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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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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管理团队建议和董事会讨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18元(含税),共计派发62,766,522.06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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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锻造业务,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核电和新能源等行业。根据国家政策需求,未来将大大增加国内航空、航天锻件在数量和质量上的需求,航空锻造市场将进入更兴旺的时期。近年来我国对装备制造业日益重视,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的产业政策落地和市场需求推进,锻造行业作为装备制造业的基础和支柱,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了行业的整体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了产品升级和技术换代,提高了行业的整体水平,国产化水平逐步提高,缩短了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目前国内锻造行业的装备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锻造能力位于世界前列,在重大关键铸锻件领域也取得了突破,部分产品已打破国外垄断。

  1. 航空航天行业前景

  在航空领域,随着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单通道大型喷气式干线客机C919获得适航认证并转入工程发展阶段,远程双通道宽体干线客机CR929已按照国际主流适航标准开始研制,其他多型民机如正在跻身世界先进涡桨支线飞机行列的新舟600、民用直升机等亦将适航或量产,与飞机配套的多型号发动机正在研制,航空发动机市场快速扩容,产业进入高景气周期,终端需求有望实现稳定增长,由此牵引航空材料和锻件的发展。在航天领域,未来将加快卫星通信建设、加速北斗应用推广、加强卫星频率与轨道资源管理和利用,鼓励卫星通信应用创新,促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信息通信领域规模化应用,在航空、航海、公共安全和应急、交通能源等领域推广应用,未来将拉动航天材料和锻件的增长。

  2、新能源前景

  “十四五”是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新型储能设备将会实现规模化发展,新能源行业的重大锻件生产与应用将得到快速增长。目前,全球新能源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除了传统的太阳能和风能之外,其他新能源领域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例如水能、生物质能和氢能等。在新能源发展过程中,特种设备的使用也成了关键之处,大中型异环锻件的生产及应用将在新能源行业关键设备中广泛出现。公司将着力于新能源行业设备环形件的重点研发,推进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实现差异化生产;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开拓新能源市场。

  3、石化前景

  当前,全球石化产业进入深刻调整期,发达国家不断提高绿色壁垒,逐步限制高排放、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与使用,对我国石化产业参与国际竞争提出了更大挑战。面对新情况、新形势,国内石化产业迫切需要加强科学规划、政策引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政府部门开始高度重视化学工业带来的环境污染,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并先后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鼓励环保型石化产业的发展,鼓励石油化工行业加大末端产品的深度加工和回收利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为石油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未来石化行业会逐步向绿色清洁能源转型。

  4、出口市场前景

  我国锻造业起步较发达国家晚,许多关键自由锻件产品大多依赖进口,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与国外交流机会的增多,我国锻造技术和工艺水平进步很快,很多产品已实现国产化,部分产品已出口国外,并且能与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相竞争。对于美欧国家由于其自身发展速度较快,锻件进口依赖性比较小,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大型锻件的需求依然很大,其国家制造设备的能力有限,因此中国锻件出口市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随着政府政策的改变,中国作为重要的制造型国家,出口市场将得到全面解封,产品需求也将快速增长。锻件出口市场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全球经济大规模复苏的过程中,大型锻件的出口将迎来快速增长。

  作为锻造行业的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各类环形锻件轧制、自由锻件以及模锻件的生产,涉及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不锈钢等等各种材料类型,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和新能源等多个行业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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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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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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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198.32万元,同比增长60.50%,实现利润总额51036.00万元,同比增长46.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561.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增加 18,132.11 万元,同比增加59.59%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2,988.08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4,328.94万元,同比增加50.0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银行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12个月内有效。

  根据2023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现拟向银行申请增加9亿元的银行授信,合计共38亿元的银行授信。该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补充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投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截止2023年4月26日,公司在各银行使用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

  注:银行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含网上承兑)、进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和贸易融资等品种。

  截止2023年4月26日,实际已使用银行授信137,998万元(其中银行借款36,000万元)。

  根据2023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3年度申请及使用银行授信及授权事宜具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银行授信。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在上述授信范围内签署所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质押或抵押担保等相关的申请书、文件、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就上述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种类及额度分配、利率、费率等条件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从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公司对2023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预算报告不代表盈利预测,仅是公司按照正常生产经营计划和2023年度预计实施的工作所作出的。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117.08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8元(含税),共计派发62,766,522.06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玖拾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0.00万元(含195,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b)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b)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c)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回售条款

  公司代码:605123                                                  公司简称:派克新材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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