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2,079,88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坚持做强制造业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煤矿防爆电气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以及智能矿山的建设。目前公司制造板块分三大块:(1)开展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矿用防爆监测监控设备、矿用应急救援产品、智能传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防爆电器产品主要用于煤矿领域,此外部分用于石油、化工、隧道、水泥、港口、军工等领域;(2)电力专用设备制造板块主要从事国家电网、电力等领域的智能计量设备、各大系列电表箱、低压配电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驱动设备制造板块主要从事永磁电机、永磁滚筒、永磁变频一体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结合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国家产业政策等独立进行经营活动。本公司坚持科技服务、产品研制、销售、品牌、售后服务营销模式一体化,以上市企业规范治理为起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稳中求进,敢于创新,在技术、营销、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奋力改革突破,主动为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和优质服务,提升价值创造水平,形成互利互惠、利益兼顾的新型经营模式,打造“立足行业榜首,争创世界品牌”的企业目标愿景。
1、公司按照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由研发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物控部通过多方询价形式采购,质管部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保证采购原材料符合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淘汰上都有相应的管理标准。
2、生产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根据销售情况公司采用计划式与订单式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通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体系。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市场部、业务部、服务部,五个部门在整体市场运作中分管各自不同的职能,同时在具体项目运作中又互相协助,其职能涵盖了市场培育、业务发展、销售服务等范畴,共同协作保证销售与可持续发展。
三、业绩驱动因素
2022年,由于国际形势多变,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影响,整体经济发展受到不小压力,特别在2022年上半年,大宗商品价格疯涨,尤其是能源相关产品涨幅较大,煤炭受到全球石油大涨以及局部战争影响价格涨幅较大。我国为了保障国家能源的安全,更加重视煤炭作为第一大能源的地位,根据国家能源发展要求,2022年部分地区煤矿企业实行了增产,煤矿效益爆增,为下游配套生产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强大的动力,公司矿用防爆业务继续保持增长,报告期内营收同比去年增长17.8%。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四达业务同比去年有较大增长,在销售领域以及现有产品口已开始对接并逐步产生协同效益。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电机能效提升的重视,未来新四达永磁电机业务有望继续保持较好增长势头。此外在电力专用设备板块,国家对电力设施投入改造继续保持,报告期营收同比去年增长52.28%,全年增长势头良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电光科技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9,405,880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2年1 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已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2,674,000元变更为362,079,88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2年7月19日解除限售。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相关章节。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独立董事王裕康、孙乐和、黄乐晓及第五届独立董事田永顺、吴凤陶、娄亦捷均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22,983.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79%,实现营业利润9,447.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4.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2%。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844,883.40元,以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8,578,468.49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857,846.8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78,583,750.02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39,828,786.8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0,741,999.77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机构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发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0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银行授信为准。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对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实现产研结合,有利后续研究院产品的转化及产业推进等考量,拟将“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乐清,并将该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22,983.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79%,实现营业利润9,447.6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4.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2%。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844,883.40元,以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8,578,468.49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857,846.8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78,583,750.02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39,828,786.8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0,741,999.77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0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银行授信为准。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844,883.40元,以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8,578,468.49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7,857,846.8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78,583,750.02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39,828,786.8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0,741,999.77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本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聘请天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天健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综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之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方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四达”)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拟为新四达未来12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新四达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此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相关情况如下表: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 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76179546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汉君
注册资本:10,63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16日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机场路张家庄镇工业区综合园
营业期限:2005年06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机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安装、回收;电机节能改造技术设计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机节能系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防爆电机、变频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矿机械设备及备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四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对各子公司的担保进行严格审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的担保额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持有新四达55%的股份,可对其进行控制,且新四达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本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要求新四达另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以持有的资产向上市公司进行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新四达未来十二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亿元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新四达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有效保障新四达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新四达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新四达未来十二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新四达的融资效率,有利于新四达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持有新四达55%的股份,拥有控制权,且新四达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本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要求新四达另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以持有的资产向上市公司进行反担保。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内担保额度为5,7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的担保额度为2,7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020.8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9%,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审议的为新四达未来十二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亿元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9元。截至2022年1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电光科技结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差异系公司通过一般户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9.0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专用账户余额为81,131,253.40元,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为164,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募集资金余额为245,131,253.40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上海电光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下转B6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