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现拥有遮阳制品、户外休闲家具两大产品系列,其中遮阳制品主要包括遮阳篷和遮阳伞,户外休闲家具主要包括宠物屋、户外家具和晾晒用具。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庭院、露台及餐馆、酒吧、海滩、公园、酒店等休闲场所,以营造时尚、舒适、健康的户外休闲环境。
凭借研发设计能力和产品品质优势,公司进入了沃尔玛、好市多等大型连锁超市的供应商体系。公司自主品牌“Abba Patio”、“Sorara”的相关产品自2014年以来陆续采用跨境电商模式,通过亚马逊等互联网电商平台在北美、欧洲等地区开展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辉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87,610.7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91,764.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8,673,811.0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9,069,657.76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现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公司 2022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份由于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次薪酬方案适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二)与公司长远发展及当年度经营业绩挂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 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 核和监督。
五、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6 万元/年,津贴按年度发放;
2、除独立董事外,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岗位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及相关考核制度于年底一次性发放。
3、未在公司担任其它任何职务的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享受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 津贴,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及相关考核制度于年底一次性发放。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 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的经营目标,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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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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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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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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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 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天健是国内一家大型的专业审计机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丰富,其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天健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天健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正特”)于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分析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
况基础上,预计 2023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的日
常关联交易。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3,535 万元,实际
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224.55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永辉、张黎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永辉、陈华君、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正特高秀园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特高秀”)
地址:临海市大田街道临海大道(东)558号
注册资本:75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田康平
成立日期:2010年 4 月 30 日
经营范围:轻质建筑材料、户外家具、工艺品、金属管及管件、遮阳用品、照明灯具制造,金属表面贴膜加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正特高秀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辉先生担任正特高秀副董事长、公司董事张黎先生担任正特高秀监事。
正特高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
产 2,225.92万元,净资产 1,691.66 万元;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779.08万元,净利润 50.97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正特高秀财务状况正常,在与公司的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因此公司认为正特高秀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较低。
2、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创投”)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瑾琨
成立日期: 2010-11-11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关联关系:伟星创投持有公司3.74%股权,公司比照关联方披露,伟星创投关联交易金额包括其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控制的企业临海市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天台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海市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
伟星创投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0,662.51万元,净资产 16,236.63 万元;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 -394.5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伟星创投系伟星集团子公司,在与公司的日常交易中,伟星集团下属子公司均能履行合同
(下转B5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