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液化加工。公司现已拥有多家涉及天然气业务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城镇燃气、加气站等。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从上游天然气开采企业购买天然气气源后,通过LNG工厂生产LNG并对外销售,或通过自身城镇燃气管网系统以及CNG/LNG加气站,对外销售给居民、商业、工业等终端用户,以及接受用户委托代为加工液化天然气。
(二)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LNG类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LNG类业务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加工销售、委托加工液化天然气以及加气站对外零售LNG。业绩受上游定价机制、产品储存能力、国际LNG价格、委托加工费用、销售半径内城镇燃气、工业、交通运输需求以及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LNG生产及销售。
2、城市燃气类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城市燃气业务的销售收入主要由天然气销售收入和工程配套安装收入组成,业绩受政府价格管控、原料气采购成本、市场开发情况、区域内城市化发展情况、环保及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
在这些因素中,气源采购成本和政府价格管控措施是决定天然气购销价差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有价格倒挂现象;区域内市场化发展情况、市场开发情况、管道供应能力和环保及产业政策是决定销售气量的主要因素;政府核准的每户的安装价格是影响工程施工利润的主要因素。
(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生的主要变化
报告期内,碳达峰、碳中和引发的全球社会经济深远变革,俄乌战争等地缘政治冲突注入全球经济新不确定性,国际原油、天然气等大宗能源价格呈现大幅震荡,天然气价格屡创新高。针对业务经营特点,公司经营管理层以预算管理为工具,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及工艺,努力追求极致效率及成本;多渠道拓展气源,降低主要原料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022年1月,鲁篱先生向董事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虞红女士向董事会辞去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选聘陆洲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选聘杜雪鹏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详见《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及《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经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贾秋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见《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关于补选贾秋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经股东大会审议,聘任赵海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进展
公司持续披露关于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为升达集团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2022-011、2022-012、2022-026、2022-032、2022-034、2022-037、2022-040、2022-046、2022-047、2022-049、2022-069)。
(三)重大诉讼进展
1、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诉厦门国际银行、贵州中弘达、升达环保、升达集团、江昌政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四川高院送达的(2023)川民申578号、579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四川高院决定对公司再审申请事项立案审理。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成都农商行诉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陈德珍、广元升达、达州升达、升达林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截止年报披露日,该案判决并生效开始执行。详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028)。
3、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了马太平因民间借贷纠纷诉升达集团、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具制品有限公司、刘波以及公司一案。截止年报披露日,该判决已生效并开始执行。详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7月1日,1月6日披露了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截止年报披露日,首批案件已被发回重审并开庭,部分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2022-035、2022-001)。
5、公司于2018年披露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升达集团、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详见2018年8月29日公告《关于累积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于2019年1月24日从公司募集账户扣划2,656.25万元。本报告期内,债权人对公司持有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5%股权申请司法拍卖,截止年报披露日,该案件执行完毕并结案,详见《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6、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诉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截止年报披露日,该案尚未开庭判决。详见《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15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4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831.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四川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袁广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利平,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小平,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重庆永泰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服务收费主要以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基础计算。四川华信2023年报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审计费用包括内控审计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在担任我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可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2022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可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 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1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原大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导致公司现金紧张,或可能出现无力支付购买原材料等现象。因此考虑维持公司日常经营最基本需要,向公司现大股东“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协商紧急状态时借款事宜,相关方将遵循公平、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计划如下:
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241927F
3、法定代表人:李琦强
4、成立日期:1998-09-10
5、注册资本: 500,421.9409万人民币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2.9%股权,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5.2%股权,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1.9%股权。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1年末,总资产为1,410,379.68万元,净资产为1,106,928.5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10,715.84万元,净利润133,651.67万元。
10、关联关系:1、华宝信托作为受托人所管理的“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21,311.55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33%。2、持有公司债权的长城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长城宏达单一信托计划受托管理人均为华宝信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融资活动行为,通过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予以规范,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使公司获得急迫所需的维持最基本日常经营资金。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资金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对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预计金额是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和未来计划而做出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的开展起到帮助和支持作用;融资费用按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1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以公司或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用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资金需要。最终融资额度、融资金融机构、融资利率和期限以实际办理及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在上述授信及融资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就综合授信、融资和相应的资产抵押、质押等事项一致作出决定及办理相关融资手续。
本事项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1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5的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5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联 系 人:杜雪鹏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mail@shengdawood.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9
2、投票简称:升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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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1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04月27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展委托加工业务的报告》,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84,792.61万元,同比上升2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0.54万元,同比下降225.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2,983.07万元,同比下降-23.89%。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4,710.28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1,975.14 万元,尚存未弥补亏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7,688.73 万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亦不转增股本。本议案已由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