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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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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通信网”和“数字屏”为核心业务发展战略,前瞻布局高通量卫星和5G融合通信,以福建为中心,辐射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打造融合卫星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应急通信及海洋经济运营为一体的通信网。公司依托拥有全球领先的智能显示主板研发制造能力,打造以高度定制化屏显终端为“容器”,搭载海量应用加自由定制智慧云屏系统的达华数字屏,并凭借“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实力以及掌握的各种前沿数字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终端+系统应用产品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不适用。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还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福建昊盛,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融圣先生。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2022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郭世亮先生、黄启清先生、罗铁坚先生、蒋青云先生、梅慎实先生、岑赫先生、刘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42,446,928.19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23,805.06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42,446,928.19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23,805.06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讨论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备案,同时告知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及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从整体上看,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7,5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7,500万元。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刊登在 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950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84,150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2022年发生同类交易929.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智能”)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星汉智能采购原材料,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向关联方星汉智能销售产品,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委托关联方代采购设备,租赁关联方设备等,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15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韩芝玲女士、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韩芝玲女士、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ODI监管要求,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进行汇款的审批程序时间较长,为尽快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其他第三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香港达华100%股权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刊登在 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均未达到对应考核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84.50万份,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32.30万股,回购价格为2.7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3,613.148万元加上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79.51万份,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38.54万股,回购价格为2.8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77.4536万元加上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无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曾忠诚先生回避表决,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在 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42,446,928.19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23,805.06元。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42,446,928.19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723,805.06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可以推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的业务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均未达到对应考核年度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且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84.50万份,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32.30万股,回购价格为2.7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3,613.148万元加上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79.51万份,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38.54万股,回购价格为2.8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77.4536万元加上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无剩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已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事宜。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注销、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对本次计提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情况

  公司 2022年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462.05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 12月 31 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损失等合计6,462.05万元,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2.34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442.34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2年度拟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336.25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2年度拟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1.94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2年度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570.20万元。

  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2年度拟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1,957.2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123.73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准备3,412.68万元。

  五、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九、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1993年,2013年11月04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3、业务规模。上年度(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简历)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田书伟,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蒋朋军,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5 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2年度审计总费用为130万元,其中包含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6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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