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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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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㈠房地产业务

  公司天津亿城堂庭项目已基本完成可售产品的销售工作,本年度已清盘存量住宅及车位,项目目前处于各类工作的收尾阶段,仅余个别loft公寓。报告期内,天津亿城堂庭项目2022年度销售收入3,043.98万元。

  ㈡基金管理与投资业务

  1.对外投资成为大连众城有限合伙人

  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0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自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公司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飞越”)参投的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众城”)所涉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公司委托了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就大连众城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大白鲸”)、现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奥博”)多年来管理下的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与核实。

  根据公司此次核查情况以及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止目前,天津势竹未丧失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权利。同时,根据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华汇无权解除亚运村项目七号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未获得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之前,不存在大连众城、天津势竹和天津格致丧失对亚运村项目七号地的权益的情形”,不存在2022年3月4日北京华汇与天津格致关于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情况。

  ⑴租赁合同协议的真实性、相关事项的历史沿革

  基于在近期核查中芜湖奥博向公司提供的协议文件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根据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整体租约关系架构的调整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大连飞越、大连众城、天津势竹、天津格致之间以及相关方与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之间的关系,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18日-2022年4月27日

  2019年12月18日,经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通过子公司大连飞越与大连大白鲸、王敏荣、张志强签订《大连众城合伙协议》,以10亿元出资入伙大连众城成为其有限合伙人(LP),同时根据协议第12.2条约定,在大连飞越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本合伙企业取得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并以所持天津格致全部股权和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作为担保。

  大连众城获得上市公司10亿元入资后,再以10亿元增资天津格致,获得天津格致49.21%股权。天津格致此前通过2019年7月30日《租赁合同》、2019年8月16日《〈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拥有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及20年租约权,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业主方为北京华汇。

  另外,2019年12月18日天津格致、大连众城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为增信目的,保障大连众城的投资权益,天津格致同意将物业项目部分转租给大连众城,大连众城同意承租。…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大连众城向天津格致支付定金8亿元作为签约保证,同时预付租金2亿元。在天津格致交房后,定金自动转化为押金及租金预付款。”针对该协议,公司近日已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解释其合理性,其回复解释为:“2019年12月18日由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目的是为了保障大连众城的10亿元增资款。同时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如存在可分配利润,大连众城需在每年度5月31日前按照天津格致60%、大连众城40%进行利润分配。”

  大连飞越与芜湖奥博、王敏荣、张志强于2021年4月28日签署《大连众城合伙协议》(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约定大连众城普通合伙人由大连大白鲸变更为芜湖奥博,将投资收益起算日变更为“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算”,同时合伙协议第12.2条约定:“在大连飞越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本合伙企业取得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并以所持天津格致全部股权和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作为担保。”

  各方在2019年12月18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的实际关系如下:

  图1:海航投资与大连众城、大连大白鲸/芜湖奥博、天津格致、北京华汇经核查的实际关系

  ■

  第二阶段:2022年4月28日至今

  根据:(1)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到的大连众城普通合伙人芜湖奥博发来的《经营情况通知函》,芜湖奥博与王敏荣、张志强、天津势竹达成合作方案:大连众城将持有的天津格致49.21%股权作价10亿元转让予天津势竹;大连众城与天津势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预付10亿元租金给天津势竹;(2)在近期核查过程中,芜湖奥博向公司提供的以下协议:①2022年4月27日天津格致与大连众城、天津势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大连众城将在2019年12月18日天津格致与大连众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天津势竹。天津格致与天津势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②2022年4月27日天津格致与天津势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天津格致将七号地项目部分转租给天津势竹,并同意天津势竹将承租面积对外转租。租赁期限20年;③2022年4月27日天津势竹与大连众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天津势竹将承租的七号地项目房屋转租给大连众城。大连众城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向天津势竹支付预付租金10亿元。经核查各方实际关系为:天津格致将亚运村七号地块租约权转租给天津势竹,再由天津势竹转租给大连众城。各方在2022年4月28日至今的实际关系如下:

