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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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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增长迅猛,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突破3,000辆,同比分别增长105.4%和112.8%。

  ■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我国年制氢量约为3,300万吨,氢能下游应用前景广泛且巨大。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显示:到2025年,我国的氢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有望达到5万辆。氢能市场的超预期发展将在未来为行业内的设备厂商带来庞大的新兴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税前),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至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2023年1月至4月的独立董事薪酬差额部分进行补发;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2、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3,325,471.70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34,433.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长寿路支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274_G07号),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779.3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79.3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566274_G08号),截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6,908.98万元,以及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08.9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9.10 万元置换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三) 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9,999,340.0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凭证及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调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公司于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投项目公司预先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0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资金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虽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

  1. 公司财会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开展的资金理财业务受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够有效地控制相应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 被担保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2023年度新设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6万美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金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保等。

  为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履约能力,公司拟为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2023年度新设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与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情况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意向机构进行授信与担保事宜的沟通谈判,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申请融资授信及担保等事宜,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宁德市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深圳市海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广东舜势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江苏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利元亨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对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但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能力,促进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6万美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12月13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4,856.13万元人民币,其中接受关联方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加拿大公司”)提供的劳务1,874.12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对方为加拿大公司,交易内容为采购产品。关联董事周俊雄、卢家红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目前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础上,进一步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1. 实际业务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

  2、公司类型:外资企业

  3、成立日期: 2021年10月24日

  4、注册地址:550AldenRoad,Suite210,MarkhamONL3R6A8,Canada

  5、经营范围:在自动化领域提供设计可行性研究、成本评估、产品设计和咨询服务,同时为汽车零部件和蓄电池制造商设计和生产自动化设备。

  6、主要股东:FUTUREPATHCOMPANYLTD.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加拿大公司49%股权,公司董事卢家红女士任加拿公司董事。

  8、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加拿大公司总资产470,169.52 加拿大币;净资产-174,969.62加拿大币;2022年度营业收入1,115,173.12加拿大币;2022年度净利润-129,285.09加拿大币。截至2023年3月31日,加拿大公司总资产699,565.80加拿大币;净资产58,343.19加拿大币;2023年1至3月份营业收入698,351.77加拿大币;净利润230,551.16加拿大币。

  9、履约能力分析:加拿大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加拿大公司采购产品,以满足国际业务实际需要,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与上述关联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的与加拿大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5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上述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回避股东为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卢家红、高雪松;议案8回避股东为杜义贤。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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