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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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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要求自 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并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现执行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并按解释中要求内容和时间予以执行。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2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率,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五矿财务公司”)设有银行账户,并开展存贷款业务及结算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强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集团办公楼A座北翼二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五矿财务公司资产规模312.4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84亿元,利润总额3.62亿元,净利润3.1亿元。

  五矿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6月,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五矿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

  1.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2.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五矿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公司选择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五、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并办理结算,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款余额为5.76亿元。2022年公司自五矿财务公司取得30亿元授信额度,并向财务公司借入资金余额为3亿元。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未发生除上述业务外的其它关联交易。

  六、2023年度关联交易规模预计

  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预计2023年度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预计2023年度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23年度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2023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五矿财务公司有关的存贷款文件或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2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洲公司提容扩产2亿支微钻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洲公司提容扩产2亿支微钻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微钻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拓展产业空间、夯实发展基础、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公司”)提出建设提容扩产2亿支微钻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况

  1.金洲公司拟在现有/租用厂房实施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78,3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4,7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6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4年,第5年达产。

  2.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金洲公司自筹资金,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将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必要性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处在持续稳步增长的时期,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为 PCB 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也使得 PCB 用微钻的需求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在目前的市场形势下,金洲公司产能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为进一步扩大微钻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拓展产业空间、夯实发展基础、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金洲公司需进一步增加产能。

  2.项目建设内容

  (1)增加补充关键设备,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制造水平,新增微钻产能2亿支/年。

  (2)在深圳市金洲工业园内通过部分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空间提升。拆除现有食堂和宿舍,新建工业大楼建筑面积约为47,86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政府批复为准),计容建筑面积约为40,681平方米。前期,金洲公司提交的《深圳市龙岗区[新生地区]法定图则 02-20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已获龙岗区政府原则通过

  3.项目效益分析

  (1)投资效益:通过测算,项目达产后将实现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16.37%。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将促进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设备的优化选型与合理配置,将尽可能地降低生产能耗,起到节能降耗的作用;新增工人和技术人员岗位需求,可创造就业机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围绕扩大电子电路(PCB)用微钻生产能力、保证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空间进行,有利于金洲公司进一步扩大微钻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拓展产业空间、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市场竞争力。项目建成后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预计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前述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前景而作出的判断,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技术替代及流失、行业政策调整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实施进度不达预期、业务拓展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金洲公司提容扩产2亿支微钻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2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情况和海南省工商局更名情况,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表述。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后)》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29。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1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海口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同)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四、五节”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3-1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财务核销。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8,796.53万元、财务核销257.76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3-15。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谢康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3-15。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5万元。由于2022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拟以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编号:2023-13)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15)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公告编号:2023-17)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19,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3-21)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五矿财务公司有关的存贷款文件或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关联董事李仲泽、邓楚平、杜维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在授信计划135亿元内,通过信用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融资额度计划不超过4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目贷款、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融资等业务,公司可在以上额度内,分配或调剂本部及子公司授信和融资额度。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有关融资、授信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洲公司提容扩产2亿支微钻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金洲公司自筹资金投资78,329 万元,实施提容扩产2亿支微钻技术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金洲公司提容扩产2亿支微钻技术改造项目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5)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1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公司经理层2023年度业绩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

  董事会依据《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层)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2023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公告编号:2023-27)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9.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2)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情况和海南省工商局更名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表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29。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42号令颁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在株洲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6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3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3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编号:2023-1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15)、《关于2023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30)。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31)。

  (3)提案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对提案7《关于2023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公司证券法务部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永军  王玉珍

  电话:0731-28265979   0731-28265977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证券账户:             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 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1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海口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嘉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30),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同)。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关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12。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3-15。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编号:2023-13)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15)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公告编号:2023-17)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扎实深入的工作,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19,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3-21)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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