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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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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1:本次预计金额是指对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

  1.1、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0日

  1.2、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68号29幢

  1.3、法定代表人:刘卫

  1.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1.5、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组变流器、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机电及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重庆佩特40.67%股权,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佩特9.33%股权,重庆佩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许泓先生与郭孟榕先生在重庆佩特担任董事职务,故构成关联关系。

  1.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2、公司名称: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1、成立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2.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3幢3层

  2.3、法定代表人:范宇

  2.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6、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秋农先生在海得网络担任董事职务,公司持有海得网络49.00%股权,海得网络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故构成关联关系。

  2.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3、公司名称: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3.1、成立日期: 2022年12月28日

  3.2、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谷水路 300 号 A1 分区西侧

  3.3、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3.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3.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6、关联关系:海得智慧能源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郭孟榕先生担任海得智慧能源的董事并持股21%,构成关联关系。

  3.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重庆佩特、海得网络,海得智慧能源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且经过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开展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助于公司拓展在风电、工业安全及新能源储能等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可以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交易方信用风险。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许泓先生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和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03.92万元,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03.92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0.2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减少810.2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5、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671,530.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338,644.23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01,073,432.8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334,412,077.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33,864.42元,扣减已分配股利70,381,674.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0,696,538.70元。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351,908,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同时,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公司自准则解释第16号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5至议案13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同时,议案8、议案12、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   邱扬凡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4 投票简称:海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 √,视为废票)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部分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行芝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75%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得控制,证券代码:002184)自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和确认,并按时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39日开市起复牌。

  二、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持续有序推进中,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等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中反垄断审查、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许可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概述

  为促进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借款并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7,650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合计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借款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浙江海得智慧能源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担任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的董事并持股21%,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1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8日

  1.2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谷水路300号A1分区西侧

  1.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1.4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1.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6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

  1.7关联关系:浙江海得智慧能源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担任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的董事并持股21%,构成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借款对象: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借款金额: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借款及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 7,650 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总计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借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担保/借款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为2023年度担保及借款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

  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

  四、担保及借款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公司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及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保障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正常履约、业务顺利实施的需要,有利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风险可控。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公司董事会也将积极关注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加强对其开展业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评估,确保其具有偿债能力,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原因和意见

  1、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原因

  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为2022年12月28日新设立的公司,初期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借款等过渡期措施,有助于其解决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其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

  2、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 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公司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未来业绩抱有信心。本公司作为智慧能源的控股股东,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浙江海得智慧能源具有良好的预期盈利能力,预计上述担保及借款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3、本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

  六、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浙江海得智慧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且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其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定价等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44,213.03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32%。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额度为人民币88,98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416.25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借款的情形(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除外),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事项为促进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有助于其把握储能市场发展机遇。该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按实际需要使用资金并支付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且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其后续融资的正常进行,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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