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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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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4:

  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1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3,698.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77,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21505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62,542.29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698.5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使用了项目建设费用。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3,698.5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和实际经营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将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3,698.5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15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727,597,822.61元,母公司净利润750,800,506.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本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243,206.0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994,313.31元。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570,707,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212,125.2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兼顾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16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秉政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唐新乔女士、独立董事许晓霞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17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1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2022年度应收款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9,717.55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度公司合计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26.9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转回133.69万元,其他应收款转回93.3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以过季服装的预计售价减去服装销售应承担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各类过季服装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944.5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717.55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9,717.5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体现在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19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郭小军,注册会计师,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注册会计师,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注册会计师,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郭小军、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华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兴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该事项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2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3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议案5需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5月17日17:0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8:30-11:30,13:00-17:00。

  3. 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 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5.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3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11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中的概述”部分。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建立的内部相关控制制度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994,313.31元。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 570,707,0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212,125.2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董事2023年的薪酬方案。

  6.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长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构成,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其他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谢秉政、申金冬、唐新乔、陈阳回避表决。

  6.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报酬,报酬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谢青不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许晓霞、谢青、贺春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构成,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申金冬、唐新乔、陈阳回避表决。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9.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0.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1.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2.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14.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3-012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民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994,313.31元。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 570,707,0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212,125.2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向专职监事曹勇发放津贴24,000元/年,按月发放;公司其他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以上薪酬方案如需调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8.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将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3,698.5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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