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52,237,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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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系一家创新型石化产品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码头储罐综合服务、化工仓库综合服务、中转及其他服务、物流链管理服务以及增值服务五部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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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码头储罐综合服务:依靠公司码头、管线、储罐、装车台为客户提供货物一体化服务,业务涉及装卸及仓储全过程。
2、化工仓库综合服务:依靠公司化工仓库、分装设备等为客户提供货物一体化服务,业务涉及装卸及仓储全过程。
3、中转及其他服务:包括过驳、中转、车船直卸、船只补给等业务,不涉及仓储过程。
4、物流链管理服务:利用公司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服务输出,为客户提供包括仓储代理服务、过程管控服务等在内的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其中,仓储代理服务包含为客户提供货物存储期间的安全、品质检测、货权监管、代办出入库等服务;过程管控服务包含为客户物流全过程提供时间、损耗、品质管控等服务。
5、增值服务:包括智慧客服服务、洗舱及污水处理服务、货物通存通兑服务、危化车辆公路港服务等其他服务
(1)智慧客服服务:客户通过使用公司智慧客服系统实现仓单注册、交割的电子化交易在线转移储存货物的货权,智慧客服系统为客户提供了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易服务。
(2)洗舱及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利用自有码头建设了水上洗舱站,为液化船舶提供专业的货仓清洗服务;洗舱产生的污水通过接收、储存设施,最后输送到专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货物通存通兑服务:依托公司分布在各地仓储库区的集群优势和庞大存货,为客户提供同品质、同数量的石化产品的异地存取服务,降低客户综合物流成本,提升客户运营效率。
(4)危化车辆公路港服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政府部门委托,为驶入化工园区的危化品车辆提供资质证照检查、车况检查、车辆存放、应急维修、车辆加油、罐箱清洗等服务,以及为驾驶员、押运员提供休息室及餐厅等生活配套服务。
公司通过持续的并购成长路径逐步实现第一主业码头储罐仓储业务、第二主业化工仓库仓储业务的双赛道并进发展,并通过增值服务各个业务与各仓储基地/库区有效联动,集群效应优势明显,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也构建起了公司创新发展的良好基础。近年来,国内第三方石化仓储行业需求端、供给端已较为失衡,基于监管政策要求、行业准入难度、石化产品量的增长等多方面因素,需求已高于供给,为公司聚焦该领域长久发展提供了优质的赛道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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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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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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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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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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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6月28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存续期间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审定,维持公司主体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宏川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
报告期内可转债资信评级状况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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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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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邱晓华先生、王开田先生、郭磊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晓华/王开田/郭磊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441A014818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441A014829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1A009980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及《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英文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黄韵涛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附后),全文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4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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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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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441A014818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441A014829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1A009980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刘彦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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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号《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文件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7,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670.00万张,期限6年。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人民币750.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6,250.00万元。此外,本次发行需支付的保荐费、律师、会计师、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340.16万元,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90.1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90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24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66,180.4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3.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43.4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0.0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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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6月16日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于2020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依据募集资金的用途,分别由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度,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0年11月12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940101230900002799)的销户手续。公司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港能用于“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及“7#泊位工程”建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4月26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94010123090000280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201002212920049159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52900001297113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8110901012001179415)的销户手续。公司、福建港能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前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384.8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441ZA08488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8月24日,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金额分别为2,122,767.14元和2,295,154.68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内容一致。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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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不考虑财务费用的项目效益,其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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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3,664,948.06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2,180,441.67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218,044.17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3,777,682.6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036,437.25元。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3年4月20日总股本452,237,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含税金额总计135,671,125.50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11.04%,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52.38%,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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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川智慧”)根据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23年度将与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新材”)、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新材”)、东莞市松园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园物业”)、广东宏川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科创”)、东莞市绿川鑫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川鑫湾”)、潍坊港宏川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港宏川”)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30.11万元。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黄韵涛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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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小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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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注册资本:6,3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4号松科苑1号楼103、203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090.14万元,净资产为10,974.6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33,386.54万元,净利润为567.0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宏川新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宏川新材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宏川新材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仓储综合服务、房屋租赁及其他,不存在坏账风险。
(二)佛山市宏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良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怡和路2号怡和商务大厦第20层F单元831室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10.32万元,净资产为1,281.2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4,496.70万元,净利润为89.3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佛山新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新材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佛山新材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仓储综合服务、房屋租赁及其他,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东莞市松园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刘彦
(2)注册资本:3,315万元人民币
(3)住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松科苑一栋
(4)经营范围:物业投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572.72万元,净资产为3,375.1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04.15万元,净利润为100.6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松园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松园物业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与松园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房屋租赁及其他,不存在坏账风险。
(四)广东宏川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王冰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1单元305室
(4)经营范围:软件系统开发及销售,物联网系统应用及物联网系统集成,电子商务平台设计、开发、维护,信息化咨询及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9.20万元,净资产为461.9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46.42万元,净利润为110.2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中第二款(二)项的规定,宏川科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下转B7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