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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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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季度报告已经中国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中国石化董事长马永生先生、总裁喻宝才先生、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寿东华女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注: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

  注:本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况

  ■

  ■

  ■

  

  二、股东信息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67,916,000股H股,占中国石化股本总额的0.64%,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石化未知上述前十名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三、经营业绩回顾

  2023年一季度,中国经济整体好转,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4.5%。一季度国际原油价格宽幅震荡,普氏布伦特原油现货均价为81.27美元/桶,同比下降19.7%,境内成品油需求快速反弹,天然气需求同比增长,化工产品需求有所恢复。

  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深入开展全产业链优化,加大产销协同力度,努力拓市扩销,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1.02亿元。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季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07.40亿元。

  勘探及开发:本公司加强高质量勘探,扩大效益建产规模,稳油增气降本取得积极进展。勘探方面,聚焦拓资源、增储量、扩矿权,加强新区新领域风险勘探,在顺北、川北、济阳坳陷等地区取得油气勘探重要突破;开发方面,积极推进顺北、塔河等原油产能建设,加强老区精细开发,加快川西、川东南等天然气重点产能建设。优化LNG资源结构,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天然气经营系统优化,全产业链盈利水平持续提升。一季度油气当量产量1.246亿桶,同比增长2.6%,其中天然气产量3,304.7亿立方英尺,同比增长5.3%。勘探及开发板块息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33.57亿元。

  ■

  注:境内原油产量按1吨=7.10桶换算,境外原油产量按1吨=7.25桶换算,天然气产量按1立方米=35.31立方英尺换算。

  炼油:本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全力优化生产组织运行,推动产业链效益最大化。紧贴市场变化,保持装置高负荷运行;灵活调整采购策略,降低采购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成品油出口。加快世界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结构调整项目。一季度,完成原油加工量6,224万吨,生产成品油3,730万吨。炼油板块息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04.59亿元。

  ■

  注:包括境内合资公司100%的产量。

  营销和分销:本公司紧抓市场需求快速反弹有利时机,充分发挥产销一体化和营销网络优势,强化资源统筹,加大拓市扩销力度,经营量效水平显著提升。优化网络布局,积极向“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开展特色营销活动,提升非油业务经营质量和效益。一季度成品油总经销量5,616万吨,同比增加10.1%。营销及分销板块息税前利润为人民币84.75亿元。

  ■

  化工:面对产能集中释放、市场竞争激烈的严峻挑战,本公司紧贴市场需求,以效益为导向优化原料、装置、产品结构,保持盈利装置高负荷生产,提升光伏级EVA、顺丁橡胶等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减产无边际贡献产品。加快优势、先进产能建设。一季度,乙烯产量334.7万吨,化工产品经营总量2,069万吨,同比增长0.2%。化工板块息税前利润为人民币-30.22亿元。

  ■

  资本支出:

  本公司注重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持续优化投资项目管理,一季度资本支出人民币234.0亿元,其中勘探及开发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149.8亿元,主要用于顺北、塔河、川西、川东南等油气产能建设,胜利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山东LNG等储运设施建设;炼油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42.2亿元,主要用于镇海炼化扩建,安庆、扬子等炼油结构调整项目;营销及分销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7.8亿元,主要用于现有终端销售网络改造等;化工板块资本支出人民币32.7亿元,主要用于天津南港、海南等乙烯项目,仪征PTA以及巴陵己内酰胺等项目,镇海、天津等新材料项目建设;总部及其他资本支出人民币1.5亿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等项目建设。

  本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印制,在对两种文本说明上存在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

  

  四附录

  4.1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马永生喻宝才寿东华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

  马永生喻宝才寿东华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利润表(续)

  ■

  马永生喻宝才寿东华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马永生喻宝才寿东华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

  马永生喻宝才寿东华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

  马永生喻宝才寿东华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

  (法定代表人)

  分部财务信息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分部财务信息(续)

  ■

  4.2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综合收益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财务状况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a) 除税前利润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调节

  ■

  

  分部财务信息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分部财务信息(续)

  ■

  .3 按遵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差异(未经审计)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的会计账目处理差异外,本公司按遵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差异。以下调节表是作为补充资料而并非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也不包括分类、列示及披露事项的差异。该等资料未经过独立审计或审阅。其主要差异如下:

  

  (i) 政府补助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提供的补助,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则从其规定计入资本公积。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购买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确认为递延收益,随资产使用而转入当期损益。

  (ii) 安全生产费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记入当期损益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性支出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形成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费用性支出于发生时计入损益,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就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之净利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之本期间利润的重大差异的影响分析如下: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就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之股东权益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之股东权益的重大差异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4.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4.4.1中国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

  - 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a)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对于2022年1 月1 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 月1 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b) 变更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净利润及2022年年初及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4.4.2国际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a)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进行了修订,原准则第15段和第24段中关于豁免范围修改为“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本集团需要就这些交易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和递延税项负债。修订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适用。本集团将修订适用于所列最早比较期间开始时或之后发生的交易,任何累积影响均应在该日期确认为对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调整。

  (b) 变更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净利润及2022年年初及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合并综合收益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综合收益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财务状况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公告编号:2023-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材料,2023年4月27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2年20-F报告。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9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公告编号:2023-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27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中国石化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2022年20-F报告。监事会认为2022年20-F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地监管规定。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8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3-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解释第16号》一是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应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二是明确了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三是明确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上述《解释第16号》所述的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关于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2月13日起实施,本公司目前未发生相关业务,暂无影响。

  2.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了《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财务报表列报的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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