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含各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为华信科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目前,华信科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华信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目前持有华信科51%股权,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华信科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提供同比例的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各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信科提供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目前,华信科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华信科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提供同比例的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含各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为华信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2,472.87万元(本担保余额已包含账期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1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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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5号、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涉及的内容根据15号、16号准则的要求分别自相关准则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1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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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6,464,389.18元。鉴于公司的实收股本为816,627,36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公司过去年度大幅亏损,造成公司资产负债表科目“未分配利润”持续为大额负数。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2020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确立了芯片研发与电子元器件分销的双主业经营模式,实现扭亏为盈并于2022年恢复上市。
目前,受限于资金紧缺的影响,公司芯片研发项目已暂时停滞。公司将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芯片研发的资金投入。同时,为进一步强化主营业务并筹措资金,公司正在推进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顺利实施,将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紧缺的局面,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净利润水平,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显著增强。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2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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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瑞嗔”)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上海钧兴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钧兴”)、上海瑞嗔合计持有的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与华信科合称“标的公司”)51%股份(与华信科51%股权合称“标的资产”),且公司向绍兴舜元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相关资产包(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0年9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标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新增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补偿期间和承诺净利润
根据交易各方于2020年6月4日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各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和上海瑞嗔、徐非对上海盈方微的业绩补偿期间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和上海瑞嗔、徐非承诺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的归属于母公司(即模拟合并口径的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下称“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000万元和13,000万元,累计不低于3.3亿元(大写:叁亿叁仟万元)。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最终出具的《审核报告》载明的金额为准。
2、利润差额的确定及业绩补偿
(1)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海盈方微将于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业绩补偿期间每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标的公司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的,则二者之间的差额(以下称“利润差额”,取二者之差的绝对值)将作为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和上海瑞嗔、徐非向上海盈方微进行补偿的数额计算依据。若标的公司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数达到或超过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利润差额取零,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和上海瑞嗔、徐非无需向上海盈方微进行补偿。
实际扣非净利润均按照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即模拟合并口径的标的公司)的净利润计算。若业绩补偿期间,标的公司实施了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的安排,则该等安排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应在计算各期扣非净利润时予以剔除。
(2)春兴精工与上海钧兴向上海盈方微进行业绩补偿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2022年业绩补偿金额=(截至2022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2022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2×45.33%-春兴精工与上海钧兴已补偿金额。
(3)上海瑞嗔与徐非向上海盈方微进行业绩补偿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2022年业绩补偿金额=A2+B2-C2
A2=(截至2022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2022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79,333,334元/3.3亿元
B2=(截至2022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2022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521,333,333元/3.3亿元
C2=春兴精工与上海钧兴就利润差额已向上海盈方微补偿的金额+上海瑞嗔与徐非根据B项和B1项已向上海盈方微补偿的金额
注:B=(2020年承诺扣非净利润数-2020年实现扣非净利润数)×521,333,333元/3.3亿;B1=(截至2021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一截至2021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521,333,333元/3.3亿元
(4)上海盈方微有权从尚未支付春兴精工、上海钧兴、上海瑞嗔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减业绩补偿款项,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不足以扣减的,春兴精工、上海钧兴、上海瑞嗔、徐非应在当期《审核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盈方微支付二者的差额。
(5)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如存在下述情形,上海瑞嗔、徐非除了支付本公告“二-2-(3)”约定的金额外,尚应向上海盈方微支付额外的补偿,具体如下:
业绩补偿期间届满时,上海盈方微聘请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将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期间已补偿的金额(即盈利补偿期间春兴精工、上海钧兴、上海瑞嗔、徐非实际支付且未退还的现金补偿的金额),则上海瑞嗔、徐非应向上海盈方微支付额外的补偿,即:上海瑞嗔、徐非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因利润差额已支付的全部金额-上海瑞嗔、徐非根据本公告“二-2-(3)”已支付的金额-上海瑞嗔、徐非已支付的额外补偿义务款项+春兴精工、上海钧兴、上海瑞嗔、徐非已获得的业绩补偿退补金额。
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作价减去业绩补偿期间届满其期末估值并扣除业绩补偿期间其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股份支付(如有)等影响。
上海盈方微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上海瑞嗔、徐非的股权转让款中扣减上述补偿义务款项,未付股权转让款不足以扣减全部补偿义务款项的,上海瑞嗔、徐非应在当期《审核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盈方微支付二者的差额。
三、业绩实现情况及补偿金额
1、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202号),标的公司2020年-2022年累计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64.47万元,未完成《资产购买协议》约定的截至2022年累计业绩承诺数33,000万元,完成累计业绩承诺的95.04%。
根据上述标的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应向上海盈方微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为14,827,704.00元;上海瑞嗔、徐非应向上海盈方微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为14,942,224.08元。
2、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对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392号)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203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2,067.00万元,与重组时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60,066.67万元比较,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根据本公告“二-2-(5)”的相关承诺,在扣除业绩补偿期间其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股份支付等影响后,上海瑞嗔、徐非无需支付资产减值补偿。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标的公司主营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受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周期的影响,2022年市场需求有所下降,标的公司积极进行了产品结构调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但毛利率有所下滑;此外,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增加,导致了业绩承诺未能全部完成。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
针对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公司已向业绩承诺方春兴精工、上海钧兴、上海瑞嗔、徐非发出《确认函》,就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业绩情况及承诺方应当履行的补偿情况予以说明;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上海盈方微有权从尚未支付春兴精工、上海钧兴、上海瑞嗔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减业绩补偿款项,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不足以扣减业绩补偿款的,业绩承诺方应予以相应补足。
1、针对春兴精工、上海钧兴应付的业绩补偿款,上海盈方微将在后续向春兴精工、上海钧兴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款第三期款项93,757,576.00元中予以扣除,扣除金额为14,827,704.00元;
2、针对上海瑞嗔、徐非应付的业绩补偿款,上海盈方微将在后续向上海瑞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款第三期款项8,929,293.00元中予以扣除,扣除金额为8,929,293.00元。鉴于相关扣除金额尚不足以抵扣上海瑞嗔及徐非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上海瑞嗔及徐非还应当于《鉴证报告》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盈方微支付相应差额款合计6,012,931.08元。
上海盈方微已收到春兴精工、上海钧兴、上海瑞嗔、徐非关于《确认函》的回复,其对相关情况表示同意。公司将持续关注业绩补偿承诺的履行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3、《盈方微电子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股权减值测试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2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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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李嘉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嘉玮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嘉玮先生,1989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正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嘉玮先生与上市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2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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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4dBg6nzZA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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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史浩樑、总经理张韵、董事会秘书王芳、财务总监李明(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dBg6nzZA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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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代博
电话:021-58853066
传真:021-58853100
邮箱:infotm@infotm.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1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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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鉴于董事会需补选非独立董事,公司于4月21日发出了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除董事毕忠福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王芳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四)《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2年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96,464,389.18元,母公司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33,304,476.49元。鉴于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严重,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六)《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审定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领取的薪酬总额为317.30万元,该薪酬发放标准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决策和考核程序,综合考虑了同行业水平及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并结合工作中的经营业绩、承担责任、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九)《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二)《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三)《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202号),标的公司2020年-2022年累计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64.47万元,未完成《资产购买协议》约定的截至2022年累计业绩承诺数33,000万元,完成累计业绩承诺的95.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四)《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五)《关于增补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李嘉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补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六)《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上述第一、三、四、五、九、十、十二、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2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1-6、8-9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5楼03/05单元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话号码:021-58853066
传真号码: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0050
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1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敏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四)《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及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六)《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