  图2:海航投资与大连众城、芜湖奥博、天津势竹、天津格致、北京华汇经核查的实际关系

  ■

  ⑵关于相关项目实际建设运营进展

  根据大连众城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公司编制2022年三季度报告时向公司反馈的情况:“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截至公司三季报披露时幕墙工程完成90%,地下室顶板防水及回填完成100%,房心回填完成100%。二次结构砌筑及安装施工完成100%,A区加气块施工完成100%,B区加气块施工完成95%。机电安装工程、管线施工完成100%,地下室管线安装完成100%,主管井施工完成95%,地上管线施工完成65%,设备机房施工完成55%,消防等专业安装完成90%;精装修样板层施工完成并确认完毕,11月大面积施工;小市政园林等方案正在洽商中。”同时根据前期对方提供的项目预计进展情况:“该项目预计在2023年3月完成规划验收、消防验收、节能验收、测绘工作以及竣工验收等,并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案名、门牌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预计2023年二季度可投入运营。”

  公司与芜湖奥博多次沟通,要求其提供2022年三季度后项目最新进展。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对方回复。而在近期核查中芜湖奥博向公司提供的天津势竹、天津格致、大连众城、芜湖蓓盈于2023年3月7日签订的《协议书二》显示,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房屋交付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屋尚未交付,上市公司尚未取得由芜湖奥博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项目最新进展等相关资料,公司无法确认及核实大连众城对相关投资及转租权的会计核算依据及合规性。公司在2021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2022年三季度报告中,大连众城项目投资风险部分就涉及大连众城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部分作了风险提示。

  根据《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14.3条约定,芜湖奥博有责任向大连飞越报告大连众城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上市公司与大连飞越将继续督促芜湖奥博提供大连众城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后续公司在取得相关资料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保留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依法追诉的权利。

  2.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铁狮门一期)

  公司于2015年投资了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聚源”)是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的境内投资主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项目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59%基金份额的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恒兴聚源 5.14%基金份额的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恒兴聚源10.83%基金份额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合计持有恒兴聚源82.11%基金份额,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自2020年起合并恒兴聚源财务报表。

  根据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2022年度运营报告,项目建设、租赁进度如下:

  ⑴项目运营情况

  建设进度方面:2022年项目实现了几项关键里程碑进展,包括:2022年7月获得TCO(临时占用许可证),标志着基础结构的实质性完工;11月一楼大堂设施、家具及艺术品安装等工作于租户入驻前已完成,12月项目向客户开放。2023年2月,位于顶层的ZO俱乐部会所、Studio Gather会议中心及作为共享办公空间的23层对外开放。截至目前,所有应交付的已租赁空间均已按时交付。Pfizer、Turner Construction及Debevoise&Plimpton已分别于2022年12月及2023年1月入驻;New York Presbyterian的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HSBC、SEB、Baker Tilly、ProFunds及Alliance Bernstein的租赁空间预计将按计划分别在2023年和2024年交付。

  租赁进度方面:项目自2022年初以来签署超过40万平方英尺的新租约,包括与汇丰银行签署的约26.5万平方英尺租约(2022年曼哈顿中城(Midtown)的前十大租约之一),以及近期与北欧领先的银行SEB、金融服务公司Baker Tilly、ProFunds等签署的租约。2023年2月,项目新签署了一项餐厅管理协议,餐饮配套的丰富将进一步驱动项目办公空间的租赁。目前,项目正在与一家投资管理公司进行最终的租约谈判,如成功签约,项目已租赁面积预计将达到73%。

  ⑵区域市场情况

  根据铁狮门2022年第四季度运营报告,尽管第四季度的经济逆风仍在继续,但许多公司选择搬迁到质量更好的写字楼,并签订租期更长的租约,2022年,曼哈顿区域拥有丰富配套设施的写字楼获得了整个区域新增租约的82%,租金相较设施不完善的写字楼高出约38%。金融服务行业的强劲需求支撑了市场高端写字楼的租赁量,其租赁规模占2022年中城(Midtown)整体租赁量的45%。

  根据CBRE 2022年第四季度市场报告,2022年第四季度曼哈顿中城(Midtown)新增租赁规模总计约257万平方英尺,比上一季度低约44%。尽管四季度的市场需求有所下降,但从2022年全年数据来看,全年的租赁总量仍高于2021年约15%。区域平均租金要价基本与上季度持平。市场对于高质量写字楼的需求仍然很高,2022年最大的10个新租约中有7个签署于新建筑或全面翻新的建筑中,其中包括前述提到的本项目汇丰银行的租约。

  3.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铁狮门三期)

  2020年5月,公司根据《合伙协议》完成了对海投一号的13,996.15万元增资,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2020年9月,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项目境内合伙企业海投一号9.78%合伙份额的事项。2021年公司根据合伙协议计划对海投一号进行增资998.89万元,其中2021年已增资503.45万元,2022年报告期内已增资61.12万元。截至目前,工商变更已完成,公司持有海投一号 87.60%合伙份额。

