三)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31)。

  (十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八)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3年采购金额不超过22亿元(不含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3年采购金额不超过9亿元(不含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2023年交易金额为1.16亿元(不含税)。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32)。

  (十九)关于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30万元。

  (二十)会议审议并接受了马佳先生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马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与会董事对马佳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十一)关于聘任孔德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孔德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孔德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核,孔德奇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向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关于聘任孔德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二)关于聘任刘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刘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核,刘爽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向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关于聘任刘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3-033)。

  (二十三)关于签订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

  (二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5月1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

  8.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

  9.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11.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1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附件:孔德奇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孔德奇先生简历

  孔德奇,男,197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历任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赤峰热电厂生产副厂长;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副总经理;中电投东北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电站燃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副主任、主任;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电依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孔德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3年4月2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长春华友开元名都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4人,监事孔辉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监事杨青春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祖永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金额1.08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为0.57 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为0.51亿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25)。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15.19亿元,负债总额515.81亿元,所有者权益199.38亿元,资产负债率72.12%;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55亿元,营业成本113.78亿元,毛利率23.92%;税金及附加1.16亿元;管理费用1.71亿元;研发费用0.62亿元;财务费用18.34亿元;信用减值损失0.57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51亿元;其他收益0.84亿元;投资收益0.83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31亿元;利润总额14.24亿元,实现净利润11.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72 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2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00元。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2亿元,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5.64亿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2.35亿元。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8亿元,期初未分配利润-8.4亿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2亿元。公司2022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026)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27)。

  (七)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发电量292.87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57.74亿元,利润总额18.09亿元。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264.85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3-028)。

  (九)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2023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80.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71.18亿元(新能源项目64.47亿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4.51亿元、水电项目2.2亿元);并购计划投资0.69亿元;参股计划投资2.99亿元;技术改造计划投资3.35亿元(火电项目2.08亿元、新能源项目1.27亿元);科技开发计划投资 1.97亿元;数字化计划投资0.32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029)。

  (十一)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030)。

  (十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31)。

  (十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五)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予以执行和落实,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七)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3年采购金额不超过22亿元(不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3年采购金额不超过9亿元(不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2023年交易金额为1.16亿元(不含税)。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下转B7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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