  ⑴项目运营情况

  根据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2022年度运营报告,项目建设、租赁进度如下:

  建设进度方面:在2021年1月项目基本竣工后,2022年施工活动限于写字楼小部分细节的完善及租户St. Francis学校独立大厅入口设立。

  租赁进度方面:铁狮门于2021年5月18日与St.Francis学校签署租赁协议,租赁面积约25.5万平方英尺,占项目可租赁面积的42%。目前铁狮门方正在积极拜访潜在客户,推进租赁工作。2022年未新增租赁面积,空置面积约58%。

  ⑵区域市场情况

  根据Colliers 2022年四季度市场报告,布鲁克林区域第四季度的新增租赁规模总计约18.3万平方英尺,季度环比下降约31.0%,较上一年同期亦有大幅下滑。从全年数据来看,该区域2022全年累计租赁规模约117万平方英尺,与2021年基本持平,区域平均租金要价自2022年9月以来下降2.9%。

  ⑶诉讼进展

  截至目前,双方尚未就和解条件达成一致。2023年2月28日,铁狮门三期诉讼法庭会议如期召开完毕。2023年3月14日,法庭排期会议召开,正式进入质证阶段,目前双方正在为问话及审判做相关准备。就该项目海航方原预计总投资2.1亿美元,前期已投资完毕。但因预算增加,铁狮门多次发出追加召款通知,因诉讼/和解未决,境外投资主体HNA Holding 422 Fulton LP尚未支付以上款项,铁狮门主张已代为垫付并将收取相应利息。在诉讼进程中双方持续就和解条件进行交涉与谈判。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持续督促项目管理方在诉讼事项决策方面全力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通过股权置换取得的联营企业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在美国设立的422 Fulton HNA LP.公司架构需要,2016年海投一号向Sure Idea Ltd.提供5476.79万美元借款,用于422 Fulton HNA LP.的出资,该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2月1日公告披露(公告编号:2019-005)。前期,公司在按照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自查中发现,因联营单位海投一号对外借款事项触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第五条中(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规定,导致该笔借款被认定为间接地有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新增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相关各方,全力持续推进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

  ⑸上市公司投资损失确认事宜

  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收到联营单位海投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丝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来的由铁狮门三期项目管理方提供的422 Fulton HNA JV LP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由Newmark Valuation & Advisory, LLC于2023年4月21日出具的《梅西百货项目的评估报告》,根据以上资料铁狮门三期底层资产在2022年资产负债表日(2022年12月31日)存在重大减值。

  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底层资产位于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地区,2021年取得TCO并完成约42%的出租,租户为St. Francis学校。2022年施工活动限于大楼小部分细节的完善及租户St. Francis学校独立大厅入口设立,年度未新增租赁面积。Newmark Valuation & Advisory, LLC在评估过程中已综合考虑2022年美国大幅加息等市场宏观环境变化及项目自身条件的抗风险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位、物业等级、建设与租赁进度、租户质量及稳定性、当前空置率水平等因素。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时,通常预期优质物业的抗风险能力更强,在租金与出租率调整方面更具韧性且回升更快;次一级物业表现则相对较弱。

  公司依据相关会计准则,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海投一号实现的2022年度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单位海投一号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损失4.37亿元。

  ㈢养老业务

  1.养老运营

  2022年,面对国内过去一年的紧张环境,公司稳定发展养老业务,以位于北京石景山核心区的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为基础,通过不断提升管理品质,积累合作资源,为后续康养产业的厚积薄发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内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共封闭管理200余天,在此期间,项目团队联防联控,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实现项目安全平稳运营,保障了在住长辈的生命安全。

  面对严峻考验,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保持稳定安全运营,秉承“关怀、尊重、专业和真诚”的服务理念,构建“养、乐、食、居”四大服务特色,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面向城市中高端老龄客群,提供自理、介助、介护、康复在内的全套专业养老服务,凭借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的社会口碑和服务质量已经充分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2022年1月,嘉盛养老作为爱心人寿保险、泰康保险长护险首批签约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喜获爱心人寿保险颁发的“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优秀护理服务机构”2020-2021年度荣誉证书,并收到了来自泰康保险的感谢信。

  2022年末,项目在住长辈231人,入住比率相比2021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2022 年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基本处于半封闭管理状态,全面封闭管理200余天。新增入住暂缓,已入住长辈外出就医后,因需健康监测原因,无法返回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而退住。

  2.康养业务拓展

  公司以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多年积累的成熟运营经验为基础,深入研究康养产业未来发展商业模式,不断拓展机构养老、养老辅具、康养旅居等业务发展的可行性。

  在机构养老领域,与多家内外部企业沟通洽谈搭建康养产业基金、共同推进康养机构并购的可行性。

  在养老辅具领域,完成和悦家辅具展示中心,以提供服务为亮点,开展轮椅重配、维修保养等业务。同时,初步介入政府适老化改造业务链条,开展褥床垫采购服务。

  在康养旅居领域,完成旅居养老业务以海南为依托的定位及实施方案,多次赴博鳌乐城实地考察潜在合作机构,与外部机构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

  ㈣其他业务

  1.大连山东路项目退出事项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山东路项目退出事项。交易对方已根据《大连山东路项目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23号宗地)》约定支付首付款1.5亿元人民币及第二笔付款1.457亿元人民币。按照协议约定第三笔款项1亿元(其中本金7000万元、溢价3000万元)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但交易对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对应款项。公司已根据《大连山东路项目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23号宗地)》约定,多次与付款方的担保方大连育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协商,并于2020年10月12日、2021年3月17日,向担保方大连育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送《继续履行保证责任的函》。截止2020年末,累计收款800万元,出让保证金本金尚有6200万元未收取。

  2021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大连山东路项目的《公告》。因剩余 6,200 万元保证金本金存在无法追缴的风险,故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已在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全额计提信用损失。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海前滩涉诉事项

  公司2021年1月11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2020)沪仲案字第3303号,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上海仲裁委已于2021年1月7日受理,仲裁金额为人民币51,770万元(具体详见《关于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2021年11月2日,公司对该事项仲裁事项进展进行公告(具体详见《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0)沪仲案字第2202号,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本次仲裁判决第一被申请人亿城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城上海投资”)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民币56,000,000元。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应对亿城上海投资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本案受理后,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29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两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517,70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裁定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221 弄 l 号 4-10 层的房产。上述被查封房产为第一被申请人亿城上海投资名下,如被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能覆盖本次违约金,则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如被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不能覆盖本次违约金,则本次诉讼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还需以最终执行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根据需要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公告编号:2023-03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此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4,639,522.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95,820,230.31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1,180,707.94元。

  公司最近三年(2020年-2022年),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79,610,754.88元,对应30%比例金额为-83,883,226.4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由于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为净亏损,截至2022年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三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将此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李瑞、蒙永涛、林菡、刘腾键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这个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海航投资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对2022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将此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公告编号:2023-037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㈠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㈡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璐,199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江峰,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相繁,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㈡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

  2、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㈢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㈣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公告编号:2023-038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上年度担保的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度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本互保额度包括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单笔担保到期后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的担保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在上述额度内。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授权互保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互保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148,410.54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6.96%,该担保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已逾期;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0,000.00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7.17%。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要求,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另外,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若出现其他股东不愿提供相应比例担保的,上市公司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以市场化利率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允、合理地收取担保利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事项所在时点市场情况确定担保利息收取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3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北京鲲鹏金科控股有限公司、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涉及自关联方接受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方租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2023年度交易总额约1,636.36万元,2022年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1,754.52万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瑞、蒙永涛、林菡、刘腾键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 基本情况

  (一)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三)2023年1月1日至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371.7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0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海航资本100%股份。海航资本及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敬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11号1幢

  经营范围:筹备、策划、组织运动会;住宿;海水游泳;洗浴;中餐;西餐;销售酒、饮料;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480,144,914.93元、净资产817,488,067.07元、营业收入15,089,142.84元、净利润8,898,567.69元。

  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控股股东关联方。

  2、北京鲲鹏金科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道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36号楼1层10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会议服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3,498,303.83元、净资产-27,692,194.26元、营业收入602,896.94元、净利润-28,564.26元。

  北京鲲鹏金科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控股股东关联方。

  3、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飞

  注册资本:17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3层

  经营范围:酒店项目开发、管理;旅游项目投资和管理;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3,584,908,552.11元、净资产-17,019,147,715.33亿元、营业收入39,385,674.42元、净利润31,161,844.17元。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控股股东关联方。

  4、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英博

  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企业服务中心三层308房间

  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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